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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668346/2025-111069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市卫生健康委 成文日期: 2025-04-30
【卫生管理】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专项体检
信息来源: 健康报 发布时间: 2025-04-30 15: 10 浏览次数:

近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局、国家疾控局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专项体检工作的通知》。

专项体检是指医疗机构受相关部门委托,承担的职业健康体检、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入学体检、入伍体检、结婚登记体检等体检工作。

《通知》指出,医疗机构受相关部门委托承担专项体检工作的,应具备与开展相关体检项目相适应的诊疗科目、诊疗设备等,配备符合条件的医务人员,并加强相关专业技能和政策规定培训,提高开展专项体检工作的能力。医疗机构要建立健全内部质量管理体系,切实规范专项体检行为。

《通知》强调,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中医药主管部门、疾控主管部门要加强对辖区内有关医疗机构的体检业务指导,强化对相关检查检验活动的监督管理,督促指导医疗机构完善工作制度,强化内部管理。对于医疗机构存在伪造、篡改体检结果,组织他人代检,出具虚假体检报告等违法违规行为的,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并追究医疗机构和相关责任人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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