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市发改委200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09-10-20


台州市发改委200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特向社会公布台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0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本报告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等情况。

一、概述

在市政府的领导和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的指导下,我委认真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成立由委主要领导任组长的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工作制度,健全工作机制,明确责任分工,扎实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结合我委工作实际,我委及时制定了台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制作了台州市发改委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明确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工作流程,并在市发改委门户网站上设置“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公开相关信息。确定办公室为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的受理机构和信息公开查阅点。2008年,我委通过市发改委门户网站及报刊、广播等途径积极稳妥地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的公开范围,积极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一年来,我委共主动公开机构设置、职能、办事程序及政策文件、政府决策、工作信息、行政执法等信息145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08年,我委没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08年,我委没有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收取任何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08年,我局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引发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08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施行的第一年,我委从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和制度着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良好进展。但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还存在公开的主动性不够强、部分信息公开不够及时等问题。我委将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省政府有关文件的学习,妥善处理好公开与保密之间的关系,准确把握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制度,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运转,及时准确公开政府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