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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认真落实公章刻制审批的通知
各县市区分局治安大队、刻制点:
台州市印章治安管理信息系统网络已于3月19日在全市投入使用,为了认真做好公章刻
一、各县市区治安大队或办事大厅要落实专人审批,工作时间不得离岗、脱岗,无人审
批等行为发生。
二、 为了方便群众,节假日及休息时间遇群众 要刻制公章审批的,由市局治安支队委托
台州市华杭软件有限公司、店可以按预批先刻制。第二天工作日,所在地的治安大队或
办事大厅审批人员应重新确认审批。
三、各地要加强公章刻制工作的监督管理,禁止刻字店未经审批刻制公章和信息不入网
等行为。
四、根据有关规定,非特殊情况下,公章刻制各县市区不得跨区审批刻制。
台州市公安局治安支队
二00六年三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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