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度台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发布时间:2015-09-01

台工商综〔2011〕4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市政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要求,2010年度台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主要包括:政府信息公开的基本情况、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本年报相关数据起讫时间为2010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

  一、政府信息公开的基本情况

  根据《台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台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与指南》)及领导小组组成处室的职责,我局201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保持平稳运行。主动公开信息有序发布,依申请公开依程序规范受理。对国家工商总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意见征求意见稿提出了修改意见。

  (一)在市政府办事大厅工商窗口和局机关档案室分别设立受理窗口,确定专人为公众提供公共查阅、资料索取和依申请公开的受理服务。公开的文件定期送至位于台州市档案局的台州市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以备公众查阅。

  (二)以“中国台州”网站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作为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平台,同步丰富“台州红盾信息网”有关栏目内容,重点公开与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切身利益直接相关的政府信息。

  (三)确定专职和兼职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落实依申请公开信息的办理工作。在5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两周年之际,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国办发〔2008〕36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0〕5号)以及财政部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提供政府公开信息收取费用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综〔2008〕44 号)。通过学习、培训、研讨,结合工作实践,加强依法公开政府信息的意识,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能力与水平。

  (四)设立公布政府信息公开投诉、举报电话、电子邮箱,接受社会监督。根据本局人事变动,及时调整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成员与工作人员。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对各县(市)工商局、分局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的内容,与业务工作、依法行政、党风廉政建设等紧密结合。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一)积极配合,主动发布,完成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的补录与更新工作。

  今年,市委市政府主办的“中国台州”网站全面改版,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的框架也作了重大改动,我局积极做好配合工作。一是严格按市政府要求,依照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总体框架,设立“概况信息”、“机构信息”、“政策文件”、“政府决策”、“工作信息”、“行政执法”、“人事信息”、“财政信息”、“社会监督”、“办事指南”等10大类23个子项目,重点公开有关政策、文件与工作动态等。二是根据市政府督查室及信息中心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对以往已经发布但新平台无法直接导入的“信息指南”、“机构职能”、“领导信息”、“办事指南”等栏目的内容全部重新输入。根据“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2010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我局在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上主动公开信息345条,累计公开567条。内容涉及本单位情况、综合类信息、工商法治建设、企业登记管理、公平交易监管、市场监管、消费者权益保护、商标监管、广告监管、合同监管、队伍建设等。对发生变动的领导信息和主要负责人发生变动的机构信息及时予以修改发布。

  (二)注重特色,互动交流,做好门户网站政务信息发布工作。根据本局门户网站构架特点,重点发布“动态信息”、“公告公示”、“公众服务”等公开栏目信息,并加强“网上办事”、“网上咨询”、“监督投诉”等在线互动栏目的建设,尽量在第一时间答复公众咨询,扩大公众获取信息渠道。企业开业、变更、注销等公告均在门户网站上实现公开,据不完全统计,今年已发布该类公告信息13万条。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定期对“工商咨询”、“消费者申诉与咨询”、“廉政效能投诉”、“经济违法案件举报”、“局长信箱”等五大类互动栏目处室办理情况进行督查,对没有按规范进行答复的进行指正。目前,各互动栏目均在承诺的时间期限内做到有效提问“每问必答”,有效投诉“一投诉一处理”。处理结果通过捆绑的短信平台及时通知提问或举报者,并且为保护举报者隐私权,系统设定必须通过密码查询举报处理结果。截至2010年12月底,回复各类工商咨询826条,比去年同期略有增长。消费者申诉与咨询、经济违法案件举报、局长信箱等栏目内容则大幅下降。这与今年本系统组织多次消费评价、加强格式合同规范、主动及时公开政府信息及扩大专业对口受理渠道等密切相关。统计数据显示,网民对工商职责以外的咨询事项有所增加,说明公众多渠道了解政府信息回馈的意愿在增强,政府部门加强信息公开还大有可为。

  (三)自觉服务,主动升级,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受理工作。一是根据《条例》规定并结合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的特点,我局以综合档案室为主,受理公众查阅事项。自1月1日至12月31日,共办理企业查询档案3956件,较2009年度增加8.83%。从申请的信息内容来看,申请人普遍关注企业吊销营业执照情况、年检、验照结果等信息,因为这些信息不仅能反映企业的设立状态,还能反映企业的构成和运行情况,与企业、公众权益密切相关。二是升级门户网站(www.tzaic.gov.cn)“企业档案查询”系统,并与市政府网站实行链接。目前,网民能通过该系统,实现对全市在册企业营业执照所载信息的实时查询,可以查询到全市所有在册企业的9项基本信息,包括企业名称、注册号、企业类型、法定代表人姓名、注册资本、住所、经营范围、成立日期、营业期限,极大地提升了公众的知情权。

  (四)扩大渠道,强化监督,做好政府信息社会化公开工作。一是做好常规宣传工作。与省级以上媒体积极沟通,与市级电视台、电台及三大报纸等合作,我局在服务经济、监管维序、打假维权、自身建设等方面的工作得到了广泛的公开。2010年,全市工商系统在新华社、中央电视台、中央人民广播电台、经济日报等中央级媒体上刊登工商行政管理报道32篇,在浙江日报、浙江在线、中国工商报、中国消费者报、市场导报、钱江晚报等省级媒体发表报道256篇;众多报道被人民网等各大门户网站转载。省政府在台州试点的汽车类合同格式条款备案工作通过媒体平台被公众广为知悉,并引起中央电视台关注,新闻中心专程来台州采访,并在《朝闻天下》、《共同关注》、《法治在线》等栏目播出。二是做好重点发布工作。今年,召开4次新闻发布会(通报会),分别通报了新认定的五件驰名商标、工商助动民营经济新发展举措、汽车类合同格式条款省政府试点工作、平板电视机实行“三包”服务等主题内容。浙江日报、浙江卫视等多家省、市级主流媒体的记者参加发布会(通报会),政府分管领导到会致辞,品牌工作、省工商局给台州的21条优惠政策、汽车类合同存在的十大弊病与整治对策、平板电视开始“三包”服务破冰等与经济社会发展息息相关的信息向社会做了深度公开。三是强化社会监督。我局主动引入社会监督,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以社会监督力量为通道,进一步放大信息公开的效果。不定期组织行风(效能)监督员暗访,通过发放监督卡和监督意见表、召开民主恳谈会、民主评议会以及行风监督员、企业、群众“三评”工商等活动,广泛接受群众监督,并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在基层工商所一级开展向辖区监管服务对象代表述职述廉工作,让更多的群众更全面地了解工商工作。

  (五)按时发布年报。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于2010年1月5日发布《台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200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报》,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门户网站和政务内网上同步公开。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今年,台州工商局共受理依申请公开2起,申请人罗某与柏某申请公开的事项均为企业基本信息,均用于工伤认定,均于当日办结。未发生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的事项。未发生依申请公开不作为、不及时被群众投诉的行为。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因物价部门尚未出台相关规范性文件,依申请公开的收费标准暂缺。目前我局对所有依申请公开项目暂不收取检索费,仅收取复制费、邮寄费等成本费。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0年,我局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引发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待改进方面

  一是信息公开工作业务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条例》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出了很高要求,但限于工作人员配备、人事变动和业务水平能力,还离《条例》要求、离群众要求有一定距离。下阶段我局将进一步加大培训力度,加强对全系统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组织系统内外的相互交流、探讨,切实将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二是信息公开的方式有待进一步丰富。目前,我局基本形成以“二网一室一厅”(政府信息公开网、工商红盾网、档案室、注册大厅)为主、适当借助媒体力量的政府信息公开阵地,对于掌握现代网络技术的群众来说比较便利,对于依赖传统宣传方式获取政府信息的群众来说则显不足。依据《条例》对“政府信息”及“公开”的定义,我局将加强与报刊、广播、电视等媒体的合作,加强本局网站信息的更新频率,充分利用机关大楼与注册大厅的公告栏、宣传册,让公众更加及时方便地了解我局的政府信息。目前,我局已综合公众关心热点与工商服务监管重点,编辑了《工商服务指南》,将在完成校对后刊印,届时将为办事群众提供更便捷、更全面的信息。

  



二〇一一年一月十二日

  主题词:政府信息公开 报告             

  台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公室   2011年1月1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