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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668661/2022-102952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2-09-30
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给予曹忠飞追记二等功和吴宇浩记二等功的决定
信息来源: 台州市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 2022- 10- 14 10: 50 浏览次数: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去年以来,我市各地涌现出一批见义勇为先进人物,他们以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和奋不顾身的精神,舍己救人,为维护社会稳定、推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平安台州”建设作出了突出贡献。为激励先进,弘扬见义勇为精神,根据《台州市行政奖励实施细则(试行)》(台政发〔2017〕17号)有关规定,市政府决定,给予曹忠飞追记个人二等功1次,给予吴宇浩记个人二等功1次。

希望全市广大干部群众以先进为榜样,积极参与平安创建活动,进一步弘扬社会正气,为构建和谐社会作出更大贡献,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台州市人民政府

2022年9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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