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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668194/2023-106724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市财政局 成文日期: 2023-03-15
台州市财政局 台州市农业农村局 浙江农商联合银行台州管理部关于加大粮食产业信贷支持力度的通知
信息来源: 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 2023- 06- 19 16: 58 浏览次数:

台财农发〔2023〕2号

各县(市、区)财政局、农业农村局、农商银行,台州市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为贯彻落实中央一号文件精神,根据省政府对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和城乡一体化发展的要求,结合台州市财金协同支农数字化改革试点工作和金融服务乡村振兴工作要求,全力抓好粮食生产,充分发挥“政银担”协同支农作用,降低种粮农民成本,现就加大粮食产业信贷支持力度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迭代升级“共富粮农贷”专属产品,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对纳入“政银担”体系的种粮主体实行“零担保费”政策,推动金融机构增加种粮主体贷款投放,降低农民融资负担,切实提高农民种粮积极性,稳定粮食生产发展。

二、主要内容

(一)贷款银行:各县(市、区)农商银行。

(二)适用对象:从事水稻、大小麦、旱粮等生产经营的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企业及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重点支持粮食生产经营主体开展规模化种粮,购买农机具,高标准农田及仓储设施建设,粮食育种,粮食初加工以及为其他种粮主体开展社会化服务等。

(三)贷款利率:原则上按LPR基准利率下降35个基点。

(四)贷款额度:根据借款人生产经营状况、偿债能力、还款来源、贷款真实需求、信用状况等因素综合确定。种粮面积较大的,可按照种粮面积计算并控制在每亩2000元以内;用于购买农机具和开展粮食生产设施建设等其他贷款,额度不受此限。

(五)贷款流程:“粮农码”或“浙里担·农贷码”扫码直接申请,通过“白名单”丰收互联和“农户家庭资产负债表融资”服务专区线上申请,或线下农商银行营业网点申请。

(六)担保方式:贷款主要采用保证贷款方式,由浙江省农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与台州市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纳入“政银担”体系,经台州市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确认后,报市农业农村局备案。担保费由乡村振兴专项资金进行全额贴补,期限2年。

(七)贴息支持:贷款对象、贷款额度等条件符合省粮食生产贷款贴息政策的,可在额度内按规定程序申报并享受省粮食生产贷款贴息政策。

三、工作要求

(一)健全定期联席会商制度。市财政局、农业农村局、市融担公司与浙江农商联合银行台州管理部定期围绕“共富粮农贷”相关工作推进情况进行会商,加强对全市种粮主体金融服务工作的研究、协调和指导。

(二)加强业务审核管理。扩大“政银担”和“共富粮农贷”业务合作范围,浙江农商联合银行台州管理部和市融担公司把好项目推荐、审核关,做到流程规范、防范风险,确保担保贷款“放得出、用得好、有效益、收得回”,发挥最大效益,促进现代乡村产业信贷体系建设。

(三)完善宣传推广机制。各地财政局、农业农村部门要积极配合加强宣传推广,通过本部门门户网站、数字化平台、微信公众号等多途径宣传推广“共富粮农贷”专属产品信息,提高种粮主体知晓度。各地农商银行要切实加强产品宣传推广,抓好线上、线下产品发布和宣传工作,同时,要不断优化贷款服务、提升贷款效率,及时响应并对接种粮主体融资需求,有效推进“共富粮农贷”专属产品落地,增强种粮主体金融获得感。

联系人:台州市财政局 滕婧 88206623;市农业农村局 郑强 88595027;浙江农商联合银行台州管理部 叶泞瑜188****3998。

台州市财政局 台州市农业农村局 浙江农商联合银行台州管理部关于加大粮食产业信贷支持力度的通知.pdf

台州市财政局              台州市农业农村局

浙江农商联合银行台州管理部

2023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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