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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668290/2024-11228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成文日期: 2024-04-25
台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印发《台州市综合行政执法系统防汛防台抗旱防寒救灾应急预案(2024年修订)》的通知
信息来源: 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发布时间: 2024- 05- 08 18: 17 浏览次数:

台州市综合行政执法系统防汛防台抗旱防寒

救灾应急预案(2024年修订)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为确保台州市综合行政执法系统防汛防台抗旱防寒救灾应急工作依法科学、有序、高效进行,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特制定本预案。

(二)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救灾的重要论述精神,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紧紧围绕不死人、少伤人、少损失的防汛防台总目标,坚持底线思维,立足于防大汛、抢大险、救大灾,坚持早研究、早分析、早部署、早落实,切实将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作为首要任务,强化各项责任和工作措施落实,充分发挥防汛防台抗旱防寒指挥机构的组织指挥、统筹指导和综合协调作用,全面提升防汛防台抗旱防寒救灾应急能力。

(三)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浙江省防汛防台抗旱条例》《浙江省防汛防台抗旱应急预案》《台州市防汛防台抗旱应急预案》《台州市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预案》《台州市防指成员单位职责》《台州市防汛防台七项纪律》。

(四)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市综合行政执法系统开展防汛防台抗旱防寒和救灾的应急处置。

(五)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安全第一,把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放在首位;以防为主,防抗结合,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2.统分结合,属地为主。在省建设厅、市防指的统一领导下,市局根据职责,指导全市防汛防台抗旱防寒应急处置和灾后恢复工作。实行联系和分组局领导双负责制,各县(市、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椒江区、黄岩区、临海市、温岭市、玉环市建设局,温岭市、玉环市农业农村和水利局,仙居县水利局,市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各司其职。

3.依法应对,科学调度。坚持依法防汛防台抗旱防寒和抢险救灾,规范防汛防台抗旱防寒的行为;按照统一部署,突出重点,科学调度,优化配置,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努力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

4.快速反应,层层联动。发生防汛防台抗旱防寒险情时要及时、高效地开展预防和应急处置。

二、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一)指挥机构

市局设立防汛防台抗旱防寒救灾指挥部,由葛云祥(局党组书记、局长)任总指挥,卢树威(局党组成员、市智慧城管中心主任)任常务副总指挥,黄海虹(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徐同楷(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徐高献(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施伟军(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汪国华(局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任副总指挥,成员由市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各县(市、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椒江区、黄岩区、临海市、温岭市、玉环市建设局,温岭市、玉环市农业农村和水利局,仙居县水利局负责人组成。

(二)市局防指办事机构及主要职责

根据防汛防台抗旱防寒救灾工作需要,指挥部下设指挥协调组、城市排涝指导组、环卫园林指导组、公用事业指导组、市容秩序管控指导组、物业管理指导组、后勤保障组、宣传报道组,实行组长负责制。

1.指挥协调组

组长:卢树威

牵头处室:市智慧城管中心、办公室、督查处、宣教处、环卫园林处、市政公用处、执法一支队、执法二支队、市园林市政环卫服务中心

主要职责:根据市防指应急响应情况,启动、调整或解除综合行政执法系统防汛防台抗旱防寒应急响应等级,应急响应期间负责与省建设厅、市防指的联络。及时传达和执行省建设厅、市防指的各项决策和指令,督促检查和报告执行情况。汇总对应职责内灾情信息及抢险救灾情况,及时向省建设厅、市防指报告情况。根据市防指统一指挥,协调综合行政执法系统各应急队伍和物资力量调配,及时响应支援应急抢险救灾;协调市局防台防汛抗旱防寒车辆和设备的调用工作。

2.城市排涝指导组

组长:黄海虹

牵头处室:市园林市政环卫服务中心

主要职责:根据各行业领域应急预案和指南(指引)指导全市城市道路、桥梁、排水等行业领域做好防汛防台抗旱防寒和抢险救灾工作;做好市区内环线排水管网养护和应急排水、排涝工作等防汛防台抗旱防寒和抢险救灾工作。

3.环卫园林指导组

组长:黄海虹

牵头处室:环卫园林处

主要职责:根据各行业领域应急预案和指南(指引)指导全市园林绿化管理、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城镇生活垃圾处置和清运等领域做好防汛防台抗旱防寒和抢险救灾工作。

4.公用事业指导组

组长:黄海虹

牵头处室:市政公用处

主要职责:根据各行业领域应急预案和指南(指引)指导全市供水、燃气等行业领域做好防汛防台抗旱防寒和抢险救灾工作。

5.市容秩序管控指导组

组长:施伟军

牵头处室:执法二支队

主要职责:根据各行业领域应急预案和指南(指引)指导全市做好门头招牌、城市户外广告等市容秩序领域做好防汛防台抗旱防寒和抢险救灾工作;做好市区内环线范围户外广告的防汛防台抗旱防寒和抢险救灾工作。

6.物业管理指导组

组长:施伟军

牵头处室:执法一支队

主要职责:根据各行业领域应急预案和指南(指引)指导全市物业服务企业做好物业管理行业领域防汛防台抗旱防寒工作。

7.后勤保障组

组长:徐同楷

牵头处室:办公室

主要职责:负责市局防汛防台抗旱防寒物资的采购、登记和调拨工作;负责市局及直属单位庭院内的灾后重建及善后处理等工作。

8.宣传报道组

组长:汪国华

牵头处室:宣教处

主要职责:负责新闻媒体的联系沟通及社会舆情信息管理。做好媒体采访的沟通协调,了解采访需求和内容,负责对外向媒体提供汛情信息和新闻通稿,及时收集反馈应急期间媒体的相关报道并反馈市局防指,及时在信息渠道发布有关防汛防台抗旱防寒和抢险救灾信息。

(三)县(市、区)、台州湾新区综合行政执法系统防指机构

各县(市、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椒江区、黄岩区、临海市、温岭市、玉环市建设局,温岭市、玉环市农业农村和水利局,仙居县水利局,台州湾新区执法支队、台州湾新区园林市政环卫服务中心各自成立本单位防指,明确职责分工,在市局防指和本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负责组织、指挥协调本地区职责范围内的防汛防台抗旱防寒和抢险救灾工作,适时开展防汛防台演练,要求定时定点定人定责,原则上每年不少于1次。

三、预防预警、应急响应、后期处置

预防预警、应急响应、后期处置的主要事项、责任主体、工作内容及工作要求详见附件。

 

附件:1.台州市综合行政执法系统防汛防台抗旱防寒应急工作汇总表

2.城市内涝和城市安全运行风险清单基础底数


附件1

台州市综合行政执法系统防汛防台抗旱防寒应急工作汇总表

工作

阶段

主要

事项

责任主体

工作内容

防汛防台抗旱防寒工作要求

预防

预警

预防

工作

市县两级综合行政执法系统

设立机构落实职责

要建立岗位责任制,设立专门机构,配备专门人员,加强对各部位、各环节安全工作的监督检查,及时排查、消除安全隐患。备足抢险救灾物资和设备,落实抢险队伍和应急预案。

市县两级综合行政执法系统

完善应急行动预案和指南(指引)

完善符合本单位实际、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强的防汛防台抗旱防寒应急行动预案和操作指南(指引)。

市县两级综合行政执法系统

全面检查

应根据本地区自然灾害和次生衍生灾害的发生特点,在每年汛期、寒潮、旱情来临前组织力量对本辖区内城市内涝、路政、户外广告、园林绿化、环卫保洁、供水供气、污水、物业管理等行业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隐患及时组织整改排除。

市县两级综合行政执法系统

组织培训演练

建立健全防汛防台应急管理知识培训与演练制度,提高从业人员业务技能、处置效率,提高综合行政执法系统防汛防台、防寒、抗旱工作水平。

预警

信息

市县两级综合行政执法系统

加强信息

沟通

应加强与气象、水利、海洋、自然资源等有关部门及江河、水库管理单位的沟通和配合,建立经常性的联系渠道,强化信息沟通,及时掌握风情、雨情、水情、旱情、寒潮预测预报和地质灾害气象等预报,以便快速做出应对反应。

市县两级综合行政执法系统

会商响应

级别

按台风、寒潮、干旱的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将响应工作由低到高分为一般(级)、较大(级)、重大(级)、特别重大(级)四级。

应急

响应

响应

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应急响应

行动

当出现一般()事件时,由市局防指常务副总指挥决定启动级应急响应,实施级应急响应行动。

1.根据市防指指令派员驻市防指参与会商;

2.根据省建设厅、市防指要求发出防御工作通知;迅速落实各项查排、防、抗、救等应急措施;

3.城市排涝指导组、环卫园林指导组、公用事业指导组、市容秩序管控指导组、物业管理指导组根据预案或指南(指引)指导各行业开展防汛防台抗旱防寒工作;

4.市局防指八个工作组要加强值班,相关责任人进岗到位,根据市防指指令,市局防指各工作组轮流进驻市防指24小时值守;

5.城市排涝指导组、环卫园林指导组、公用事业指导组、市容秩序管控指导组、物业管理指导组于每日1430分向市局防指报告全市各业务线工作动态。市局防指于每日15时向省建设厅和市防指报告综合行政执法系统受灾情况和抢险救援工作开展情况;

6.旱情发生后,环卫园林指导组、公用事业指导组等工作组根据市防指指令每10天报告综合行政执法系统节水工作开展情况;旱情较大时每3天上报一次;旱情重大时,每天上报一次。

各县(市、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椒江区、黄岩区、临海市、温岭市、玉环市建设局,温岭市、玉环市农业农村和水利局,仙居县水利局,台州湾新区执法支队、台州湾新区园林市政环卫服务中心

应急响应

行动

1.接到市局防指和本级政府防指发出的防御工作通知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紧急动员部署,对辖区内城市内涝、路政、户外广告、园林绿化、环卫保洁、供水供气、污水、物业管理等进行一次全面检查;

2.受灾害影响县(市、区)要加强24小时值班,值班表由各县(市、区)局防指汇总后报市局防指,相关责任人要进岗到位;应急抢险队伍24小时备勤待命;各类巡查、监测、预警等网格责任人要进岗到位;

3.受灾害影响县(市、区)迅速落实各项查排、防、抗、救等应急措施;并于每日14时分别向市局防指相应工作组报告各业务线工作动态;突发灾情、险情随时上报;

4.旱情发生后,受灾县市区指定专员根据市局防指指令每10日报送相关节水工作开展情况;旱情较大时每3天上报一次;旱情重大时,每天上报一次。

应急

响应

响应

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应急响应

行动

当出现较大(级)事件时,由市局防指常务副总指挥决定启动应急响应,实施级应急响应行动。

1.根据市防指指令派员驻市防指参与会商;

2.市局防指各工作组实行24小时值班(各组相关处室安排1-2人报市局防指),分管负责人进岗带班;按照行动指南迅速落实防抗救各项应急措施;

3.根据市防指指令,市局防指各工作组轮流进驻市防指24小时值守;

4.城市排涝指导组、环卫园林指导组、公用事业指导组、市容秩序管控指导组、物业管理指导组于每日630分、1430分向市局防指报告全市综合行政执法系统各业务线工作动态,市局防指于每日7时、15时向省建设厅和市防指报告综合执法系统工作动态;

5.旱情发生后,环卫园林指导组、公用事业指导组等工作组根据市防指指令每10天报告综合行政执法系统节水工作开展情况;旱情较大时每3天上报一次;旱情重大时,每天上报一次。

各县(市、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椒江区、黄岩区、临海市、温岭市、玉环市建设局,温岭市、玉环市农业农村和水利局,仙居县水利局,台州湾新区执法支队、台州湾新区园林市政环卫服务中心

应急响应

行动

1.接到市局防指和本级政府防指发出的响应通知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对各类隐患整治工作进行查漏补缺,分管负责人要进岗到位,各级应急抢险队伍根据指令进行抢险,各类巡查、监测、预警、抢险等网格责任人要坚守岗位;

2.实行24小时值班,值班表由各县(市、区)局防指汇总后报市局防指,保持通信畅通;

3.受灾害影响县(市、区)按照预案迅速落实防抗救各项应急措施;并于每日6时、14时或视情增加频次分别向市局相应工作组报告各业务线工作动态;突发灾情、险情随时上报;

4.旱情发生后,受灾县市区指定专员根据市局防指指令每10日报送相关节水工作开展情况;旱情较大时每3天上报一次;旱情重大时,每天上报一次。

应急

响应

响应

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应急响应

行动

当出现重大(级)事件时,由市局防指常务副总指挥决定启动应急响应,实施级应急响应行动。

1.根据市防指指令派员驻市防指参与会商;

2.根据省建设厅、市防指要求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防汛防台抗旱防寒抢险救灾工作的通知;按照行动指南迅速落实防抗救各项应急措施;

3.局防指各工作组相关处室上报值班人员名单(半数人员)及联系方式至市局防指,实行24小时值班,单位主要负责人要进岗带班;

4.根据市防指指令,分管负责人进驻市防指值守;

5.局班子成员赴重点区域开展防汛防台抗旱防寒工作专项督查;

6.城市排涝指导组、环卫园林指导组、公用事业指导组、市容秩序管控指导组、物业管理指导组于每日630分、1430分或视情增加频次向市局防指报告全市综合行政执法系统各业务线工作动态。市局防指每日7时、15或视情增加频次向省建设厅和市防指报告综合执法系统工作动态;

7.旱情发生后,环卫园林指导组、公用事业指导组等工作组根据市防指指令每10天报告综合行政执法系统节水工作开展情况;旱情较大时每3天上报一次;旱情重大时,每天上报一次。

各县(市、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椒江区、黄岩区、临海市、温岭市、玉环市建设局,温岭市、玉环市农业农村和水利局,仙居县水利局,台州湾新区执法支队、台州湾新区园林市政环卫服务中心

应急响应

行动

1.接到市局防指和本级政府防指关于进一步做好抢险救灾工作的通知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各级应急抢险队伍根据指令开展抢险救灾工作;主要负责人进岗到位,各类巡查、监测、预警、抢险等网格责任人要坚守岗位;

2.实行24小时值班,值班表由各县(市、区)局防指汇总后报市局防指,相关人员全部到岗到位并保持通信畅通;

3.受灾害影响县(市、区)按照预案迅速落实防抗救灾各项应急措施;并于每日6时、14或视情增加频次分别向市局相应工作组报告各业务线工作动态;突发灾情、险情随时上报;

4.旱情发生后,受灾县市区指定专员根据市局防指指令每10日报送相关节水工作开展情况;旱情较大时每3天上报一次;旱情重大时,每天上报一次。

应急

响应

响应

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应急响应

行动

当出现特别重大(级)事件时,由市局防指总指挥决定启动应急响应,实施级应急响应行动。

1.根据市防指指令派员驻市防指参与会商;

2.市局防指下发全力做好防汛防台抗旱防寒抢险救灾工作的紧急通知;按照行动指南迅速落实抗救各项应急措施;

3.全体人员实行24小时值班,应急抢险队伍24小时备勤待命;

4.根据市防指指令,主要领导进驻市防指值守;

5.城市排涝指导组、环卫园林指导组、公用事业指导组、市容秩序管控指导组、物业管理指导组于每日630分、11时、1430分或视情增加频次向市局防指相关工作组报告全市各业务线工作动态。市局防指于每日7时、11时、15或视情增加频次向省建设厅和市防指报告综合执法系统工作动态;

6.旱情发生后,环卫园林指导组、公用事业指导组等工作组根据市防指指令每10天报告综合行政执法系统节水工作开展情况;旱情较大时每3天上报一次;旱情重大时,每天上报一次。

各县(市、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椒江区、黄岩区、临海市、温岭市、玉环市建设局,温岭市、玉环市农业农村和水利局,仙居县水利局,台州湾新区执法支队、台州湾新区园林市政环卫服务中心

应急响应

行动

1.接到市局防指和本级政府防指的紧急通知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抢险救灾所需的设备、物资及抢险队伍开展抢险救灾工作;

2.实行24小时值班,值班表由各县(市、区)各单位局防指汇总后报市局防指;

3.受灾害影响县(市、区)按照预案迅速落实抗救各项应急措施;并于每日6时、1030分、14时或视情增加频次明确专人分别向市局相应工作组报告各业务线工作动态;突发灾情、险情随时上报;

4.旱情发生后,受灾县市区指定专员根据市局防指指令每10日报送相关节水工作开展情况;旱情较大时每3天上报一次;旱情重大时,每天上报一次。

响应级别调整或终止

响应级别调整

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调整响应

级别

当应急响应条件变化时,根据市防指的通知视情况调整防汛防台防寒抗旱应急响应级别。

响应级别终止

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终止响应

级别

当应急响应条件消失时,根据市防指的通知视情况宣布终止防汛防台防寒抗旱应急响应。

后期

处置

善后

处置

各县(市、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椒江区、黄岩区、临海市、温岭市、玉环市建设局,温岭市、玉环市农业农村和水利局,仙居县水利局,台州湾新区执法支队、台州湾新区园林市政环卫服务中心

制定恢复

重建方案

当台风过境后或降雨结束,江河主要控制站水位退至警戒水位以下或者城市严重内涝点排除后,应迅速把工作重点转移到灾后重建工作上来,立即制定本辖区综合行政执法系统恢复重建方案。

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协助制定恢复重建计划

派员进驻市防指,根据受灾损失情况和实际需求,协助制定恢复重建计划,组织综合行政执法系统有关力量提供物资和技术支援。

后期

处置

恢复

重建

各县(市、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椒江区、黄岩区、临海市、温岭市、玉环市建设局,温岭市、玉环市农业农村和水利局,仙居县水利局,台州湾新区执法支队、台州湾新区园林市政环卫服务中心

恢复重要基础设施正常运行工作

应组织力量抢修受损的设施,恢复市政基础设施、城市公园的正常使用及运营,重点保障城市供水、燃气等重要基础设施的正常运行工作。

处置

评估

市县两级综合行政执法系统,椒江区、黄岩区、临海市、温岭市、玉环市建设局,温岭市、玉环市农业农村和水利局,仙居县水利局,台州湾新区执法支队、台州湾新区园林市政环卫服务中心

总结经验

教训

应尽快核实伤亡人数与受损情况,认真总结抗灾救灾经验教训,向同级人民政府和市局报告。


附件2

城市内涝和城市安全运行风险清单基础底数

(截至2024328日)

序号

(市、区)

数量(个)

城市易涝点(区)

城市隧道

下穿立交

地下车库

1

市本级

0

2

3

0

2

椒江区

9

2

3

159

3

黄岩区

2

0

6

76

4

路桥区

0

2

0

106

5

临海市

17

0

0

112

6

温岭市

2

3

0

220

7

玉环市

0

0

1

77

8

天台县

1

0

0

50

9

仙居县

1

0

0

42

10

三门县

8

0

0

63

11

台州湾新区

1

0

0

31

总计

台州市

41

9

13

936

 

 

 

台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办公室                    202442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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