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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1000MB18037294/2025-00235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市医保局 成文日期: 2025-01-15
台州市医疗保障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信息来源: 市医保局 发布时间: 2025-01-15 08: 49 浏览次数:

【图文】台州市医疗保障局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现公布台州市医疗保障局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报告。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从台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s://www.zjtz.gov.cn/col/col1229153520/index.html)下载。如对本年报有疑问,请与台州市医疗保障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台州市椒江区东环大道143-147号人力社保大楼9楼,邮编318000,电话0576-88513323)。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台州市医疗保障局始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积极落实上级政务公开工作部署,围绕中心工作,加强发布审核,强化解读回应,规范依申请公开答复,全面推动政务公开落到实处。

(一)主动公开

坚持审慎原则,稳妥做好主动公开。2024年,围绕医疗保障制度建设、病贫防范长效机制、公共服务共享等方面,主动公开医保门诊支付方式改革、药品带量采购、长期护理保险、医保民生实事等与群众利益紧密相关领域的政务信息。通过政府门户网站“重大决策预公开”专栏,向社会公众提前公开实施长期护理保险决策事项,公开《关于深化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政策依据,进行公众意见征求、社会风险评估和合法性审查并及时公布反馈情况。全年累计通过台州市人民政府-台州市医保局门户网站、市医保局官方网站共发布信息共169条,发布行政规范性文件5件。

(二)依申请公开

2024年,市医保局密切关注网上群众申请公开情况,合理合法做好依申请答复。全年共收到依申请公开8件,全部及时回复处理。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一是加强发布审核力度。扎实落细政务信息公开四项制度,坚决执行信息公开三审三校制度,对拟发布的政务信息进行逐级评估、审核,切实防范泄密风险和舆情风险。二是强化解读回应。及时向社会公众主动公开年度重点工作开展情况、政策调整情况。三是深化日常监督。严格把控公开信息,做好前期调研,审慎公布。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一是畅通线上信息公开渠道。充分利用线上门户网站、“浙里医保”、公众号等渠道普及各类医保知识和疑难解析。二是扩大线下宣传覆盖面。开展医保经办代办员培训,政策解读深入全市3000多个村社区。开展全市医保系统“五进五看”活动,全年累计进行191次。局党组书记、局长带队做客阳光热线,积极回应社会关切。三是加强对政务网站与政务新媒体平台的规范化管理,明确专人负责,定期复核管理,确保内容及时更新。

(五)监督保障

一是建强队伍。将政务公开条例纳入日常学习,定期组织政务信息公开相关培训,加强政务信息公开政策法规典型案例学习并吸纳局法律顾问意见,确保参与人员能及时掌握政务信息公开的最新要求。二是完善自查自纠与整改。针对政务公开情况,及时开展自查自纠,根据市政府政务公开处下发的市直部门政务公开问题排查清单,第一时间进行整改并及时上报。全年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5

0

4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8

0

0

0

0

0

8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6

0

0

0

0

0

6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1

0

0

0

0

0

1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8

0

0

0

0

0

8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市医疗保障局始终严格落实上级部门政务公开工作总体要求,充分发挥政务公开工作在促进医保工作方面的有效作用。在取得一定成效的同时,也存在部分干部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性认识还不够深刻、信息公开途径创新不够等不足,需要加以改进。2025年,为更好地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加强政策宣传解读,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医疗保障权益,市医疗保障局将:

(一)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坚持定期安排政务公开工作,及时反馈政务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积极协调各处室、医保中心落实好政务公开工作,及时上报政务公开信息;

(二)进一步加强平台建设。充分利用政府门户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媒体报刊等政务公开平台,实现同步推送、各有侧重。继续围绕群众关心的政策热点,提高信息公开的质量水平和覆盖广度;

(三)进一步创新工作机制。在落实上级政务公开部署的基础上,积极探索进政协议事厅、新媒体专题解读等新途径、新方法,不断增进政策解读能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年,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本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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