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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668821/2021-9469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市安监局 成文日期: 2021-12-06
关于市人大五届六次 会议第椒15号提案答复的函
信息来源: 市应急管理局 发布时间: 2021-12-06 08: 14 浏览次数:

王荷玲代表:

您领衔在台州市人大五届六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支持发展民间应急救援力量,提高我市应急救援能力的建议》(第椒15号)的提案已收悉。首先,十分感谢王荷玲代表及椒江代表团对于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你们的建议对规范全市社会应急救援队伍管理,建立高效协同的社会救援队伍统一指挥调度机制,确保社会救援队伍有序有效参与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工作将起到积极的作用。根据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台州海事局等相关单位的会办意见,结合我市应急管理工作实际,现就提案中提出的有关建议答复如下:

我局高度重视社会应急力量培育建设工作,始终把社会应急力量建设作为提升我市应急管理能力水平的重要一环来抓。近几年来,我市民间救援组织不断发展壮大,在夯实应急管理基础、应对突发事件中发挥了积极的作用,成为应急救援力量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截至2020年12月,全市各级民政部门注册登记的社会应急救援队伍已42支,其中规模较大,并纳入省应急救援调度平台统一管理指挥调度27支,共有核心队员932人,志愿者3500余人。初步形成了覆盖海上、山地、水域、城市、矿山、森林消防等多个领域的应急救援体系。台州社会救援力量的蓬勃发展,促进了台州综合应急救援能力和水平的不断提升,全社会应急救援氛围日益浓厚。

一、健全管理机制,规范社会应急力量有序发展

2021年4月,我局通过多方调研,充分征求民政、财政、人社、红十字会、银保监等相关部门和各地应急救援队伍的意见,印发了《台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培育支持社会救援力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台安委〔2021〕5号,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明确了社会应急力量规划目标、支持措施、建设要求和管理规范等相关内容,为今后我市社会应急力量规范有序发展提供了有力依据。

一是制定准入规范。《意见》发布了对市级社会救援力量培育的暂行标准,从核心力量、场地保障、主要装备、专业特长、管理能力、救援成绩、队伍保障和登记年审等8个方面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并要求各县(市、区)、台州湾新区结合自身实际制定相应的县级社会救援力量培育标准。

二是注重培育孵化。我局积极主动开展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培育工作,把指导、培育社会化救援力量作为重要工作纳入年度重点工作安排。2019年、2020年,根据省厅下达任务要求,分别培育7支、5支社会救援力量并纳入省应急救援管理体系,2021年拟继续培育11支社会救援力量并纳入省应急救援管理体系,目前11支队伍已完成组建或增编,培育任务基本完成。

三是加强准入管理。会同市民政局、市红十字会等部门加强对社会应急力量规范化管理,开展民办非企业单位年检、评估、社会组织主要负责人人选政治审核等工作,指导督促社会应急力量建立队伍管理、人员备勤、装备维护、训练演练等方面的工作制度,强化应急能力、物资、预案等方面准备工作,支持社会应急力量依法按章程开展活动、加强自身建设。

四是强化党建引领。《意见》明确要高度重视社会救援力量党建工作,在社会救援力量中推进党组织建设,采取单独组建、区域联建、派员驻建等方式,实现党组织的应建尽建,发挥党组织的实际作用。市委组织部、市委两新工委注重加强应急救援领域党建引领,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在社会救援力量建设和各类应急救援中的引领作用,通过开展“争双强、当先锋”活动,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二、加大扶持力度,促进社会应急力量发展壮大

一是加大资金支持力度。《意见》明确指出要加大对社会救援力量的资金支持力度,属于市级规范化管理的社会救援力量的培训、技能竞赛支出以及核心救援人员的人身保险费用由市级财政予以支持,并要求各地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引导社会救援力量参与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服务工作。社会救援力量培育扶持属于省市县共同财政事权,2020年省、市、县三级财政共计安排515万元资金用于支持社会应急力量发展。今年,我市将扶持社会应急救援工作经费列入安全生产专项资金支出项目。其中椒江区财政补助红枫救援队20万元用于参加省首届社会应急力量技能竞赛。今年,市局争取省级专项资金17万元用于补助红枫救援队。红枫救援队的场地问题经过协调,目前已经基本解决。我市各级民政部门大力推动应急救援类社会组织发展,每年在福彩公益金资助方面给予倾斜支持。2018、2019年,台州市红豹救援队(温岭红十字应急救援队)防溺水安全计划连续两年获得市级福彩公益金项目资助台州市海上搜救中心相继出台《台州市海上搜救社会应急待命船舶管理规定(试行)》《台州市海上搜救志愿者船舶参与海上搜救行动经济补助实施办法》等制度,根据参与搜救时间和物料的消耗大小,给予志愿者救援队伍适当补助。玉环市海韵应急救援队建设浮动码头的问题,玉环市政府副市长召开协调会进行协调,因为上级文件对建设码头项目有明确而严格的规定,该问题目前尚未解决。

二是加强人身安全保障。我局会同台州银保监分局,按照《中国银保监会浙江监管局浙江省应急管理厅关于积极推进应急救援力量意外伤害保险工作的通知》(浙银保监发〔2020〕180号)要求,主动协调、指导各承保保险机构为社会救援力量提供优质的保险产品及售后理赔服务。社会救援力量所属人员参加政府组织的演练、救援行动发生伤亡的,依照有关规定进行医疗救治、伤残评定,并给予经济补偿或抚恤。目前已培育并纳入应急救援管理体系的队伍均投保人身意外保险。2019年开始,台州市海上搜救中心在全国率先为海上搜救志愿者投保搜救意外险,并逐年扩大参保范围,进一步保障了民间海上搜救力量的健康发展。2020年,我局主动与台州银保监分局、太平洋保险公司对接,推出了应急救援力量意外险统保方案,优惠产品和服务,并推送至各县(市、区)和社会应急救援队伍。全年各级应急管理部门通过多种方式共为各级救援队伍解决696名队员的人身保险。

三是加大救援宣传力度。通过与浙江新闻、交通广播等媒体合作,全方位加强对社会应急力量的宣传力度。组织社会应急力量参与5·12”防灾减灾日、“7·10”台州防台风日、“10·13”国际减灾日、“119”消防宣传月等大型主题宣传活动,让救援队与广大人民群众亲密接触,通过现场展示救援装备、演示救援过程等活动,加深广大人民群众对应急救援的认知,让各救援队充分展示自己,以期获得社会各界更多的支持和帮助。6月13日,65名上海大学生在宁海县浑水溪突遇山洪被困,我局会同新闻媒体记者,通过“台州新闻APP”,对参与救援并发挥重要作用的天台民间救援队进行了大力宣传报道。

三、强化统筹协调,提升应急救援综合能力

一是强化统一指挥调度。市、县级应急管理部门负责辖区内社会应急力量参与突发事件应急救援的指挥调度工作。2020年,我局研发应用了台州市防汛防台应急指挥协同应用,将全市各类应急救援力量全部录入系统进行统一调度,系统可根据相应事件的性质、等级等相关数据自动生成应急救援方案,有效提升了抢险救援效率。

二是规范应急救援管理。不断规范和引导各级各类社会救援力量有序参与各类应急救援、演练、技能竞赛等活动。《意见》明确要严格按照《浙江省应急管理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对社会应急力量参与救援活动管理的通知》(浙应急救援〔2019〕120号)要求,切实加强对社会救援力量参与救援活动的组织领导,并要求参与大型应急救援活动的队伍必须申领应急救援“通行码”,对未持有“通行码”的救援力量不得进入救援作业区域。要求进入救援区域的社会应急力量要严格按照《浙江省社会应急力量参与救援活动现场规范》(浙应急救援〔2020〕134号)要求开展救援工作。进一步规范参与救援活动的社会应急力量现场管理,确保社会应急力量有序参与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工作。

三是提升应急救援能力联合各相关部门,通过组织座谈会、培训会等形式,为救援队提供学习交流平台,邀请知名专家来台授课,讲授救援队伍急需的应急救援相关知识;通过组织各救援队伍参与到“5.12”防灾减灾日、安全生产月宣传,参加各类应急演练推演等活动,促进训练水平提升;鼓励和支持救援队伍参与各类应急力量比武竞赛。2020年,组织仙居红十字应急搜救队和椒江红枫救援队参加省首届社会应急力量技能竞赛,通过与省内其他优秀队伍的同场竞技,交流学习和提升应急救援水平,其中仙居红十字应急搜救队取得了第七名的成绩。

虽然我市在培育扶持社会应急力量发展方面做了一些工作,但是正如在提案中指出的,社会应急力量发展还面临不少困难和问题,特别是在救援经费、救援装备、救援技术、救援人才培训等方面,我们的工作还存在不少差距。下阶段,我们将把培育发展社会应急力量工作作为创新社会治理、转变政府职能的具体举措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制定培育发展规划,完善创新指导机制,落实扶持配套措施,推动完善政府领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应急救援工作机制,为社会应急力量参与应急救援工作提供有力的组织保障。

最后,再次感谢王荷玲代表以及椒江代表团对于社会应急力量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衷心希望并恳请王荷玲代表继续帮助指导社会应急力量的培育扶持工作,为社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多提宝贵意见。谢谢!

联系单位:台州市应急管理局      联系人:张雪灿

联系电话:0576-88519908         邮  编:318000

 

 

 

                           台州市应急管理局

                            2021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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