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668194/2022-97523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市财政局 | 成文日期: | 2022-04-12 |
信息来源: 市财政局 | 发布时间: 2022- 04- 15 14: 47 | 浏览次数: |
根据《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政策解读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市财政局印发的《台州市财政局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72号)第二十九条的要求制定。
二、主要内容
对 2021 年 12 月 31 日前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包括与其他市级主管部门联合的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确定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 35 件,需要修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 9件,宣布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 3 件,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 20 件。
三、公布形式
将通过市政府网站、市财政局网站向社会刊发,以便群众查阅、使用。同时,根据清理结果调整市财政局政策法规库内容,便于查询。
四、解读机关和联系方式
由市财政局负责解读,具体联系处室为市财政局政策法规处,电话:0576-88600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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