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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围扩大,力度加大
台州市住房公积金人才优惠政策再优化
信息来源: 台州晚报 发布时间: 2024-03-28 08: 42 作者: 陈轶男 浏览次数:

昨日,记者从台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为让各类人才“留得下、住得好”,我市对人才的住房公积金优惠政策再度优化升级。

这次,扩大了我市住房公积金人才贷款优惠政策适用范围,即将技能型人才列入其中,且扩大高校毕业生享受住房公积金贷款优惠政策范围。

接下来,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的高层次人才、技能型人才、高校毕业生,在台州购买首套商品住房,适用人才房票补贴支付购房款后,还可享受更大力度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

具体来看,高层次人才购房时,可贷款额度从3倍调整为全额可贷。另外,优化升级后的五类人才在扣除人才房票补贴和住房公积金提取金额后,在规定比例范围内,可全额享受住房公积金贷款。

全日制博士、在职博士的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调整为当前本市最高贷款限额的1.5倍;技能型人才享受同等的公积金贷款支持额度。优化升级后的三类型人才在扣除人才房票补贴和住房公积金提取金额后,在规定比例范围内,贷款额度可按照当前本市最高贷款限额的1.5倍计算。

扩大高校毕业生享受住房公积金贷款优惠政策范围,新引进的三类人才在扣除人才房票补贴和住房公积金提取金额后,在规定比例范围内,贷款额度可按照当前本市最高贷款限额计算,且不受贷款计算公式影响。

台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以上贷款优惠政策中的首套商品住房,是指除本次贷款所购住房外,申请人家庭成员(含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名下在购房所在地区域内无房,所在地区域目前是以县(市、区)级行政区域为认定标准。房屋类型不包括别墅、独栋或双联排屋。

以上贷款优惠政策中的新引进是指在2020年7月25日(含)以后新引进到台或留台工作,以在台州市缴纳住房公积金的时间为准,其中在职博士以取得学历或学位证书的时间起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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