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668661/2025-111129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市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25-05-09 |
信息来源: 市府办 | 发布时间: 2025- 05- 09 15: 59 | 浏览次数: |
一、制定背景
为优化资源配置,助推产业转型升级,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会同市级有关部门研究起草了《台州市全域低效用地再开发三年行动方案(2025-2027年)》。
二、制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2.《浙江省国土空间规划条例》
3.《关于深入推进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的指导意见(试行)》
4.《关于开展低效用地再开发试点工作的通知》
三、主要内容问答
问题一:行动方案主要有哪些鼓励再开发的措施?
行动方案从用地规划、开发模式、供应方式、政策激励四个方面着手,通过降低企业改造成本,落实财税优惠政策,加大要素保障力度,优化项目审批流程等多种措施鼓励不同主体实施低效用地再开发,提升土地利用效率。用地规划方面:允许集中梳理、统一调整控制性详细规划,突破限制。开发模式方面:针对不同主体,允许打破原有权属空间位置重新安置,符合规定可分割转让或并宗开发。供应方式方面:支持土地复合利用,探索产业用地混合供应,符合条件的工业用地可协议续期。政策激励方面:优化供应方式降低改造成本,符合条件的可享受税费优惠及要素奖励。同时推行“收回—供应”并行,“带方案供应”等审批便利化服务。
问题二:片区策划方案如何编制?
片区策划方案应当明确片区发展目标、功能业态、空间风貌、公共要素配置、项目安排、运营模式等内容,对生态环境、历史文化资源等提出保护修复要求。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根据城市更新专项规划,组织编制片区策划方案,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台州湾新区片区策划方案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会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主管部门编制,报市人民政府批准。
问题三:存量工业用地在改造时,是否直接可以按照60%以上的建筑密度指标设计?
建筑密度可突破60%的控制指标,是指目前存量工业用地的建筑密度规划控制指标可以通过统一调整进行修改,达到60%以上。在规划控制指标修改之后存量工业用地方可按新的规划条件进行改造。
问题四:对于工业项目用地置换有什么鼓励措施?
我市园区外还分布着很多老旧工业点,对于这些零星分布的老旧工业点,鼓励从规划工业区外,搬迁置换至工业园区范围内,对于搬迁企业给予一定用地面积奖励。
问题五:什么是打破原有权属空间位置予以重新安置?
对于政府主导的工业用地集中连片改造,收回原企业用地后重新统一规划,重新协议出让,按份共有或按宗登记。
问题六:并宗再开发为什么要以按土地使用权终止时间在前的使用期限确定?
出让土地有法定最高使用期限,如果按终止时间在后的地块确定使用期限,终止时间在前的地块使用期限就会突破法定最高年限。文件中原出让年限不足50年的工业用地,可以申请续期,原出让年限与续期年限合计不超过50年的规定,也是同样的原因。
问题七:土地复合利用时,如何确定土地主用途?
复合利用土地的用途可按主用途确定,主用途可依据建筑面积占比确定,也可依据功能的重要性确定。
问题八:土地复合利用中,工业+仓储混合模式利用地下空间的,有什么优惠政策?
工业用地结建的地下空间作为仓储、停车等自用的,建筑面积可不计算容积率。
问题九:“限地价+竞贡献”“限地价+公开摇号”如何确定竞得人?
“限地价+竞贡献”主要通过竞税收,工业用地出让竞价阶段设置一定的溢价上限,达到上限后转入竞承诺亩均税收阶段,最高者可直接获得土地。如果竞税收仍旧达到标准的上限,则继续转入竞地价,价高者得。“限地价+公开摇号”是指在达到上限后,不再竞价,而是从前期报名参与竞拍的企业中摇号确定竞得人。
问题十:金融机构对于低效改造提供哪些要素保障?
金融机构可以通过优化贷款条件、给予整体授信、提高项目融资效率方式,对于低效改造项目进行支持。
四、适用范围
浙江省台州市。
五、实施期限
本行动方案自2025年5月28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7年12月31日。
六、关键词解释
“零地技改”是指企业在不新增建设用地的情况下,对现有厂房、设备等进行技术改造和升级。
“长期租赁”是指整宗土地在整个合同期内均以租赁方式使用,并由土地使用权人按合同约定支付年租金的供应方式。
“弹性年期出让”是指整宗土地以低于工业用地法定出让最高年限50年出让的供应方式。
七、解读机关
解读机关:台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联系处室: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处
联系方式:0576-88513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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