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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668194/2022-75943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市财政局 成文日期: 2022-01-05
台州市财政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信息来源: 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 2022-01-05 16: 59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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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现公布台州市财政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本年报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组成。如对本年报有疑问,请与台州市财政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台州湾新区纬一路66号;邮编:318000;电话:0576-88209213)。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市财政局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各项决策部署,积极树立“财为政服务”理念,应公开尽公开,切实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现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是把握主动公开“瞄准器”。以重点领域为核心,承担市政府预决算、部门预决算、财政收支数据、专项资金管理、政府债务等方面的政务公开工作。编制预算读本,图文并茂通俗易懂解读预算报告。通过门户网站、报刊、广播、电视等多种形式权威发布,提高政策透明度,为财政改革发展营造良好环境。截至2021年12月31日,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218条,比去年同期增长16%;通过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383条,比去年同期增长18%,总阅读量达11.2万人次,单篇阅读量最高7853人次。

二是推进政府信息“管理器”。精细靶向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增强信息的参谋性、导向性和宣传的有效性。财政重点工作专报得到上级领导24次批示,经验和信息被上级部门录用65篇次。行政规范性文件全部在门户网站“政策法规-行政规范性文件和政策解读”栏目公开。5月,局主要负责人在全省电子票据改革现场会上解读相关政策;12月,局分管领导做客台州广电总台“阳光热线”栏目访谈,回应社会关切,进一步提升公众参与指数和政策传播指数。

三是严把依申请公开“答复关”。不断提升依申请公开工作的答复质量和办理时效。2021年,共收到依申请公开17件,其中同意公开答复11件,不同意公开答复0件,同意部分公开答复4件,不属于本机关公开或申请信息不存在2件,全部按照规范流程依法办理完毕。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被提起行政诉讼和接受行政诉讼、举报的情况。

四是构建平台建设“运转器”。构建统一规范的办事事项和办事指南体系,在浙江政务服务网同源发布。高度重视政务公开测评反馈问题,抓实抓细日常问题整改。加强政务公开平台管理,按照法定时限实时更新,方便社会公众快速准确获取信息。强化新媒体平台运用,打造财政品牌,多形式解读财政工作和政策,不断提高工作实效。

六是搭好监督保障“稳定器”。按照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局领导直接抓,办公室牵头抓,各业务处室具体负责的组织体系,分解落实任务,压实责任,结合财政实际,确保“工作有部署、责任有分解、实施有检查、结果有考核”,合法合规高效地做好各项工作。将政府信息公开作为年度绩效考核指标之一,不断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长效机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5

0

57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7

0

0

0

0

0

17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1

0

0

0

0

0

1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4

0

0

0

0

0

4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

0

0

0

0

0

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7

0

0

0

0

0

17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市财政局对照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细化落实各项信息公开任务,严格按要求做好财政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显著进展和成效。但与公众日益增长的财政信息需求相比还有差距,包括在立体式新媒体宣传运用、创新性政策解读、通过政务公开工作增强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等方面有待进一步提升,需要在工作中切实予以改进。2022年,市财政局将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各项要求,从以下方面强化政务公开工作:

一是健全工作机制,为政务公开提供制度保障。进一步规范财政信息公开的内容、方式、流程及职责分工,健全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改进依申请公开工作的答复质量、答复方式和办理时效,有效保障人民群众对财政信息的知情权。采取日常考核和年度绩效考评相结合,完善政府信息公开考核管理,考评加减分计入年度绩效管理考评,形成全局共同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良好局面。

二是回应社会关切,为群众企业畅通沟通渠道。紧扣群众关切的财政热点和难点,把财政新媒体作为财政工作沟通和政务舆情回应、引导的重要平台,在门户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及时发布重点工作和重大决策,方便民众随时了解获取相关信息,及时回应群众关切的问题,做到“随时播报、及时回复、真诚互动”,让财政工作“看得见、听得懂,可参与、能监督”。

三是做强宣传载体,为政策解读搭建直达平台。高质量打造“财知道”宣传品牌,立体式推进台州财政网、政务公开网、微信公众号等宣传平台,对新出台的财政政策、文件,及时跟进研究,创新形式以更加通俗易懂的方式进行解读,重点推送财政预决算、财税政策、民生保障、会计考试服务等重点领域政务信息,提升各预算部门、群众对财政政策的知晓度,为政务公开拓展广度,树立财政良好形象,实现公开的信息可检索、可核查、可利用。

四是做深“财政文化”,为服务发展提供动力支撑。围绕书香财政、活力财政、温暖财政、数字财政、文明财政、光荣财政等“六个财政”建设,不断厚实财政文化底蕴,切实提升群众参与政府治理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努力形成财政干部积极参与、社会群众肯定满意的财政政务公开良好局面,为全市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财政动力和智力支持。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收取信息处理费为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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