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度台州市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5-09-0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我局对200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了认真的自查,形成了本报告。本报告由政府信息公开的基本情况、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六部分组成,内容涵盖市民政局200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的基本情况

2008年,民政信息公开工作坚持以民为本的服务理念,把信息公开作为为民服务、为民解困的重要手段,通过加强领导、健全机构,积极拓宽民政信息公开的渠道,严把政府信息公开关口,民政信息公开工作稳步向前推进。

(一)加强领导,健全机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为此,我局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各业务处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局政府信息工作领导小组,并明确由局办公室负责政务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专门指定一名同志负责信息公开工作,确保做到信息及时公开、及时更新。同时,为进一步落实责任,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连续性,由局纪检监察室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进行督查。

二)拓宽政府信息公开发布的渠道。坚持把市政府信息公开网和民政局门户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平台,同时拓宽政府信息公开发布的渠道。将与民政业务相关的政策法规,办事流程等向全社会公开,在提高民政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同时,进一步增进了公众对民政政策法规的了解。

(三)严把政府信息公开关口。在公开内容上本着“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公开不涉密,涉密不公开”的信息公开要求,始终把好信息公开关口,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审核工作。全年没有发生一起涉密信息泄密事件。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根据市政府要求,结合民政工作实际,我局在市政府信息公开网设立了“机构信息”、“政策文件”、“政府决策”、“工作信息”、“民生事项”、“行政执法”、“人事信息”、“办事指南”等12大类30个子项目,重点公开与民政各项业务相关的政策与文件。2008年,在台州市政府信息公开网主动发布信息105条,累计220条,内容涉及民政业务的各个方面。总体来看,发布信息主要集中在政务信息和通知公告这两个栏目。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08年度我局未接收到群众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因物价部门尚未出台相关规范性文件,依申请公开的收费标准暂缺。目前对所有依申请公开项目暂不收取检索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08年,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引发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待改进方面

2008年,在深化政府信息公开、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等工作中取得一定成效,但由于人员力量不足和人事变动等方面的原因,在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和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等方面还有所欠缺,离《条例》规定的工作要求及群众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今后,我局将在以下方面进一步改进:一是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培训工作,大力培养技术骨干,切实做好信息公开工作的人员保障工作。二是加大信息公开力度,继续推进与群众生活密切的相关政府信息的公开力度,加强了解群众急切需求的政府信息,让政府信息更透明化、更贴近群众需求;三是进一步加强对基层民政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通过抓基层、抓基础工作,做到统筹规划,保障信息公开工作的统一性和协调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