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668290/2024-116504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台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 成文日期: | 2024-11-29 |
信息来源: 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 发布时间: 2024-11-29 14: 17 | 浏览次数: |
陈晶晶、金琴云、邱理初等3位代表:
你们在台州市六届人大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规范和整治市区、城区城中村随意围村收费的建议》(路第21号)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经济社会不断发展,人们生活水平日益提升,在台州,几乎家家都有小汽车。截至2023年3月,台州全市机动车保有量已突破212余万辆。一方面,机动车的普及方便了人们出行,但另一方面,在全市范围内依旧存在停车场(库)规划、建设、管理职责不明晰,公共停车场(库)建设投入不足,经营性公共停车场服务收费不合理、停车场分布不合理,停车资源缺乏统筹等问题,停车供需矛盾日益突出。
你们在议案中反映的情况很有针对性,也切中了市区、城区范围内部分停车场监管力度不够的实际。近年来,随着村居、社区设卡行为的情况频发,缺少对公共停车场和经营性停车场等机动车停放的有效管理和执法,已直接影响到群众日常生活质量。你们在提案中提出的减少非主城区停车场数量或延长免费停放时段、下调部分城市道路公共停车泊位费用以便周边停车位不足的居民使用等迫切的愿望,及仅凭村经济合作社名义、社区名义随意设卡收费、在路口随意安装隔离桩影响通行等危害的现象,我们认真进行了研究,具体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相关整治工作:
一、加强保障能力,提升停车服务水平
(一)推动管理办法制定出台
基于目前在机动车停车场(库)建设和管理方面,国家、省级层面还没有专门的法规,我局从2022年开始调研起草地方性法规《台州市机动车停车场(库)建设和管理规定》初稿,通过前期多轮多层面的征求意见,形成了《规定》征求意见稿,今年,我们针对代表们提出的相关建议,结合各地当前停车管理情况变动较大实际,对《规定》开展新一轮调研修改,进一步明确相关行政部门在停车场(库)建设和管理中的职责,细化停车场(库)规划、建设、管理要求。比如,针对停车场乱设置问题,《规定》明确要求落实备案,要求向社会提供停车服务的收费停车场,其所有人或其委托的停车服务经营管理单位应当依法办理商事、税务登记,并向所在地的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登记。在备案中要求停车场设置不能影响交通秩序或者存在安全隐患的情况。针对乱收费问题,《规定》明确收费监管职责,对于擅自提价或违规收费的,由市场监管行政主管部门依法予以处罚;对于使用不符合规定的收费票据的,由税务行政主管部门依法予以处罚。针对停车场管理乱问题,《规定》明确信息化建设要求,要求公共停车场应配建停车场信息管理系统,并将停车信息及支付信息按照停车一体化接口标准接入全市停车信息统一平台,以便向社会实时公布泊位数量、使用状况、收费标准等信息,提升规范管理水平,为社会更好地提供优质停车服务。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完善《规定》,积极争取早日列入人大立法计划,早日启动立法程序,让停车管理有法可依。
(二)持续优化停车收费服务
目前台州停车收费主要有三种情况,分别有城市道路公共停车、重要场所配建的公共停车场以及市场行为下成立的公共停车场。对于市区城市道路公共停车泊位,严格执行《关于市区城市道路停车一体化收费管理的通知》中统一制定的停车收费标准;对于政府投资建设的以及具有自然垄断经营和公益性特征的医院、火车站、机场等场所配建的公共停车场,实行政府定价管理,根据《台州市区机动车停车差异化收费管理办法(修订)》,制定差异化停车收费标准;对未列入政府定价管理的,如城中村、商场等其他各类公共停车场,下阶段将加快制定《台州市机动车停车场(库)建设和管理规定》,对其停车收费服务加强指导和规范。并会同发改委、市场监管、税务等部门以及属地街道要求经营者遵循“公平、合法和诚实信用”的原则,根据经营成本和供求状况合理确定收费标准,落实明码标价制度。
(三)提高智慧停车管理能力
目前已开展市区停车一体化改革,升级改造“台州停车”系统,并采取资金补助、政策约束等措施,推动市区公共停车场和城市道路公共停车泊位信息接入“台州停车”系统,促进停车信息互联互通,进一步提升停车设施数字化管理水平,现共计有221个停车场(库)和12196个道路泊位完成接入工作。下阶段,将适时推进条件成熟的开放式小区停车场配建信息管理系统并接入“台州停车”系统,不断提升群众出行体验。
二、联合整治打击,保障道路有序畅通
(一)执法联动,整治侵占公共资源违法行为。
我局今年谋划了城市精细化管理“月季花”行动,每月一个主题,项目化集中破解。结合代表提出的有关建议,我局将“僵尸车”清理作为其中一个主题进行集中整治,7月份,会同交警部门,对城中村等周边的擅自占道停车、堵塞消防通道停车行为以及对长时间占用城市道路等公共停车泊位停放的“僵尸车”开展专项联合整治,共排查废弃汽车6876辆,核查为废弃汽车总数448辆,引导车辆所有人自行清理305辆,有效保障了道路安全畅通。针对社区、城中村停车场收费行为,市场监管部门也在持续开展执法行动,对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从事停车收费经营活动的,依据《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查处。对合法合规的停车收费经营者,要求停车设施经营者严格落实明码标价制度,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设置统一标价牌,标明停放收费定价主体、收费标准、计费办法、收费依据、投诉举报电话等,并对违规收费行为加大查处力度;市交通运输部门则对阻断公路的违法行为及时进行查处;市审计部门高度重视农村审计工作,在审计项目中着重加强了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使用情况的审计监督。
(二)即见即改,加强城市道路隔离桩治理
为优化道路通行环境,释放公共停车空间,结合 “月季花”行动,我局早在6月份,对城中村周边城市道路上的隔离桩乱象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全面排查整改,对非法设置的隔离桩及时取消,对破损缺失的隔离桩及时修复,通过合理调整间距、避让无障碍设施和检查井井盖、适当选用橡胶等柔性材质、统一粘贴醒目的反光条等措施进一步优化隔离桩设置,并对擅自占用或者挖掘城市道路的行为加强监管。今年以来,相关违法行为立案查处35起,处人民币罚款约11680元。下一步,我们仍会在执法监管中加强擅自在街道两侧和公共场地堆放物品、设置违法道路设施等违法行为的立案查处,减少安全隐患。
(三)精管善治,推广全要素示范路段和区域
8月份,我局以市民关注较多、投诉举报高发等问题突出的主要路段和区域为重点,确定市府大道、市政府周边、枫南小区等12个区域、点位为首批“全要素”精管善治路段,开展专项整治。重点围绕人行道车辆违停、流动摊贩、市政园林设施养护提升、环卫保洁等方面开展集中专项整治,全力解决城市市容市貌及基础设施管养维护工作中存在的短板问题,不断提升中心城区整体形象和城市品位。前期,我局已开展流动摊点的治理,把康平路、耀达路、万达商场周边150余个流动摊贩引导至体育场路界牌村临时疏导点,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三、加强宣传力度,不断提高公众参与度
当前,市民对车辆停放的关注度较高,但对停车场的安全性和合理性意识还不强,下一步,我们将联合相关部门加强这方面的宣传。通过走访、召开座谈会宣讲,利用广播、微信公众号等载体,全方位宣传停车管理等的相关要求,充分调动公众自觉参与停车管理的积极性,缓解停车场供需矛盾,改善城市交通秩序。
感谢你们对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单位:台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联系人:尹传贤 王卫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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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4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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