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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1000MB18037294/2016-92431 发布机构: 市医保局
成文日期: 2016-12-2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规范性文件登记号: ZJJC02-2016-0018 有效性: 有效
发文字号: 台发改收费〔2016〕285号
台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台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调整台州市立医院和台州市中医院普通病房床位费标准的批复
信息来源: 市医保局 发布时间: 2021- 09- 18 16: 13 浏览次数:

台州市椒江区发展和改革局:

你局《关于要求调整台州市立医院、台州市中医院病房床位收费标准的请示》(椒发改价〔2016〕11号)悉。根据医院病房环境、设施配备情况,按照“合理补偿成本、兼顾群众和基本医疗保障承受能力,以及综合平衡”的原则,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调整台州市立医院、台州市中医院普通病房床位费标准,详见附件1、附件2。

二、母婴同室病房在同类普通病房的基础上加10元/床.日(不再另收婴儿床位费),传染病房、烧伤病房按同类病房加收5元/床.日,使用气垫床加收5元/床.日。走廊加床床位费标准为15元/床.日(含空调费);临时病房床位费标准为25元/床.日。

三、床位费计算以“日”为单位,一律按“计入不计出”原则,即入院当日计收一次,出院当日不收。各类床位费不能同日加收。

四、普通病房的基本配置包括空调、呼叫系统、中心供氧系统、吸引系统,病床、床头柜、座椅(或木凳)、床垫、棉褥、棉被(或毯)、枕头、床单、病员服、热水瓶、废品袋(或篓)等。

五、除收取规定的床位费外,不得另行收取陪人躺椅、病房消毒、医疗垃圾处置、大病历、费用明细清单等费用。

六、病房使用空调时可加收空调费,中央空调收费标准为双人房10元/床.日,三人及以上7元/床.日;分体式空调收费标准为双人房及以上5元/床.日。使用空调时每日开放时间不少于10小时。

七、为满足部分人群的特殊需要,医院可按不高于核定床位数10%的总量开设特需病房,特需病房的价格由医院按照有关规定自主确定。特需病房的具体内容和条件按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卫生厅有关规定执行。特需病房应在医院显著位置公布房号、病区及价格。

八、医院应按照明码标价的有关规定,实行价格公示,规范价格行为,自觉接受价格、卫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九、本批复自2017年1月5日起执行。原台发改收费[2005]212号、台发改收费〔2016〕304号、台发改收费[2006]62号文件同时废止。

附件1:台州市立医院普通病房床位费标准

附件2:台州市中医院普通病房床位费标准

台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台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6年12月26日

附件1:

台州市立医院普通病房床位费标准

 

名称

病房类别

主要配置设施

收费标准

(元/床.日)

急诊大楼、综合楼

双人间

单独卫生间、空调、电视机、陪人躺椅

60

三人间

单独卫生间、空调、电视机、陪人躺椅

50

四人间

单独卫生间、空调、电视机、陪人躺椅

45

五人间

单独卫生间、空调、电视机、陪人躺椅

40

六-七人间

单独卫生间、空调、电视机、陪人躺椅

35

双人间

公共卫生间、空调、电视机、陪人躺椅

50

三-四人间

公共卫生间、空调、电视机、陪人躺椅

40

外科大楼、

德恩楼、

眼科大楼

双人间

单独卫生间、空调、电视机、陪人躺椅

55

三人间

单独卫生间、空调、电视机、陪人躺椅

45

四人间

单独卫生间、空调、电视机、陪人躺椅

40

五-六人间

单独卫生间、空调、电视机、陪人躺椅

35

双人间

公共卫生间、空调、电视机、陪人躺椅

45

三-四人间

公共卫生间、空调、电视机、陪人躺椅

35

五人及以上间

公共卫生间、空调、电视机、陪人躺椅

30

 

 

 

附件2:

台州市中医院普通病房床位费标准

 

病房类别

配置主要设施

收费标准

(元/床.日)

双人间

单独卫生间、空调、电视机、陪人躺椅

60

三人间

单独卫生间、空调、电视机、陪人躺椅

50

四人间

单独卫生间、空调、电视机、陪人躺椅

45

五人及以上间

单独卫生间、空调、电视机、陪人躺椅

35

双人间

公共卫生间、空调、电视机、陪人躺椅

45

四人间

公共卫生间、空调、电视机、陪人躺椅

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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