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度台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发布时间:2015-09-0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规定,由台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编制的200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主要包括政府信息公开的基本情况、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亟待改进方面等几方面内容。

  一、政府信息公开的基本情况

  根据台州市政府、省工商局的工作部署,2008年3月起,我局在原政务公开工作基础上启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通过建立健全信息公开的工作制度和运行机制,组织开展了《条例》的学习宣传、制定了《台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台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与指南》),成立了台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相关处室的职责和信息公开的流程,并按照《目录与指南》的体系框架,由近及远地梳理了市工商局近五年以来的主要政府信息内容。2008年5月1日起,我局按照《条例》的要求全面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在市政府办事大厅工商窗口和局机关档案室分别设立受理窗口,确定专人为公众提供公共查阅、资料索取和依申请公开的受理服务;

  (二)以http://xxgk.taizhou.gov.cn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平台,同步丰富“台州红盾信息网”有关栏目内容,确定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信息的内容,重点公开与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切身利益直接相关的政府信息;

  (三)确定专职和兼职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落实依申请公开信息的办理工作;

  (四)设立公布政府信息公开投诉、举报电话、电子邮箱,接受社会监督。同时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对各县(市)工商局、分局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内容,将这项工作与业务工作、依法行政、党风廉政建设等紧密结合。还专门组织开展了监督检查,重点检查《条例》的落实情况,确保系统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到位。

  综观2008年市工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查询及答复工作均开展顺利。据统计,2008年5月1日至2009年3月30日,累计在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上主动公开信息164条,在台州工商红盾信息网上公开信息动态188条,政府信息公开窗口接待公民、法人和有关组织来访查询2435人次,接受网站咨询445人次,日均受理电话咨询40人次。未发生依申请公开申请。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根据“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2008年5月1日至2009年3月30日,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352条。主要包括9大类政府信息。内容涉及本单位情况、综合类信息、企业登记管理、公平交易监管、市场监管、消费者权益保护、商标、广告、合同管理等;企业登记、变更程序、广告登记程序、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查、企业年检程序、商品交易市场运行分析等。并具有以下特点:

  (一)内建平台方便公众及时了解信息。为了切实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政府信息,我局大力拓展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结合工商系统工作实际,建立了多层次的信息公开渠道。一是严格按市政府要求,依照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框架,设立“机构信息”、“政策文件”、“行政执法”、“人事信息”、“财政管理”、“办事指南”、“工作信息”、“民生事项”等9大类23个子项目,重点公开有关政策与文件;二是丰富台州工商红盾信息网,重点发布“动态信息”、“公告公示”、“公众服务”等公开栏目信息,并加强“网上办事”、“网上咨询”、“监督投诉”等在线互动栏目的建设,尽量在第一时间答复公众咨询,扩大公众获取信息渠道。2008年9月1日国务院作出停止征收“个体工商户管理费和集贸市场管理费”后,我局在“工商快讯”栏目第一时间公开,并对网站上相关收费信息进行调整,及时答复网民网上咨询,方便公众了解相关政策。三是设立政府信息公开受理点,并在受理点设立查询终端,方便群众通过终端查询相关的信息公开内容,方便群众办事。四是建立工商经济信息预报台。在路桥试点建立工商经济信息预报台,目前已通过网站、手机、通报等各种途径向特定对象发送各类工商经济信息15000余条,社会反响良好。

  (二)外联媒体延伸公众知情渠道。2008年在新华社、中央电视台、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市场导报等省级以上媒体共发表报道70余篇;在省内外、境内外各类媒体和各大门户网站发表报道625篇,与台州电视台财富频道联办的每月一期的《12315维权热线》栏目,与台州商报合作、每周刊发2期的《3?15维权前沿》栏目,与台州日报合作的每月一期的《流通领域质量公告》栏目,已成为群众了解消费者维护权益和获取流通领域食品等产品质量状况信息的重要宣传窗口。

  (三)社会化活动放大信息公开效果。为更好地贴近群众,让群众更多了解工商工作,我局还充分调动系统力量通过开展社会化活动更好宣传工商,服务企业与群众。一是组织开展“工商开放日”活动。制定了《关于进一步推进工商开放日活动的实施意见》,将开放日作为作风建设的重要载体,以制度形式进行定型固化,相继开放“12315”申诉举报中心、企业注册窗口、广告监测中心、基层工商所等。二是开展“为和谐站岗,为发展助力--向人民报告”主题活动,发挥工商特殊时期特别作为,积极研究和制定帮助企业脱困解难、促进经济发展的具体政策措施和帮扶举措。三是开展向辖区监管服务对象代表述职述廉工作。

  (四)畅通投诉举报渠道接受群众监督。为推动信息公开工作有序运行,我局开通投诉监督电话、设立网上投诉局长信箱,并落实专人处理,实行限时办结,进行定期通报。不定期组织行风(效能)监督员暗访,召开群众座谈会、发放监督卡和监督意见表、行风监督员、企业、群众“三评”工商等活动,广泛接受群众监督,并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根据《条例》规定并结合工商业务的特点,我局除在市政府审批服务中心工商窗口设立依申请公开受理点外,还在市工商局三楼档案室设立查询受理点。其他事项受理在局办公室。

  2008年5月1日至2009年3月30日,我局共当面受理信息查询2435件,查询对象均为企业基本信息。从查询主体来看,法院申请占2.3%,律师申请占9.2%,行政机关占32.5%,企业和个人占56%。从申请的信息内容来看,申请人普遍关注企业吊销营业执照情况、年检、验照结果等信息,因为这些信息不仅能反映企业的设立状态,还能反映企业的构成和运行情况,与企业、公众权益密切相关。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因物价部门尚未出台相关规范性文件,依申请公开的收费标准暂缺。目前我局对所有依申请公开项目暂不收取检索费,仅收取复制费、邮寄费等成本费。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08年,我局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引发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亟待改进方面

  一是网站建设有待进一步完善。我局主要依托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公开以规范性文件为主的政府信息,而以“台州工商红盾信息网”公开以工商日常动态及预警信息等为主的政府信息,目前两者之间设有链接,但融合还不够。

  二是信息公开工作业务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条例》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出了很高要求,但工作人员的配备和业务水平还有待提高。2009年我局将进一步加大培训力度,加强对全系统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组织系统内相互交流、探讨,切实将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三不予公开信息范围有待进一步界定。我局掌握的信息数据大多数与企业关系密切,许多信息涉及企业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而目前国家对此类涉及商业秘密以及个人隐私的信息公开范围尚缺乏相关规定。我局拟按照《条例》第二十三条办理,但如何判定“公开后可能损害第三方合法权益”,目前还难以界定。为此我局将积极向上级部门反映有关情况,确保公众在获取政府信息与监督政府部门运作情况权力的同时,又保证国家利益以及第三方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二○○九年三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