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331000000000/2022-9699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台州市 成文日期: 2022-03-14
关于开展跨部门“企业注销一件事”便利化改革迭代升级的通知

信息来源: 市市场监管局 发布时间: 2021-04-13 16:02 浏览次数:

各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台州湾新区分局、各县(市、区)行政服务中心(审批局)、台州湾新区行政审批与投资服务局:

为进一步完善市场主体退出制度,推动注销便利化改革纵深发展,临海、温岭、天台等地先行先试,运用数字化理念推动“证照并销”向跨部门多领域协同审批,突破了“分段办理、分次办理、分时办理”的模式,实现“一窗受理、一套材料、一次办结”,取得了很好的改革成效。现决定在全市开展跨部门“企业注销一件事”便利化改革迭代升级工作,特通知如下:

一、总体目标

进一步优化我市营商环境水平,持续深化营商环境“10+N”便利化行动,遵循“整体智治、唯实惟先”的现代政府理念,在系统集成和数字赋能上进一步加大推进力度,迭代升级“企业注销一件事”改革,按“能合尽合、能减尽减”的原则,细化整理办事情形,实行营业执照和经营许可证“一件事”“一表申请、一窗受理、一网通办、一次注销”的联审联办模式,实现办理手续不超过2个、办理材料不超过5件,符合条件的即办。

二、具体措施

(一)探索出台“证照并销”机制。在实现市场监管领域许可事项与注销登记合并办理的基础上,推动出台全领域许可证事项与营业执照注销登记并联办理机制,配套完善企业出清机制和企业档案处置机制,争取实现“一表申请、一平台协办、一天办结”。

(二)探索出台“照章联销”机制。实现企业印章缴销与注销登记联合办理,进一步研究出台机制,配套完善印章收缴机制和印章处置机制。

(三)探索出台“照银联销”机制。实现企业银行账户注销与注销登记联合办理,进一步研究出台机制,配套完善空白票据、印鉴卡等收缴机制和处置机制。

(四)探索出台“破注联办”机制。实现企业破产与注销联办,经人民法院宣告破产的企业,破产管理人持终结破产程序裁定书申请注销,缴回企业营业执照正、副本(无法上缴需出具说明函)。材料齐全符合法定条件的,市场监管部门按简易注销程序办理,且无需经过公告程序。

(五)探索出台“注销预检”机制。加强市场监管部门、税务部门、人力社保局等部门单位的数据对接,企业提交申请后即完成注销预检,有效减少注销公告期间及公告结束后有关部门议驳回情况,提升简易注销成功率。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领导组织。“企业注销一件事”便利化改革是纵深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的重要举措,也是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内容,各地要深刻认识到这项工作的重要意义,认真贯彻落实本通知提出的各项任务和要求,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目标任务,细化职责分工,周密安排、统筹推进。

(二)落实改革措施。各地要结合实际情况,确定改革条件,加强数字化引领,进一步健全改革工作长效机制,研究推出务实有效的“企业注销一件事”便利化改革举措,要于5月底前制定工作方案,按照“最优、最简、最快”的要求积极探索推进“企业注销一件事”便利化改革,确保改革落地见效。

(三)注重培训督评。各地要不断加强工作人员业务培训和业务指导,提高一线人员业务素质能力,提高市场主体注销服务水平。结合营商环境评价,加强对“企业注销一件事”便利化改革工作的督查考评并及时进行通报。

请各地在6月底前报送相关制度文件、工作报告(包括进展情况、工作成效及问题建议等)。联系人:黄卓敏,浙政钉:13566660717。



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台州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

2021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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