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市发改委200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10-01-21

台州市发改委200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特向社会公布台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0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本报告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等情况。

一、概述

2009年,我委在市政府的领导和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的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市政府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继续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着重在完善和规范上下功夫。一是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在委门户网上开僻“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并对相关栏目进行调整、充实、连接;二是完善政府信息发布、内容审查和维护更新制度。确定委办公室为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的审查受理机构和日常信息维护机构。通过完善工作机制,升级门户网站,构建信息平台,保障了本部门信息公开工作依法、及时、准确、有序开展,为社会提供了便捷的信息公开服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的公开范围,积极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一是对新形成的政府信息做到及时主动公开;二是对《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前的政府信息进行认真梳理,逐项审查公开。2009年我委共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120条,至年底已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共计265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09年,我委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5件,其中网上申请10件,书面申请5件,涉及内容70多项,其中属应由本部门公开的信息16条,属于上级有关部门公开的信息30条,属于非本部门掌握的信息或尚未形成的信息22条,属于已由有关部门复议或已告知,申请人重复申请的信息2条。对申请人提出的申请要求,我委认真受理,均在规定时间内作出回复。对已公开的信息告知其查阅的途径,对属于非主动公开的信息,通过其他途径向申请人公开相关信息;对属于上级部门公开的信息主动告知查阅的方法途径,并通过技术处理,将我委门户网与其直接连接,方便申请人查阅;对不属于本部门掌握的信息和尚未形成的信息,我们也一一进行了说明。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09年,我委没有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收取任何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09年,我委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引发申请行政复议案件3件,其中1 件省发改委受理,尚在审理中。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09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的第二年,对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市政府办公室台政办[2008]19号要求,我委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尚存在一些不足,一是《条例》实施后,准备还不够充分,对《条例》实施前的有关信息公开未及时跟上,造成此方面的申请、复议件增多;二是信息录入分类、排版不够规范,格式不统一,路径不够明确,给查阅带来一些不便,这也是造成2009年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申请、复议案件增多的一个原因。针对存在的问题,去年下半年来,我委就已着手整改,通过完善机制,加大投入,改进网络等多种措施,切实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

七、其他事项

无。

            二OO年一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