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668661/2022-97814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市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22-04-18 |
信息来源: 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时间: 2022- 04- 26 16: 17 | 浏览次数: |
一、制定背景
2022年是进入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新征程进军的重要一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承上启下之年,也是乡村振兴全面展开的关键之年。保障粮食安全工作是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工作的底线任务,我市作为粮食主销区,要保面积、保产量,切实稳定和提高粮食自给率。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2022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中发〔2022〕1号)、《中共浙江省委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高质量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实施意见》(浙委发〔2022〕1号)文件精神,严格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要求,全力保障全市粮食稳产保供,特制定本通知。
二、主要内容
1.持续加大粮食扶持力度。主要是继续执行“两个高于”的规模种粮补贴政策,优化中央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扶持水稻机械化移栽,支持粮食生产托管服务,推行政策性水稻种植完全成本保险等,提高种粮积极性。保持扶持资金10%以上的增长,提高规模种粮积极性。
2.切实保障粮农基本收益。主要是继续执行“两个不低于”的订单奖励政策,早稻订单全覆盖,晚稻订单总量稳步增加,保障种粮基本收益。全面实施“五优联动”,促进提质增效。
3.稳步提升耕地管控能力。主要是深入实施“藏粮于地”战略,严格落实耕地利用优先序。推进“宜机化”改造,提高农田综合生产能力和防灾减灾水平;推进整村流转、粮食生产功能区整区流转,推动连片经营。
4.深入推进农业“双强行动”。主要是全面实施科技强农、机械强农行动,认真落实“藏粮于技”战略。稳步推进“机器换人”,提高生产效率。加快良种培育,开展先进技术及模式的推广和新技术的研究示范,促进粮食扩面、增产。
5.全面压实粮食工作责任。主要是要求各级政府要将保障粮食安全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首要任务抓实抓好。牢牢压实责任,将粮食生产任务落实到村、到田、到户,将粮食生产保供工作纳入相关考核。
三、特色亮点
1.释放了提振种粮信心的信号。针对种粮成本上涨问题,种粮收益保障难问题,本通知在要求各县(市、区)继续执行“两个高于”的补贴政策和“两个不低于”的订单奖励政策外的基础上,市、县两级粮食生产扶持资金保持10%以上增长,保障了基本种粮收益;实施绿色高产高质高效创建奖励政策,支持统一育供秧、统防统治和烘干等生产托管服务,首次增设水稻机械化移栽补贴,促进了增产增效、节本增效和减灾增效;全面推行政策性水稻种植完全成本保险,提高了生产保障能力,为全市粮食稳产保供提供了政策保障。
2.体现了对粮食生产工作的重视。文件要求各级政府要将保障粮食安全放在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位置,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粮食安全工作,把粮食安全工作纳入班子重要工作职责清单,在政府领导层面体现了重视;要求将粮食生产保供工作纳入粮食安全责任制、乡村振兴战略实绩、高质量发展、经济社会发展目标责任制等考核,进一步深化对乡镇(街道)考核方法,在压实责任层面体现了重视;要求各相关部门各司其职,全力保障粮食稳产保供,在部门协作层面体现了重视。
四、其他
1.解读机关:台州市农业农村局
2.解读处室:台州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3.联系电话:0576-88595083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