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668290/2024-116502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台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 成文日期: | 2024-11-29 |
信息来源: 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 发布时间: 2024-11-29 14: 16 | 浏览次数: |
许敏田、谢林秋、蒋友荣、葛文辉、江于明、江桂兰、阮浩波、李仁俭等8位代表:
你们在台州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规范涉企执法检查 进一步优化民营企业营商环境的建议》(温第9号)的建议已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你们的建议非常好。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打造一流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我们将进一步规范各级、各部门涉企执法检查,全面纠治涉企行政执法领域突出问题,切实保护经营主体合法权益,促进市场公平竞争,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全面提升行政执法质效。召开全市提升执法质效工作部署会,组织39个市级部门共同参与,以提升行政执法质效工作全域全项目试点为抓手,形成了高位推进、协调联动的推进格局。经不断讨论完善,出台《台州市深入推进以增值化改革理念提升行政执法质效实施方案》,印发《台州市提升行政执法质效助力打造营商环境最优省任务清单》,全链推进落实提升行政执法质效工作。一是全面推行双随机抽查事项负面清单管理。统一发布市级各部门负面清单,推动市级各部门将负面清单以外的监管事项统一纳入随机抽查事项范围。二是积极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提质扩面行动。按照“能联尽联、能跨尽跨”原则,有机融合各类检查事项,加大跨部门联合监管事项整合力度,扩大覆盖领域和抽查事项范围,统筹制订联合监管年度计划,实现常态化跨部门联合监管。三是开展行政执法监督“亮晒比拼”项目培育工作。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提升行政执法质效助力打造营商环境最优省的指导意见》《台州市深入推进以增值化改革理念提升行政执法质效实施方案(试行)》要求,市司法局部署市县两级共领衔 15 个行政执法监督“亮晒比拼” 试点项目,在全市范围内培育建立高频处罚事项综合治理机制及裁量细化、涉企案件经济影响评估制度等亮晒比拼品牌项目,提升行政执法质效。
(二)重点推进标准体系建设。聚焦解决监管标准“打架”等问题,有序推动行业主管部门加快制定行业监管规则和标准。一是主动对接浙江大学公共政策研究院,组织开展调研工作。通过问卷调查和到椒江、临海和天台多家企业实地走访,与企业相关负责人座谈探讨,充分调研“多头检查、重复检查、监管标准不一、标准不清”的现象及原因。二是召开台州市监管执法标准座谈会,推进跨部门综合监管,探索涉企监管新模式。在部分县市区分领域开展涉企监管改革,通过制定统一的监管标准和监管规则并向社会公开,提升政策可预期性,逐步压缩权力寻租、任性用权的空间。黄岩区校外培训机构行业、路桥区餐饮行业、玉环市加油站行业、天台燃气行业等重点行业领域监管规则和标准制定工作目前有序进展。
(三)开展涉企执法专项整治。开展涉企执法“多头检查、重复检查”专项整治提升行动,采取系统谋划、全年部署、分步推进。针对执法机关在涉企执法中存在“多头执法、重复执法”等问题,台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联合台州市司法局、市场监管局等相关单位开展专项监督整治,严格落实执法计划备案制度,全面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亮码检查,对涉及跨部门、跨领域多个执法主体的相关行政检查综合运用“双随机、一公开”等方法开展,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减少重复检查和检查扰企扰民,提高检查效能。截至目前,全市跨部门监管率达 60.69%,执法监管“一件事”场景拓展至94个,全市开展“综合查一次”23098户次,减少企业干扰14987次。
(四)协同推动解决过罚不当问题。一是依法创新健全包容审慎式执法。全面推行“首违不罚+公益减罚+轻微速罚+学法轻罚”新型执法方式,充分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行政指导、行政奖励、行政协议、行政和解等非强制行政手段引导相对人主动实现行政执法目的,切实提高执法满意度。二是探索建立行政执法联合会商机制。对企业认为行政执法机关在涉企检查过程存在重复检查、选择性检查等情形或在行政处罚过程中未执行首违不罚、轻罚免罚等规定提出联合会商申请的,以及行政执法机关因裁量基准未制定在法律条款适用上可能导致明显过罚不当等情形提出申请的,启动联合会商程序,依法依规作出会商结果,指导规范行政执法机关执法监管行为。
(五)推进监督渠道体系建设。一是创新行政执法监督方式。加强行政执法监督信息线索的汇集统筹,加强行政执法监督与行政执法监督企业联系点、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1+X”问题线索处置机制等监督渠道工作联动。市纪委监委设立19个市级、168个县级营商环境作风建设观测点,选配223名作风观测员,建立“纪企直通”问题反映渠道,实时收集、汇总企业反映的问题建议,开展问题线索处置。二是推动化解涉企问题。市纪委监委与相关市直部门共同建立涉企问题闭环解决机制,对企服平台推送的问题实行全流程跟踪督办,重点关注异常办理件情况,深挖背后的作风、责任和腐败问题。三是推进容错免责机制。激励干部担当作为,严格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聚焦招商引资、助企扶企、亲商助商等内容,明确8种常见容错情形,建立容错高频“事项库”,以真容错激励敢作为,今年以来,全市共容错8起2人。
(六)助力优化营商环境。一是持续抓好《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学习、宣贯、实施工作。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提升行政执法质效助力打造营商环境最优省的指导意见》要求,结合“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工作特点,重点围绕行政执法证据共享、统筹制定行政检查年度计划、制定行业监管规则和标准等方面采取有效措施,提高部门间协作配合效率,为市场主体减负增效。出台了《台州市重点产业合规专项行动方案》,率先在橡胶、建筑行业招投标等4个重点产业编制合规指引,为重点产业提供全链条法治增值服务。二是贯彻实施《浙江省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工作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常态化开展执法人员教育培训。上半年先后组织台州市综合行政执法系统业务培训会、“简案快办”部署培训、“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专题培训等,推动培训工作整体化、规范化、标准化,进一步提高执法人员业务素质。加强对派驻人员的考核管理和统筹培养使用,激发一线执法队员改革攻坚积极性。
二、下阶段工作安排
(一)创新行政执法监管体系。一是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机制更加健全完善。对标《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浙江省综合行政执法条例》,围绕台州市提升行政执法质效助力打造营商环境最优省任务清单,研究制定相配套制度和机制,持续深化行政执法制度体系建设。二是加快制定监管规则标准。年底前,各行业主管部门制定行业监管规则和标准1个以上,推动涉及公共安全的食品、药品等8个重点领域率先突破,编制“一业一册”预防性合规指引,让企业知晓“底线”、少触“红线”。
(二)强化多维监督管理。聚焦营商环境领域监督重点,在做好日常监督的基础上深入开展专项治理,以高压态势持续推进案件查办,严肃查处损害营商环境的腐败和作风问题,形成震慑。进一步深化容错纠错,对改革创新攻坚克难过程中出现的失误错误,在符合容错条件的情况下做到应容尽容。综合运用工作提示函、纪检监察建议书等方式,督促健全完善制度,加强对重点领域、重点岗位、重点人员权力运行的监督和制约。
(三)加快数字赋能执法提档。围绕权力规则化、规则数字化、数字智能化的总体方向,建强指挥中心“大脑”,加快形成纵向贯通、横向协同的智慧执法新模式。坚持“省级统筹、市级主建、县乡联动、集成高效”思路,完善线索分派、联合会商、争议处置等机制。进一步贯通省执法应用、市治理平台、县乡和部门数字化应用,推广“证据共享应用”“简案快办”“亮码检查”等新型执法模式,探索远程监管、移动监管、预警防控等非现场监管手段,打造市级“执法线索池”“执法态势感知模型”。紧扣改革发展重点、群众关注热点和行业治理难点,拓展执法监管“一件事”场景应用。今年,各市级行业主管部门要牵头实施执法监管“一件事”1件以上,各地要实战应用10件以上。
感谢你们对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单位:台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联系人:冯 溯
联系电话:188****7602 邮 编:318000
台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4年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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