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度台州市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5-09-0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市政府办公室《关于报送200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的通知》(台政办发电〔2009〕579号)要求,我局对200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了认真的自查,形成了本报告。本报告由政府信息公开的基本情况、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六部分组成,内容涵盖市民政局200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的基本情况

2009年,民政信息公开工作坚持以民为本的服务理念,把信息公开作为为民服务、为民解困的重要手段,通过加强领导、健全机构,积极拓宽民政信息公开的渠道,严把政府信息公开关口,民政信息公开工作稳步向前推进。

(一)加强领导,健全机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为此,我局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各业务处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局政府信息工作领导小组,并明确由局办公室负责政务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专门指定一名同志负责信息公开工作,确保做到信息及时公开、及时更新。同时,为进一步落实责任,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连续性,由局纪检监察室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进行督查。

二)拓宽政府信息公开发布的渠道。我局坚持把市政府信息公开网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平台,同时拓宽政府信息公开发布的渠道。在2009年6月份对局门户网站进行了重新改版,增设了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包括公开指南、公开目录和网上申请三个子栏目。此外,还通过增设民政业务、行政许可等栏目,将与民政业务相关的政策法规,办事流程等向全社会公开,在提高民政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同时,进一步增进了公众对民政政策法规的了解。

(三)严把政府信息公开关口。我局在公开内容上本着“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公开不涉密,涉密不公开”的信息公开要求,始终把好信息公开关口,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审核工作。全年没有发生一起涉密信息泄密事件。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根据市政府要求,结合民政工作实际,我局在市政府信息公开网设立了“机构信息”、“政策文件”、“政府决策”、“工作信息”、“民生事项”、“行政执法”、“人事信息”、“办事指南”等12大类30个子项目,重点公开与民政各项业务相关的政策与文件。2009年,在台州市政府信息公开网主动发布信息116条,累计229条,内容涉及民政业务的各个方面。总体来看,发布信息主要集中在政务信息和通知公告这两个栏目,还存在各个栏目发布不均衡的特点,对政策法规等方面的信息更新不及时。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09年度我局未接收到群众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因物价部门尚未出台相关规范性文件,依申请公开的收费标准暂缺。目前我局对所有依申请公开项目暂不收取检索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09年,我局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引发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待改进方面

2009年,我局在深化政府信息公开、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等工作中取得一定成效,但由于人员力量不足和人事变动等方面的原因,在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和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等方面还有所欠缺,离《条例》规定的工作要求及群众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今后,我局将在以下方面进一步改进:一是加强交流培训,提高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二是加大信息公开力度,继续推进与群众生活密切的相关政府信息的公开力度,加强了解群众急切需求的政府信息,让政府信息更透明化、更贴近群众需求;三是进一步加大对政府信息公开的宣传力度,完善公开体系,向社会披露和解读公众关注度高、公益性强、涉及面广的重要决策等政府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