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 市政府办公室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政策文件及解读  > 政策解读
索引号: 002668661/2022-99349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2-06-13
【政策解读】《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农民高质量就业促进农村高水平共富的实施意见》
信息来源: 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 2022- 06- 28 10: 00 浏览次数:

为促进农民高质量就业、农村高水平共富,逐步缩小城乡、区域和居民之间收入差距,为台州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先行市提供有力支撑,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意见。《意见》主要围绕返乡入乡创业、乡村灵活就业、就业岗位直达、劳务品牌培育、农民培训提升、乡村就业服务、劳动权益保障等7个方面,实施7大行动。

一、文件制定背景

当前,我省作为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但城乡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仍然突出。对此,我市提出促进农业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实现“三高三新”现代化建设目标,研究制定《关于推进农民高质量就业促进农村高水平共富的实施意见》(台政办发〔2022〕22 号)。

二、文件制定依据

根据《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实施方案(2021—2025年)》《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市六届人大一次会议政府工作报告的通知》(台政办发〔2022〕5 号)等文件,制定本《意见》。

三、文件主要内容

精准实施返乡入乡创业激励计划、乡村灵活就业支持计划、农民就业岗位直达计划、特色劳务品牌培育计划、实施百万农民培训提升计划、乡村就业服务提质计划、农民劳动权益保障计划等七大计划。

重点实施产业入乡村“十链百企联万户”助富专项行动,全力推广“1+3+N”乡村合作创业模式,推动农村产业蜕变升级。建设一批返乡创业园、大学生农创园,每年新认定返乡创业孵化基地10家。支持具有创业意愿的各类主体返乡入乡创业,对符合条件的创业主体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等。每年组织高层次人才、专业技术人员、创业导师等下农村服务150场。

建立5个线下“零工市场”,开发建设全市统一的线上“零工市场”,实现农民增收和企业短期用工保障双赢。每年推动10家中介机构,实现山区县农村劳动力就业1000人。2022年建成“共富工坊”200个,培育市级示范基地20%以上。实施数商兴农、快递进村、“互联网+”农产品进村进城三大工程,建设电商专业村(镇)400个,打造10个以上具有一定影响力的“新农人”IP。

2022年为企业降低失业保险费6亿元、返还失业保险费1亿元,进一步稳企稳岗。提升台州就业招聘网的岗位归集能力,开发“人岗智能匹配”功能,每年实现有效对接10万人次。每年组织企业开展“家门口”招聘100场,进一步拓宽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渠道。每年开发公益性岗位1000个,对农村就业困难人员实行托底安置。

依托本地重点行业、特色产业,分类开发台州特色农渔业、文旅业、制造业等不同领域劳务品牌。开展劳务品牌相关职业技能培训,创建5家劳务品牌培训基地,提高从业人员技能含量。推动形成“一县一品”的品牌发展格局,到 2025年,全市打造10个以上劳务品牌。

围绕乡村新生产方式、新生活环境、新生态理念,每年开展新理念培训 30 万人次以上。围绕新产业发展需求,每年开展新技能培训 10 万人次以上。其中,开展就业创业技能培训并持证2.5万人次。开展“诚信农夫”“法律明白人”等新形象培训,每年培训 20 万人次以上。

全面放开失业登记,完善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办法,扩大失业保险保障范围。推动每个乡镇(街道)、村(社区)至少配备1名从事公共就业服务的人员,全力打造“15分钟就业服务圈”。创新开展“浙里创业”综合服务应用场景建设,结合“重点群体就业帮扶在线”,推动数字赋能乡村就业。

扩大社会保障覆盖面,实现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97%以上。大力实施“浙里安薪”智治工程,全国、全省欠薪线索平台案件动态办结率分别保持在80%和85%以上。积极推进工伤预防五年行动计划,切实降低工伤风险。

三、解读机关和解读人

解读机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联系人:张丹,电话:88201858。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