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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668661/2023-104764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3-02-04
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台州市人民政府2023年立法工作计划的通知
信息来源: 市府办 发布时间: 2023- 02- 21 10: 14 浏览次数:

市级有关单位:

《台州市人民政府2023年立法工作计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2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


台州市人民政府2023年立法工作计划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规章制定程序条例》和《台州市人民政府规章制定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市政府2023年立法工作作如下安排: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紧扣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聚焦重点领域、新兴领域,认真梳理改革发展的法治需求,系统谋划、整体推进,着力提高立法质量和效率,为锚定“两个先行”、奋进“三高三新”提供法治保障。

二、项目安排

(一)提请审议项目(年内提请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的法规项目)。

1. 台州市职业教育校企合作促进条例(市教育局起草送审稿)

2. 台州市“共富工坊”建设管理规定(市农业农村局起草送审稿,2023年2月底前报送市政府审议)

3. 台州市扩大技术工人中等收入群体若干规定(市人力社保局起草送审稿,2023年4月底前报送市政府审议)

4. 台州市城市更新条例(市建设局起草送审稿,2023年6月底前报送市政府审议)

(二)预备审议项目(为下一年度立法作准备,条件成熟时也可以年内提请审议的法规项目)。

1. 台州市托育服务条例(市卫生健康委起草送审稿)

2. 台州市乡村旅游促进条例(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起草送审稿)

3. 台州市建设用砂管理规定(市建设局起草送审稿)

4. 台州市节约用水条例(市水利局起草送审稿)

5. 台州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市生态环境局起草送审稿)

6. 台州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市综合执法局起草送审稿)

(三)调研论证项目(需要进一步调研、论证,待条件成熟后提出的法规项目)。

1. 台州市机动车停车场(库)建设和管理规定(市综合执法局起草送审稿)

2. 台州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条例(市交通运输局起草送审稿)

3. 台州市梯田保护开发管理条例(市农业农村局起草送审稿)

三、工作要求

各起草单位要高度重视立法工作计划中项目的组织实施,成立由部门负责人任组长的起草小组,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进度、落实责任,确保按时高质量完成起草工作。市司法局要切实加强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及时跟踪了解项目推进情况,并加强与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委的沟通联系,主动听取意见建议。其他相关单位要增强协作意识,密切配合、及时沟通,主动协助起草小组做好起草工作。起草单位确实无法按时完成起草任务的,应当书面报告市政府说明情况。对不符合要求的草案送审稿,由市司法局退回起草部门重新研究。

台政办函〔2023〕2号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台州市人民政府2023年立法工作计划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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