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668661/2023-109658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市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23-11-12 |
信息来源: 市府办 | 发布时间: 2023- 11- 16 14: 45 | 浏览次数: |
为便于各县(市、区)、各部门和广大企业、群众更好理解《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完善高质量充电基础设施网络体系促进新能源汽车下乡的实施意见(2023—2025年)》(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现将相关情况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政府关于新能源汽车下乡的重大决策部署,完善城乡充电基础设施网络体系,优化新能源汽车购买使用环境,推广绿色低碳出行方案,促进产业发展,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实施意见》。
二、政策依据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构建高质量充电基础设施体系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3〕19号)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完善高质量充电基础设施网络体系促进新能源汽车下乡行动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浙政办发〔2023〕42号)
三、主要内容
《实施意见》主要包括分四大部分:
一是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站桩先行、适度超前”要求,加快我市城乡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发展目标是到2025年底,形成布局科学、快慢结合、智能高效、经济便捷的充电基础设施网络体系,探索打造全生命周期服务完整的新能源汽车友好型城市。
二是主要任务。根据台州实际,提出五大方面15项具体任务:
1、通过科学编制充电基础设施规划、补齐城乡公共充电基础设施短板、推进公路沿线充电设施建设、开展技术创新引领示范行动来加快充电设施建设。
2、通过强化充电设施运维管理、创新建设运营模式来提升设施利用效率。
3、通过落实标准加强监管、落实安全主体责任来保障充电设施安全。
4、通过强化新能源汽车产业建设、加快销售服务体系建设、支持新能源汽车下乡促销、强化新能源汽车在公共领域推广应用、便捷新能源二手车流转买卖服务来促进新能源汽车消费。
5、通过强化配套电网建设投入、实行充电优惠措施、加大财政支持力度来强化保障。
三是保障措施。为确保重点任务落地落实,提出三项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完善部门协同机制,统筹推进各项工作。
2、强化各类要素资源保障,包括配套资金、电网、用地等。
3、加大宣传引导力度,推动大众消费观念转变,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四是新能源汽车下乡“十大行动”清单。提出开展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电网补强、技术模式推广、产业升级、服务下沉、新能源汽车下乡巡展、金融支持、标准完善和安全提升等“十大行动”,细化任务目标和责任分工,确保政策有效落地,提升可操作性。
四、适用范围
执行期限为2023年12月20日起实施,有效期截至2025年12月31日,适用范围为在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
五、解读机关
解读机关:台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解读人:黄泠潮
联系电话:0576-885118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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