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台州资讯  > 便民资讯  > 交通
进一步规范教练车的教学行为
我市调整教学路线和时段
信息来源: 台州日报 发布时间: 2025-02-18 08: 48 作者: 李筱筱 浏览次数:

为规范教练车的教学行为,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畅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日前发布《关于指定教练车教学路线和教学时段的通告》,调整全市教练车指定教学路线和时间。调整后的教学路线和教学时段,自2025年3月1日起施行。

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车管所相关负责人介绍,调整的原因在于道路和交通流量的具体情况变化。“通过综合考虑,有的路段车流高峰时段训练会影响社会车辆通行,因此教学时段进行调整;有的道路功能变化,不适合教练车训练,教学路线进行适当调整。”

在此,提醒各驾培机构及学员,在道路上学习驾驶,应当按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路线、时间进行。违反指定路线和时间进行训练的,将被依法处罚。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申请人不按指定路线上道路学习驾驶的或不按指定时间上道路学习驾驶的,教练或随车指导人员将各受到罚款150元的处罚。

此外,记者从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了解到,根据交通运输部办公厅《道路运输企业和城市客运企业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第十条规定,在道路上进行培训时未遵守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路线和时间的,应当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

《浙江省道路运输条例》第五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经营者应当在核定的教学场地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教练路线、时间进行培训。违反规定的,由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对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经营者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处15日以下停业处罚;情节特别严重的,由原许可机关并处吊销经营许可证或责令关闭。

对多次实施上述违法行为,拒不改正的情形,相关责任人员可能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