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20-0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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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和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要求,由台州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编制。全文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6个部分。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除特别说明外,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电子版可在台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查阅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台州市供销社办公室,电话:0576-88523209。

一、总体情况

(一)大力强化组织领导。市供销社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着力完善组织构架,形成了“党委统一领导、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组织协调、各处室各负其责”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明确将信息公开工作作为考核机关各处室的重要内容,统筹推进政务公开管理工作。

(二)推进政务公开平台建设。加强网站管理,对于市供销社原存在安全漏洞的网站予以坚决关闭,并将市供销社网站地址迁移至市政府集群,进行统一管理,减少网络安全隐患;完善网站日常监测机制,加强市供销社网站内容建设和信息发布审核,完善网站日常管理和常态化监管工作。及时转载、链接全国总社、省社发布的最新改革政策和新闻通告,发挥市供销社门户网站集群效应。据统计,2019年,累计发布108条,内容涉及组织机构、法规文件、工作信息、规划计划、统计信息、财政信息、人事信息、公示公告和信息公开年报等,其中工作信息占比重最大,占比64.8%。

项目

数量

占比(%)

组织机构

4

3.7%

法规文件

2

1.9%

工作信息

70

64.8%

规划计划

11

10.2%

统计信息

2

1.9%

财政信息

2

1.9%

人事信息

3

3.7%

公示公告

2

1.9%

信息公开年报

2

1.9%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市供销社高度重视政府信息管理工作,凡有须公开事项必定依规、依标严格管理落实。

(四)政务公开监督保障情况。为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监督领导,市供销社积极研究部署政务公开监督保障,形成联动工作机制。建立完善政务公开考评指标体系,明确工作要求和工作职责,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全面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1

 1

 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

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

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

1.主动公开信息的内容单一。市供销社作为特殊的事业单位,因在“三定”方案中未被赋予任何行政职责,也不具备任何行政权力,所以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几乎没有。只能以公开常规性工作为主。

2.专业化水平不高,由于编制人员较少,又存在单位网站和信息公开平台两个载体,工作精力分散,工作人员信息技术方面的专业水平有限,不能最好地发挥政府网站和信息公开平台的各种功能。

(二)改进措施

1.认真贯彻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规定。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和监督制度,确保信息产生、报批、审核、发布、备案、申请办理、登记归档等不同环节形成规范。

2.完善网上政府信息公开和披露。对应当为群众所知晓的、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政府信息,及时在政府网站上进行公开披露,切实保障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3.理顺人员分工,强化岗位职责。理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人员分工和岗位职责,加强政府公开工作人员政务公开培训,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程序和流程,使我社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更加规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由于市供销社体制特殊,根据“三定”方案,暂无承担行政职能,没有权限制定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也没有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