2011年度台州市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5-09-0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市委办、市府办《关于组织开展2011年度市级单位工作目标责任考核的通知》(台市委办发电〔2011〕138号)的要求,对照《关于印发2011年度市级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台政办函〔2011〕17号)要求,我局对201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了认真的自查,并将自查结果报告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

(一)领导高度重视。实行信息公开,可以提高我局工作的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改善服务,从而服务于群众生产、生活和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我局党组十分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作为理论学习和机关工作人员培训的重要内容,认真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学习《条例》,认真学习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的编制方法,深化了工作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全面提高了干部职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二)成立领导机构。为认真贯彻落实《条例》,我局及时调整了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我局成立了以党组书记、局长陈哲敏同志为组长,纪检组长陈其跃为副组长,各业务处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局政府信息工作领导小组,并明确由局办公室负责政务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专门指定赵宏波同志负责信息公开工作,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到有专人管、有专人抓做到信息及时公开、及时更新。同时,为进一步落实责任,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连续性,由局纪检监察室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进行督查。

(三)建立长效工作机制。我局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推进各项民政工作的重要抓手,将政府信息公开与加强政风行风建设结合起来,与宣传民政政策争取社会支持结合起来,与网上办事方便群众结合起来,与接受监督实行阳光民政结合起来,建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审查和更新维护、监督检查、培训宣传和工作年报等工作制度。进一步强化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2011年工作要点。同时,制定《台州市民政局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信息公开目录编制说明》、《关于下发台州市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办法的通知》、《关于印发台州市民政信息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等文件,对局机关信息公开工作原则、公开范围、公开方式和程序、公开工作监督和保障等做了详细规定,进一步完善强化了政府信息公开机制,明确分工、细化步骤、优化流程,确保政府信息及时主动公开,信息公开申请及时办理反馈。

二、采取多种公开形式,提高公开实效

(一)建立民政信息公开的门户网站。我局坚持把市政府信息公开网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平台,同时拓宽政府信息公开发布的渠道。在2011年9月份对局门户网站进行了重新改版,参照台州市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布局,优化了政府信息公开栏目,网站美观性和易用性进一步提升。此外,还通过增设民政业务、行政许可等栏目,将与民政业务相关的政策法规,办事流程等向全社会公开,在提高民政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同时,进一步增进了公众对民政政策法规的了解。今年网站还新增设了“解放思想 创业创新”大讨论活动、“双服务”等专题栏目,将我局开展各项专题活动的图片、简报及学习交流情况在网上公开,将工作的动态、做法、经验及时在网上交流。

(二)纳入政府门户网站。《关于印发2011年度市级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台政办函〔2011〕17号)要求,我局对“中国·台州”网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上的信息目录进行梳理,及时查漏补缺,其中,概况信息、机构信息、政策文件、办事指南等栏目信息做到及时更新。

(三)编制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根据《条例》及市政府相关文件精神,编制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逐项列明项目类别、公开内容、公开形式、公开时限、公开程序、责任部门等。《指南》对信息公开的原则和分类、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监督和保障、联系方式等作了详细的说明。并将《台州市民政局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信息公开目录编制说明》在我局网站上公布。

(四)设立信息公开申请受理点。我局分别在“台州市民政局”网站设立信息公开申请受理专题,免费提供下载《台州市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接受通过网上申请、传真和信函方式的书面申请及现场申请,同时也受理相关业务及政策法规查询服务。

三、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011年,根据要求,我局在“中国台州”网上主动公开概况信息、机构信息各4条,人事信息政策文件60条,办事指南37(包括民生事项救助的14条),计划总结、通知公告共15条,议提案办理35条以及工作信息776条,达到应报尽报的要求,并做到及时更新。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2011年我局未接收到群众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

(三)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2011年,我局共处理行政复议10件,行政诉讼0件,没有出现被责令公开或确认违法的以及不执行行政复议决定、不履行行政裁判义务的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物价部门尚未出台相关规范性文件,依申请公开的收费标准暂缺。目前我局对所有依申请公开项目暂不收取检索费用。   (五)网站信息发布。据统计,2011年,我局在“中国·台州”网上共公开信息923条,平均每月77条,在“台州市民政局”网站上共公开信息2015条,日均5.5条。

四、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对照《关于印发2011年度市级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台政办函〔2011〕17号)要求,对“中国·台州”网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上的信息目录进行梳理,及时查漏补缺,其中,对概况信息、机构信息、政策文件、办事指南等栏目做到信息与更新同步。

(二)按照建设“数字民政”的要求,加强民政网站软、硬件设施建设,推动民政信息化网络服务,加强网上办公功能,大力开展网上咨询交流活动,提高民政行政效能。

(三)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对原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进一步拓宽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及时提供,定期维护,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正常开展,更好的方便服务对象。

(四)加强培训,不断提高工作水平。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培训工作,大力培养技术骨干,切实做好信息公开工作的人员保障工作。

(五)进一步加强对基层民政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通过抓基层、抓基础工作,做到统筹规划,保障信息公开工作的统一性和协调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