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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668194/2017-87209 发布机构: 市财政局
成文日期: 2017-10-12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规范性文件登记号: ZJJC12-2017-0008 有效性: 有效
发文字号: 台财法发〔2017〕9号
台州市财政局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信息来源: 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 2021- 09- 16 16: 22 浏览次数:

各县(市、区)财政局,市局各处(室、局、单位):

为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推进依法行政,根据《关于开展“放管服”改革等涉及的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台依办〔2017〕24)要求,市财政局对2016年12月31日前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包括与其他市级主管部门联合的文件)进行全面清理,确定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40件,废止或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18件,需要修订的规范性文件6件。现将清理结果予以公布(具体见目录附件)。

废止或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停止执行。需要修订的规范性文件,有效期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有关内容需继续实施的,由相关处室重新起草后,按程序发布。

本通知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1.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40件)

2.废止或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18件)

3.需要修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6件)

台州市财政局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附件.doc

台州市财政局

2017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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