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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669015/2024-112752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成文日期: 2024-04-10
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台州市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 台州市广告协会关于举办“和合台州、活力城市”台州市第三届广告创意大赛的通知
信息来源: 市市场监管局 发布时间: 2024- 05- 29 17: 09 浏览次数:

各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文明办、台州市市场监管局台州湾新区分局,市广告协会各会员单位:

为深挖人才潜力、激发人才活力、创造人才动力,提升我市广告创意水平,充分发挥广告在服务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助推台州“三高三新”奋斗目标等方面的积极作用。经研究,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台州市文明办、台州市广告协会决定联合开展“和合台州、活力城市”台州市第三届广告创意大赛。现将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本次活动以“和合台州、活力城市”为主题,凡以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助推台州“三高三新”奋斗目标等为创作、创意内容,以及庆祝新中国成立75周年,台州撤地设市30周年等导向正确、主题鲜明、制作精良、格调高雅的优秀广告作品,均可参赛。

二、组织机构

本次活动由市市场监管局、市文明办联合主办,市广告协会承办,并设立评委会及其办公室,评委会由高校专家、宣传部门、市场监管系统的专家学者,以及行业内专业人士、广告经营单位等组成,办公室设在市广告协会,负责征集广告作品。

三、参赛对象

本次活动仅限于台州市范围内的广告经营单位及从业人员、高等院校学生和广告设计爱好者参与。

四、活动进程

1.动员部署(4月)。各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文明办、台州湾新区分局动员组织全市广告行业、广告经营单位、所在地高校大学生、广告设计爱好者参加此次活动。

2.作品征集(5-6月)。各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台州湾新区分局要认真组织好作品的征集、审查和报送工作。既要多征集广告创意作品,更要注意广告创意作品质量的把关,防止出现抄袭和作品内容不健康及作品规格不符合要求的情况,同期获得市级以上广告大赛奖项的作品不再参加本次大赛评奖。

3.作品评定(7月)。组织评委会进行评审、公示,确定本届大赛获奖作品。

4.优秀作品宣传(8-12月)。对最终确定的优秀作品予以展示宣传。

五、奖项设置

本次活动分商业广告和公益广告,设置视频(含短视频、微电影)、平面、音频等三类奖项。并分别设置金奖、银奖、铜奖和优秀奖,各类奖项名额将根据征集到的作品数量和质量情况设置。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创新理念方式,精心策划部署,加强统筹协调,落实专门力量,抓深抓实各项工作,以实际行动来检验助力广告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有效作为。

(二)广泛深入发动。有效提高各方参与覆盖面和参与度,是高质量办好大赛活动的基础。各地要抓好宣传发动,正确理解大赛活动主题,精准把握作品征集类别、形式和参赛对象,紧紧抓住本地特色优势,深入摸排辖区具有较高社会知名度或影响力的企业、传统媒体和互联网媒介、从事广告经营发布业务企事业单位、广告产业园区和高等院校等方面,有的放矢开展组织发动工作。大力鼓励指导其创作和报送符合主题与条件、具有一定水准的广告参赛作品,切实提高组织发动的质量与效率。

(三)坚持量质并举。参赛作品的总体质量水平事关大赛活动的整体质量水平。作品征集数量分配指标只设底线不设上限,各地要发动报送更多优质作品。坚持质量为先原则,要把好参赛作品初选初审关,组织多方专业人士参与,严格把握题材准确、导向正确、创意突出、制作精美的标准,好中选优、优中选精,严防滥竽充数甚至明显不符基本条件要求的作品。

(四)扩大传播效应。发挥优秀广告作品的引领示范作用,是检验大赛活动实际成效的重要方面。对铜奖以上获奖作品,将协调市级主要媒体和市内知名互联网媒介,以一定形式进行集中展播。各县(市、区)市场监管部门也要联系协调当地主要媒体媒介(传统媒体、官方网站、互联网平台、移动端APP、微信公众号等),对本地获得优秀奖以上作品以一定形式进行集中展播。通过上下联动协同发力,借助各方传播资源力量,增强获奖主体获得感和荣誉感,扩大大赛权威性和社会影响力,提升活动实际成效。各地组织优秀作品推广展播情况,请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于2024年12月底前上报市局广告处。

联 系 人:罗恩肖

联系地址:台州市中心大道399号

联系电话:88517980

联系邮箱:512144101@qq.com。

附件:1.台州市第三届广告创意大赛作品要求与规格

2.各县(市、区)报送作品数量分配表

3.台州市第三届广告创意大赛作品登记表

4.台州市第三届广告创意大赛作品汇总表

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台州市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         

台州市广告协会         

2024年4月10日        

附件1

台州市第三届广告创意大赛作品要求与规格

一、征集范围

凡在2023年7月1日至本届大赛截稿期内(2024年6月30日)创作或首次发布的以下两类作品,均可参赛。

1.市内外企事业单位或个人以广告设计、制作、发布、创意营销策划等广告形式,宣传台州市内企业相关产品、形象的商业广告。

2.以“和合台州、活力城市”为主题,紧扣庆祝新中国成立75周年、台州撤地设市30周年,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重大主题,市内企事业单位出资或个人设计、制作、发布或者冠名的公益广告。

二、作品分类规格

A.视频类:视频广告作品压缩处理后存储为可网络播放的格式为mp4,时长限60秒(微电影时长不超过3分钟),100MB以下,文件名为“作品名称”(原始视频文件待入围后提供)。

B.平面类:平面广告作品压缩处理后存储格式为jpg,5MB以下,文件名为“作品名称”。

C.音频类:音频广告作品压缩处理后存储格式为mp3或wma,时长限120秒,100MB以下,文件名为“作品名称”。

三、作品报送费用

本次广告创意大赛所有报送作品一律免费。

四、作品报送方式

参选作品均以电子版方式报送至当地市场监管部门或市广告协会办公室,每件作品需填写一张作品登记表(见附件3),广告作品和登记表均以“类别号+作品名称”命名,作品名称须与登记表中的名称保持一致。

五、报送时间和程序

作品报送当地市场监管部门,截止日期为2024年6月20日,各地报市广告协会截止日期为2024年6月30日。

各地参选作品(电子版)统一报送至当地市场监管部门,由当地市场监管部门筛选之后统一将电子版作品、登记表、汇总表(见附件4)送台州市广告协会。

市直单位或个人的参赛作品可直接报市广告协会。

六、注意事项

1.在报送的广告作品画面里,请不要出现报送单位和个人的相关信息,否则将取消参赛资格。

2.本次活动平面作品无需实样打稿,只需报送作品电子版即可。

3.平面系列作品不超10幅,音频、视频作品不设系列。

4.每件作品均须认真、完整填写作品登记信息,作者栏请填真实姓名,禁用笔名,因填写错误、漏填或空缺导致的责任由报送者自行承担。

5.市市场监管局有权将报送作品进行展览和编辑出版发行,无需支付报送单位(个人)任何形式报酬。版权归市市场监管局所有。

6.报送单位(个人)应保证其享有报送作品完整、合法的著作权及其他相关权利,不得出现侵害著作权、商标权等知识产权的行为,否则,一切法律后果由报送单位(个人)自行负责。如在评选过程中发现有知识产权及其他矛盾纠纷的作品一律不予评选。

附件2

各县(市、区)报送作品数量分配表

区域

视频

平面

音频

小计

椒江

2

15

1

18

黄岩

2

12

2

16

路桥

1

12

1

14

临海

2

12

2

16

温岭

2

12

2

16

玉环

2

12

2

16

天台

2

10

2

14

仙居

2

10

2

14

三门

2

10

2

14

台州湾新区

1

5


6

市本级媒体

2

5

2

9

合计

20

115

18

153

附件3

台州市第三届广告创意大赛作品登记表

单位全称


联系人


电话


作品名称


类别


创作者

(禁用笔名)


手机


通讯地址


邮编


客户全称


首次发布媒体


发布时间


创意说明:

单位盖章:

负责人签字:

注:1.类别请参照以下分类表填写。

分类

视频类

平面类

音频类

类别

A

B

C

2.填写务必内容详实,字体工整,如有空缺项目留空即可。

3.发布过的广告作品必须填写首次发布媒体和发布时间。

附件4

台州市第三届广告创意大赛作品汇总表

单位盖章:                                 联系人:          电话:

序号

报送单位

类别

作品名称

作者

手机











































注意:1.单位名称必须和作品登记表所盖公章一致;

2.作者如有多人的,请填写完整(获奖证书以此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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