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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66891X/2022-94879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市人力社保局 成文日期: 2022-01-20
台州市人力社保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信息来源: 市人力社保局 发布时间: 2022-01-20 15: 27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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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现公布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年报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1月1日起至202112月31日止,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个部分组成。如对本年报有疑问,请与台州市人力社保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椒江区白云山南路233号市人力社保局1249办公室;邮编:318000;电话:0576-88510518;传真:0576-88513099)。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台州市人力社保局紧扣市委市政府、省人社厅中心工作围绕奋力两争先、助力两战赢目标,聚焦政务公开提质增效,系统谋划、扎实推进强化重点领域公开规范依申请公开增强解读回应实效,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现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大主动公开力度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主动公开机构设置情况、政策文件及解读材料、财政预决算信息、规划统计信息、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截至20211231,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34条,比去年同期增长16.75%;通过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532条,处理行政许可88件,行政处罚0件。2021年我局没有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也没有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的行为。此外,围绕六稳”“六保等中心工作,进一步主动公开群众关切的政务信息,及时公开疫情防控常态化背景人社相关政策、措施充分回应了群众对人社领域民生保障工作的关切。

(二)规范依申请公开。在局门户网站等政务公开门户醒目位置标示依申请公开的相关指引严格遵循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除依法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外,都通过多种渠道尽最大努力找到,并向申请人公开当年度未收到因依申请公开引发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2021年,共收到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7件,其中网络申请3件,信函申请4其中3件属于已主动公开1件属于不予公开1件属于部分公开2件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均按期依法作出书面答复

(三)强化政府信息管理。一是对现有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梳理,发布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和废止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2021制发7个规范性文件、废止8个规范性文件、现行有效47个规范性文件,均已按政务公开相关要求及时公开二是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媒体专访等形式强化政府信息发布和解读。人力社保大楼10楼开设新闻发布厅,在重大政策出台、重大活动开展时,主动联系新闻媒体参与报道,局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均主动参加新闻发布、政策解读活动。2021举办新闻发布会4场,参加市新闻发布会1参加阳光热线2场,有效增进社会群众对我局政府信息的了解。

(四)健全平台建设。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政务公开的工作要求,进一步做好台州人社新媒体平台影响力提升,入驻浙江日报起航号党政信息聚合平台。加强日常舆情监控处置,通过省人社网络舆情信息管理系统瞭望哨”APP等平台及时查收处理反馈舆情。

增强监督保障。加强发文环节信息公开类型的审核2021年继续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当年度对局内各处室(单位)、各县(市、区)人社局的考核共性指标,修改完善政务信息和宣传舆情工作的考核办法做好各处室(单位)政务信息采用情况的登记造册、台账管理通报工作,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的规范性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

(单位:件)

本年废止件数(单位:件)

现行有效件数

(单位:件)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7

8

47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单位:件)

行政许可

8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单位:件)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单位:

采购总金额(单位:元)

政府集中采购

119

1283402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

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7

0

0

0

0

0

7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3

0

0

0

0

0

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1

0

0

0

0

0

1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

0

0

0

0

0

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7

0

0

0

0

0

7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我局政务公开工作虽然能坚持以群众为中心的工作导向,但在实际工作中与群众的互动仍相对较少,能完全站在群众的角度对政策进行解读、公开群众关心的信息。对此,我们将充分重视群众的需求,运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和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政策解读,并将群众关心的信息及时通过网站等渠道进行公开。

二是台州人社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影响力有待提高对此,我们将抓住重大政策公布或重点活动实施的契机,开展线上直播、线上评选活动等,并积极运用媒体既有渠道开展宣传策划,持续扩大台州人社新媒体影响力。

、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收取信息处理费为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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