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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668063/2021-9453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市发展改革委 成文日期: 2021-10-15
《台州市体育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的政策解读
信息来源: 市发展改革委 发布时间: 2021-12-03 11: 36 浏览次数:

【原文链接】市发展改革委   市体育事业发展中心关于印发《台州市体育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的通知

根据《体育强国建设纲要》《浙江省体育改革发展“十四五” 规划》《台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三 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等文件要求,我中心牵头编制了《台州市体 育事业“十四五”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现将《规 划》的编制有关情况及结构说明如下:

一、《规划》编制的总体过程

为做好我市体育事业“十四五”发展规划编制工作,加强全 市体育事业工作的总体部署,在总结前几个五年规划编制经验的 基础上,我中心对此次规划编制工作进行了部署。

一是健全领导机制和工作组织机制,明确领导职责。中心对 《规划》高度重视,专门成立了相关的领导机构,主要领导亲自 抓,分管领导专项负责规划研究和编制工作,各相关处室各负其 责做好体育事业发展改革专题研究,成立规划编制组负责规划工 作的协调、总体战略研究和起草。

二是开展了《规划》前期课题和专项工作的研究。强化体育 事业发展战略问题的前瞻研究和基本分析,在先期有针对性地安 排相应课题,邀请专家学者共同组织研究,发挥各方专长。过程 中总结了我市体育事业“十三五”创新成果和经验,探讨了我市 《体育事业“十四五”发展规划》创新工作的思路,为体育事业

“十四五”发展规划编制做了大量的基础工作。

三是规划起草与论证。依据全市“十四五”专项规划编制的 总体部署要求和我市体育事业发展面临的新契机、新挑战和新任 务,起草了《台州市体育事业“十四五”发展规划》。《规划》 初稿形成后,我们再广泛听取了相关单位和专家的意见,4月23 日书面征求市级各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及体育部门意见, 同时通过台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征求意见,5月12日召 集7名专家和市级有关部门进行专家咨询论证。在酌情吸收各方 建议后对规划文本作多次改动,于6月25日报送市发改委进行 衔接审查,并根据衔接审查反馈结果修改完善后形成了《台州市 体育事业“十四五”发展规划(送审稿)

二、《规划》研究和编制的重点

(一)全面分析新时期、新阶段我市体育发展的环境和需求 要制定好我市“十四五”体育事业发展规划必须全面分析新 时期、新阶段我市体育事业发展的环境和需求。

当前,从体育事业发展全局看,我国正力争实现体育大国向 体育强国的转变。“十四五”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 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之后,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 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进一步 做好体育工作,意义非凡。

进入“十四五”新的发展阶段,台州经济社会发展对体育事 业的需求将持续增长,体育事业的高质量发展对推进“运动休闲 城市”建设,助力我市争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先行市有着积极意义。

(二)科学研究“十四五”我市体育发展战略

“十四五”开局,我市进入高质量发展攻坚期、新旧动能转 化提速期、产业整体跃升变革期、城市化大提升跨越期、区域竞 合突围期,体育事业发展也步入了全面建设体育现代化先行市关 键阶段。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形势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城市建设的 阶段性特征,决定了我市“十四五”体育发展应以“打造体育现 代化先行市”为战略主线,推动运动休闲城市建设,进一步释放 体育事业创新机制改革的动力。在编制思路上应坚持五个原则: 一是传承弘扬经验,提升发展的系统性、持续性;二是定位“双 循环”、接轨大上海、融入长三角;三是数字化智慧化,推进“两 智”融合;四是服务民营经济,激发体育事业活力;五是践行绿 色发展,强化多元协同。

三、《规划》框架和主要内容

规划总体可分为台州体育事业发展的基础与背景、指导思想 和发展目标、主要任务、保障措施等四个部分。

规划主要内容有:

(一)台州体育事业发展的基础与背景

从深化体育改革取得标志性成果、全民健身服务实现新发 展、赛事体系建设实现新突破、竞赛成绩再创新高度、人才培养 机制取得新成效、体育产业规模实现高增长、运动休闲项群建设 初具规模等7个方面对我市“十三五”期间体育事业发展成就进 行了简要总结,同时也指出了存在的一些亟需解决的问题,分析 当前的时代背景和机遇挑战。

(二) 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

“十四五”期间,我市体育事业发展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 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 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体育工 作的重要论述,浙江“重要窗口”的历史定位以及台州市“十四 五”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要求,坚定“三立三进三突围”台州的 新时代发展路径,以建设体育现代化先行市为战略牵引,打造台 州运动休闲城市品牌,全面推动台州体育事业形成制度健全、特 色鲜明、动力强劲的新发展格局,打造“重要窗口”展示的标志 性成果。

围绕“建设体育现代化先行市,打造运动休闲城市”,进一 步深化改革,优化台州体育事业发展的创新模式,提高体育事业 的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形成机制鲜明、制度完善、服务健全、 主体多元、市场活跃的体育事业发展新格局,完成高水平构建公 共体育服务体系、高效能建设体育整体智治体系、高标准提升竞 技体育综合实力、高质量推动体育产业发展“四高”目标。

(三) 主要任务

1 .深化机制改革,丰富公共体育服务台州模式内涵

将社会体育指导员的培养服务工作与基层体育委员遴选工 作有机结合,推进体育委员智治及参与社会治理等工作,总结提 炼形成台州经验并推广到全省。加快体医资源共享、健身指导等 方面的探索,从体育与健康体检、体育与慢病管理、体育与运动 康复三方面构建“体医融合”健康服务模式。全面推进体育社会

组织党的建设,健全体育社会组织的党建体系。推进“政、社” 全面脱钩,积极鼓励民营企业家等社会力量在体育社会组织担任 重要岗位,吸引社会力量参与投入单项体育运动的发展。

2. 强化基础建设,提升全民健身惠民质量

按照《浙江省体育现代化县(市、区)创建考核办法》及《浙 江省体育现代化县(市、区)创建考核指标( 2019-2021年)》 的要求及采集指标为对照,抓好县(市、区)创建。启动全国全 民运动健身模范市创建,结合体育现代化,实行多创共建并举。 重点加快市本级体育馆、全民健身中心等场馆设施建设。推进省 市民生实事建设工程,完成省政府为民办实事百姓健身房、体育 设施进公园、足球场、村级全民健身广场、社区多功能运动场项 目指标任务和市政府民生实事指标微型体育公园建设工作。依托 “健康台州” “乡村振兴”等考核推手,积极推动部门合作,构 建惠及全市、满足需求、服务能力不断增强的体育服务体系。

3. 推动数字赋能,激发体育事业治理效能

构建台州体育公共服务数字化平台,政、企、社协同,实现 市县区体育公共数据平台一体贯通。将县市区、业余体校及体育 传统学校的运动队、运动员、教练员、裁判员分类统计,通过互 联网平台进行相关申报、职评、认定。推动体育产业名录库数字 化建设及动态更新,建立可分析、可推算、可有效利用的数据分 析集成系统。加强与全市统计部门对接,完善体育产业统计门类, 通过体育产业服务平台实现统计数据归口与共享。

4. 健全培养体系,推动竞技成绩勇攀高峰

完善“体教融合”项目建设的准入、评估、奖惩机制,支持 社会力量参与、承担竞技体育人才培养,充分发挥台州民营经济 优势,引入市场化运作机模式,架构体育、教育与社会力量“三 位一体”的合作共赢机制,鼓励和支持社会团体、民间组织和企 业参与竞技体育人才的培养。严守疫情防控底线和反兴奋剂底 线,做到疫情防控,参赛备战“两手抓、两手硬”,确保兴奋剂 问题“零出现”。引进和培养并举,全面提升运动训练专业技术 人员队伍的质量。完善“体育名师工作室”制度建设,重点向基 层覆盖,在县市区全面推行辐射,形成老中青传帮带,外引与本 土专业人员互补的专业人才交流、学习常态化机制。

5. 推进多元融合,促进体育产业强势发展

构建自主品牌、引进品牌双驱动,社会团体、政府部门双治 理,参与型赛事、观赏型赛事双支持的赛事网络体系。做好重点 品牌赛事的“赛事+旅游”文章。完善省市级产业资金分配体系, 制定品牌赛事、运动休闲、社会力量办体育等重点扶持领域的扶 持细则。扩大体育消费的需求。积极打造体育消费新业态,培育 体育消费新模式,办好体育消费类线上线下展示活动、节庆活动, 引导市民进健身场所强身健体。

6. 全面融入长三角,推动体育事业区域协同

积极融入长三角体育一体化的发展,主动参与、承接长三角 体育产业联盟的工作,举办长三角全民健身系列赛、长三角青少 年体育比赛等赛事等区域赛事,发挥台州运动休闲城市品牌建设 优势,打造台州长三角体育旅游度假、深度休闲功能核心区。实 施接轨大上海,体育发展联动行动,提升台州现有体育人才专业 技术水平。创新“双循环模式”,推动营商环境与体育事业双提 升,提升以体育招商引资的能级。

7. 践行全域覆盖,推进运动休闲项目健康发展

推动登山、徒步、骑行、拓展等山地户外基础项目规范化、 优势项目差异化发展。积极探索将水上休闲运动项目串联于山地 户外项目,形成山水联动的互促体系。着重丰富滨海运动项目的 内容,依托滨海特点开展沙滩排球、沙滩足球等项目,放大滨海 运动休闲内涵。完善骑行、绿道、健身路径的配套建设,开展多 类别、特色型的主题毅行、马拉松、障碍赛等路跑活动、赛事, 依托玉环场地汽车越野赛,推动户外场地汽车、汽车越野、场地 摩托车等汽摩运动项群,结合中心城市、旅游景点,设计组织各 类环湖骑行、滨海骑行、公路骑行等自行车赛事。推进安基山滑 翔伞基地项目内容延展和基础设施的建设升级,加强与旅游、户 外项目的结合和室内虚拟项目、培训项目的融合升级。

(四)保障措施

1 .党建引领,加强政治意识保障

充分发挥党的核心领导作用,不断加强和改进党的政治建 设,进一步统一思想,调动各方积极因素。各级党委、政府要加 强对体育工作的领导,进一步明确责任分工,确保体育事业和社 会经济发展同步,为推动全市体育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坚强有力 的保障。

2. 依法治理,加强制度机制保障

严格规范性文件制定的程序,提高体育事业、产业专业立法 精细化水平,各地应根据规划要求出台具体实施方案和专项工作 计划,明确本地区“十四五”体育阶段目标、发展重点和组织保 障。加强跨部门的协同施政,重视法规制度、项目规划执行的可 操作性和反馈监督机制,提升制度的传导效率和实施效率。

3. 创新驱动,加强资金引导保障

坚持创新发展的理念,各地应总结自身在体育事业发展创新 的成果,交流共享创新经验,保障规划的高质量完成。建立政府 主导、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体育发展经费投入机制,将体育事业 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并随着经济的发展逐步增加投入,保障 体育事业健康发展。

4. 媒体融合,加强氛围宣传保障

通过现代技术手段、数字技术手段应用于融媒体传播,提升 体育事业发展的全面宣传推广效益,加强官方媒体建设、规范民 间融媒体渠道,推动健康积极的舆论氛围营造,强化氛围保障。

附:台州市体育事业发展中心文件合法性审查意见表

台州市体育事业发展中心文件合法性审查意见表

文件名称

《台州市体育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

决 策

1.法律、法规、规章、国家政策以及上 级文件等上位法依据

法律、法规、规章:

1. 《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

2. 《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 法办法》。

政策文件:

1. 省发展改革委省体育局关于印发

《浙江省体育改革发展“十四五”规 划》的通知(省发改规划〔2021〕86 号);

2. 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台州市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 规划和二O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的 通知(台政发〔 2021〕14号)。

2.决策事项权限(职责)的依据

法定职权


3.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广泛听取意见情 况

依据全市“十四五”专项规划编制的 总体部署要求和我市体育事业发展 面临的新契机、新挑战和新任务,起 草了《台州市体育事业“十四五”发 展规划(初稿)。《规划》初稿形 成后,征求内部处室(单位)意见并 进行多次修改。广泛听取其他相关单 位意见,于4月23日书面征求市级 各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及体育 部门意见,并通过台州市人民政府门 户网站公开征求意见,酌情吸收意见 建议后形成规划评审稿。事业事业

“十四五”发展规划(初稿)。《规 划》初稿形成后,征求内部处室(单 位)意见并进行多次修改。广泛听取 其他相关单位意见,于4月23日书 面征求市级各部门、各县(市、区) 政府及体育部门意见,并通过台州市 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征求意见,酌 情吸收意见建议后形成规划评审稿。


4.专家论证情况

于5月12日召集7名专家和市级有 关部门对规划评审稿进行专家咨询 论证,并形成规划评审意见。

5.风险评估情况

不涉及

6.集体研究情况

8月13 H,经中心党组会讨论通过该 规划,同意报送至市发改委进行审核 发布。

7.是否应当依法举行听证,以及听证情 况

不涉及

8.公平竞争审查情况

不涉及


9.规范性文件施行日期是否在公开之 日起30日后

不涉及

10. 是否违反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

11. 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程序要 求

决 策 内 容

12.涉及合法性问题的主要内容

《规划》总体分为台州体育事业发展 的基础与背景、指导思想和发展目 标、主要任务、保障措施等四个部分。

1. 该《规划》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职权 范围内进行决策;

2. 该《规划》内容符合法律法规,不 与前述上位法依据冲突;

3. 该《规划》制定过程按照法定程序 进行。

13.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 行政征收、行政收费的相关内容

不涉及

14.限制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权利 或者增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义务 的相关内容

不涉及

15.与其他现行政策、文件的衔接情况

衔接一致

16.增加本单位权力或者减少本单位法 定职责的相关内容

不涉及


17.是否存在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和政 策规定的内容

技术规范

18.标题是否准确

19.体例结构是否符合要求,分章节设 置是否确有必要

20.内容安排是否合理,条款之冋逻辑 关系是否清晰

21.专业术语界定是否清楚,内涵和外 延是否准确无误,没有歧义

22.用语是否规范统一,条、款、项的 表述是否符合层次要求

23.标点符号、数字的表述是否符合国 家语言文字规范

部门法律 顾问意见

无意见

部门法制机 构审查 意见

该请示事项决策主体适格,决策程序合法,决策内容不违反法律法规规章及 上级政策文件的规定。

法制机构(印章): 2021 年8月15日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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