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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668004/2022-9487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市农业农村局 成文日期: 2022-01-20
台州市农业农村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信息来源: 市农业农村局 发布时间: 2022-01-20 15: 23 浏览次数:

图解《2021年台州市农业农村局信息公开年报》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台州市农业农村局政务公开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对标浙江“重要窗口”建设的目标定位,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战略部署,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平台建设,强化热点回应,提升信息质量时效,全年在局网站、微信公众号、政务公开专栏主动公开信息1365条,有效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和参与权。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1.公开的主要内容

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不断优化信息发布平台,聚焦群众关注度较高的民生实事等重点领域,全面落实“五公开”。一是加强发布力度。不断提升信息发布的质量、时效,全年在局网站、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1365条。二是深化重点公开。及时完善重点项目建设、民生实事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栏目录,及时更新发布最新进展情况8条,全面保障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和参与权。三是及时公布重大决策执行情况。涉及公共利益等重大事项,均主动在局网站、政务公开专栏面向社会公布决策草案和依据,征集公众意见,公开征求意见反馈情况。全年共向社会公开征集重大决策草案4件,征集有效意见0条,反馈采纳情况0件。

2.公开平台

(1)互联网。通过台州政府信息公开网发布,并在本局网站上发布相关信息(http://nyncj.zjtz.gov.cn/)。

(2)新闻媒体。通过农村信息报、台州电视台、台州日报、台州广播电台等相关媒体报道我局有关活动。

(3)政务微信。通过“台州发布”、“台州农业农村”公众微信号,“无限台州”、“台州新闻”APP发布相关信息。

(二)开展政策解读工作落实情况

严格落实《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政策解读工作的通知》(台政办函〔2015〕66号)、《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市级部门制发行政规范性文件有关事项的通知》(台政办函〔2015〕67号)等规定,强化规范性文件报送和解读。今年我局出台规范性文件1件。我局在制定和发布规范性文件时,在规定时间发布文件起草说明、制定依据、本部门法制机构合法性审查意见、政策解读、征求意见情况汇总表及书面反馈意见等材料。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和反馈意见均在我局网站和信息公开平台对外公布。局主要负责人、分管领导、业务处站负责人作为该文件解读人,政策解读均以图文形式发布。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1.本年度,我局共收到2件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均在规定时间内反馈。

2.本年度,不存在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本年度,我局不存在政府信息公开收费的情况。同时,对一些农业企业、合作社、农业大户和农民来单位索要有关政策文件,我局都提供免费打印和邮寄服务。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本年度,我局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而被申请行政复议的情况有0例。

(六)重点领域主动公开情况

我局涉及重点领域政务公开难点为打赢低收入农户高水平全面小康百日攻坚战,政府信息公开中设有“重点领域”专栏,集中展示,定期维护,今年共信息公开115条。

(七)监督保障。

建立健全台州市农业农村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由局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分管局领导任副组长,局各行政处室及有关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明确政务公开工作重点、任务要求和责任分工。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1

1

19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

行政事业性收费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00000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00000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00000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00000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00000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00000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00000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00000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00000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00000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00000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00000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00000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00000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00000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000000

2.重复申请

000000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00000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00000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00000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00000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000000

3.其他

0000000

(七)总计

200002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00000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也存在一定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信息公开的简洁性和生动性还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有些信息的时效性较强,在信息公开的时效性上还要持续加强。针对这些问题,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逐步予以解决。

2022年,

一是强化机制提升公开质效。继续将政务公开工作与日常监督评议和年度绩效考评相结合,不断规范工作程序,创新工作方式,拓宽公开渠道,提高信息发布质量和效率,推动政务公开工作在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方面取得新突破。

二是平台融合发挥集聚效应。紧紧围绕公众普遍关心热点问题或重大政策,做到多平台、高频次发布财政政务信息,推动财政政务公开主动性、规范性的持续提升,持续提升信息发布、解读回应的整体水平。

三是查漏补缺确保公开质量。对标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及政务公开指数,不断完善公开内容、丰富公开方式、创新公开载体和传播手段,以实现多渠道宣传、全方位覆盖,发出“三农好声音”。

四是专业闭环规范依申请公开。规范政府信息依申请工作流程,专人负责闭环管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建立审查机制,对答复书的合法性、合规性予以审查,提供专业的法律意见和建议,切实做到回应社会关切,增强政府公信力。

五是着力提升干部培训交流。通过“走出去,请进来”等方式开展有针对性和实效性的业务学习,提升干部队伍对政务公开和政策的把握能力,提升对政务新媒体运维的专业能力,探索撬动三农政务公开、信息宣传的“流量密码”。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规定,本年度为收取政府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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