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 市发展改革委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规划信息  > “十四五”  > 专项规划
索引号: 002668063/2021-94513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市发展改革委 成文日期: 2021-06-30
《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的政策解读
信息来源: 市发展改革委 发布时间: 2021-12-03 10: 32 浏览次数:

【原文链接】市发展改革委市建设局关于印发《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的通知

2020年6月,我局组织开展《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规划征求意见稿分别于2020年12月22日、2021年3月11日两次征求相关部门意见,编制单位根据反馈意见对规划文本进行修改完善后,于2021年4月8日召开规划评审会。评审会后,根据与会部门意见及专家意见,对规划文本进行了修改完善。此后,我局将《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报市发展改革委进行衔接审查、审核,并依据发展改革委审查意见对规划文本进行了修改与完善。

(一)针对2020年12月22日意见征求的采纳情况说明

2020年12月22日,我局对规划征求意见稿进行相关部门意见征求,共收到24个单位书面反馈,其中14个单位无修改意见。结合相关部门反馈意见,编制单位对规划文本进行了修改与完善,具体意见采纳情况说明如下:

部门

序号

反馈意见

意见采纳情况

落实情况

椒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1

意见稿中十四五项目涉及范围广,不只有我局的实施项目,还涉及其他区级部门(包含水利、交通、国资平台公司等)实施和市区政府决策层面的内容,建议咨询区政府较为合适。

采纳

对拟纳入本规划项目再次征求相关部门意见。

黄岩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1

第51页:第7项,永宁江畔区块。2021年度计划:完成“官河古道”。建议修改为:基本完成“官河古道”。

采纳

已修改

2

第60页:第13项,黄岩区城乡一体化污水管线工程。2021年度计划:建成。建议修改为:完成院路路污水管道工程,启动沙埠至院桥污水管道、204线内环北线连接污水管道工程。

采纳

已修改

3

第62页:第13项,江口绿心区块。已包含在十大重点区块的第6项城市绿心区块中(第51页)。建议:取消该项内容。

采纳

已删除

4

第62页:第15项、第18项为同一项工程,目前已确定的工程名称为第18项,永宁江下游段生态环境提升工程(一期)。建议:取消15项。

采纳

已删除15项“永宁江绿道东延工程”

5

第62页:第17项,委羽山道文化公园,建设内容和规模有误。建议修改为:项目总占地面积649762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9933.7平方米,其中管理用房1270平方米、游憩建筑和服务建筑10480平方米、历史建筑修缮和加固8183.7平方米。项目恢复植被面积约484677平方米,实施水体清淤及水质提升面积61870平方米,建设和改造广场铺装及生态停车场面积约88058平方米。

采纳

规划对项目进行了删减,委羽山道文化公园已删除。

6

第37页: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严格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房地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完善新建商品住房市场、二手房市场、住房租赁市场体系。全面落实城市主体责任,有效实施“一城一策”方案,完善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的长效调控机制,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及时发布预警信息,保持房价基本平稳,完善市场监测评价体系,统筹协调市域房地产市场平稳运行。视情提高新建商品房预售准入门槛,探索现房销售。构建以房屋网签备案制度为基础的二手住(去掉)房市场交易管理体系。

采纳

已修改

7

第38页:持续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强化房地产开发全过程管理,严格落实房地产开发企业和各参建方责任。加强商品房预售管理,规范代理销售行为。加强房地产中介市场监管。加强商品房预售资金和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持续整治房地产市场秩序,建立多部门、跨区域联合工作机制,严厉查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防范化解房地产领域稳定风险,妥善处置信访纠纷,加强网上舆情监测,依法整治房地产虚假广告和房地产信息网络传播乱象,做好房地产政策解读,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稳定市场预期。

采纳

已修改

路桥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1

2025年海绵城市面积比例达到55%难以完成。

未采纳

按照省住建“十四五”指标要求“设区市和县级市海绵城市建成区面积达到55%以上”,制定台州市目标“到2025年,市区和县级市海绵城市建成区面积达到55%以上”,经核实,市区整体达到55%以上可以完成。

2

城区道路项目中,第21项财富大道南延2021年计划调整为土地农转用办理。

采纳

已修改

3

绿化景观项目表中,飞龙湖环湖绿化景观工程总用地面积3795亩,总投资149.8亿元需核实,2021年计划为续建。中央山人防二期及南部入口公园总投资约0.5亿元。青龙浦湿地公园需核实总投资数据10亿及十四五目标。

采纳

已修改。飞龙湖环湖绿化景观工程项目已按路桥区人民政府反馈意见修改。中央山人防二期及南部入口公园投资较小,本规划项目中已删除。青龙浦湿地公园已删除。

4

城镇污水处理厂十三五完成情况时是否包含滨海污水处理厂二期的数据,需核实。

采纳

已修改。修改后表述为“建成台州市水处理发展有限公司三期、黄岩江口污水处理厂二期、滨海污水处理厂二期、临海市城市污水处理厂扩(迁)建一期等污水处理设施”。

台州湾新区建设局

1

无意见

温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1

建议将第五页第三行“温岭东部新区被选为省级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城市,市区海绵城市建设得到省财政专项补助。”修改为“温岭市被评选为省级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城市,海绵城市建设得到省财政专项补助。”

采纳

已修改

市委改革办

1

“全市通办”作为今年推进“就近办”改革的重要内容,在路径、要求上已形成较完善的模式,在“十四五”阶段,建议结合政府数字化转型,以实现“全省通办”、“跨省通办”为工作目标。

采纳

已修改。在“十四五”主要任务(六)“推进审批制度改革”中已增加相关表述。

2

建议增加工程建设领域改革,大力推进告知承诺制度。

采纳

已修改。在“十四五”主要任务(六)“推进审批制度改革”中已增加相关表述。

市发改局

1

无意见

市教育局

1

附表1 绿色建筑项目涉及到教育设施类的改为永宁中学建设工程、三梅中学项目。

采纳

绿色建筑中保留“永宁中学建设工程”,规划中选出十大绿色建筑,综合考虑多方面因素,未加入三梅中学项目。

市科技局

1

无意见

市民政局

1

无意见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1

无意见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1

统一规范道路名称及项目名:

(1)P32构筑城区链接出行网,不建议用“外环” 这一概论;

(2)不建议叫“内环线”,统一叫“内环路”或“内环快速路”。“内环路8号立交放射线”改成“内环路东官河路立交放射线”,“高速外环”改成“绕城高速”;

(3)葭沚转盘改造暨中心大道北延,改建“葭沚转盘整体提升暨中心大道北延”。

采纳

已修改

2

关于城市快速路项目:

(1)所列3、4、10项目中不属于城市快速路,建议放入城区道路项目中;

(2)过江隧道工程建议直接明确是解放路过江隧道工程,因中心大道过江隧道工程是远期预留线位;

(3)建议增加九澄大道快速化项目,范围为内环路九澄立交—北院大道,已实现台州市区往东南西北方向均有快速路(往东:现代大道;往南:路泽太高架;往北:台金高速市区连接线)。

采纳

已修改。(1)解放路过江隧道、葭沚转盘整体提升暨中心大道北延已调整至城区道路项目中,绿心西路隧道项目已删除。(2)“过江隧道工程”已统一改为“解放路过江隧道工程”;(3)已增加“九澄大道快速化项目”。

3

城区道路项目:

(1)洪家南环线改叫“徐山路”;

(2)教七路建设范围改为82省道—和合大道。

采纳

已修改

4

P2页:中心城市建设不断取得新突破。

前面3句调整为:坚持以中心城市为龙头,实施重点区块建设攻坚行动。中央商务区、中央创新区、城市绿心形象日渐丰满,“一江两岸”、高铁新区、商贸核心区等重点区块建设稳步推进。

采纳

已修改

5

P6页:公园绿道建设有序推进。

植物雕塑园一期是否已经建成投用,需要进一步核实。

采纳

已修改。植物雕塑园一期已基本建成,尚未开园。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6

P28夯实浙江第五大都市区的建设基础的提法不妥,建议调整。

采纳

已删除

7

P29拓宽城市框架建议改成丰满城市形象,完善城市功能。

采纳

已修改

8

P50页:附表1:10大重点区块

其中十大重点区块:关于十四五主要目标及2021年度计划建议通过“重点区块领导小组”发文椒江、黄岩、路桥区政府以及台州湾新区管委会、市城投集团征求意见并明确。目前的表述有很多不妥,而且层级不够。

采纳

已修改

市生态环境局

1

无意见

市农业农村局

1

无意见

市水利局

1

P31,绿道、公园绿地建设可结合《台州市幸福水城规划》提出的绿道和湿地、湖泊布局;东官河综合整治工程,“十四五”期间能够完成;海绵城市建设建议提出明确量化指标。

部分采纳

《台州市幸福水城规划》成果完成后进行修改完善;东官河综合整治工程已改为“十四五”期间完成;海绵城市建设的量化指标在文中已有相关表述“到2025年,市区和县级市海绵城市建设面积达到建成区面积的55%以上,县达到25%以上。”

2

P34,台州市农饮水达标提标三年专项行动2020年已经基本完成,不应该再“继续落实”。“十四五”农饮水主要做两项工作:一是继续扩大规模化供水范围,新建规模化水厂、扩展管网延伸范围,提升城乡规模化供水人口比例到90%以上;二是数字化平台接入,实现农村供水工程水质、水量实时监测、实时预警,进一步提升信息化水平。报告里可以说“依托健康台州部署安排,实施饮用水达标提质行动,继续扩大规模化供水范围,新建规模化水厂、扩展管网延伸范围,提升城乡规模化供水人口比例”。

采纳

已修改

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1

无意见

市应急管理局

1

无意见

市市场监管局

1

无意见

市金融办

1

无意见

市统计局

1

无意见

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1

建议在第16页中“(三)主要问题”增加“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率低”相关内容。

未采纳

本规划在现状问题部分概要说明主要问题,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率低并未明确表达,但在主要任务部分有考虑。

2

建议在第41页中“推动绿色建筑工作上新台阶”中加入建筑垃圾处置及资源化利用相关内容。

部分采纳

建筑垃圾消纳、综合利用等设施的设置,应当纳入城市市容环境卫生专业规划。

本规划文本中对建筑垃圾已有相关表述。

3

第34页第6行。进一步完善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和餐厨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形成县(市、区)垃圾焚烧和餐厨垃圾处理全覆盖。建议修改为“进一步完善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和餐厨(厨余)垃圾处理建设,形成县(市、区)垃圾焚烧和餐厨(厨余)垃圾处理全覆盖”。

采纳

已修改

4

第35页第4段第2 行。进一步完善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和餐厨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形成县(市、区)垃圾焚烧和餐厨垃圾处理全覆盖。建议修改为“进一步完善生活焚烧处理和餐厨(厨余)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形成县(市、区)垃圾焚烧和餐厨(厨余)垃圾处理全覆盖”。

采纳

已修改

市税务局

1

房地产业税收“十三五”期间年均增速需到明年1月份才能计算出来。

采纳

数据已补充

2

“2019年,全市建筑业入库税金41.13亿元,占全市入库税金5.87%。”建议将“税金”改为“税收”。

采纳

已修改

市残联

1

无意见

市城投集团

1

无意见

(二)针对2021年3月11日意见征求的采纳情况说明

2021年3月11日,我局对拟纳入本规划的主要建设项目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共收到4个单位书面反馈意见。结合相关部门反馈意见,以及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2021年市重点建设项目计划的通知》(台发改基综〔2021〕21号)和台州市重点区块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下达2021年度市区十大重点区块重要建设项目实施计划的通知》(台重点区块办〔2021〕3号)、台州市深化落实“八八战略”工作联席会议《关于开展“督战2021——项目破难攻坚战”专项督查的通知》(台联席办〔2021〕2号)等文件,编制单位对规划中主要建设项目进行了修改与完善,具体意见采纳情况说明如下:

部门

序号

反馈意见

意见采纳情况

落实情况

椒江区人民政府

1

关于十大重点区块:

(1)一江两岸:2021年度计划中,原“完成椒江渔都小镇规划方案并开工建设”中删除“并开工建设”;

(2)商贸核心区:十四五主要目标中“建设中央公园、心海文化园及心海未来社区”修改为“建成心海文化园及心海未来社区”,2021年度计划中“推进中央公园建设,心海公园开园”修改为“推进中央公园建设,心海公园开工建设”。

部分采纳

十大重点区块已结合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反馈意见进行统一修改。

2

关于城市快速路项目:

(1)中环快速路项目:十四五主要目标中“基本建成和合大道”修改为“基本建成和合大道教七路—学院路段”;其中疏港大道段(和合大道-院路线)为市级谋划项目,建议核实;

(2)海城路(内环-疏港大道):为非椒江区实施市级项目,建议核实相关内容并调整相应责任单位;

(3)台州大道快速化改造项目(内环3#立交-章安出口):为市交通运输局谋划项目,建议核实相关内容并调整相应责任单位;

(4)现代大道(路桥桐屿至椒江滨海公路):项目业主为台州市城市建设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建议核实相关内容并调整相应责任单位。

采纳

对应项目及描述已核实修改。

3

关于城区道路项目:

(1)解放路过江隧道:目前处于前期谋划,2022年开工建设有难度,建议改成力争2022年开工;

(2)经中路(现代大道-海城路):道路全长改为3500米;

(3)东海大道西延(教七路-台州大道):椒江区目前无该项目计划,建议核实是否为高铁新区“三横一纵”路网中的东海大道。

采纳

已修改。规划对城区道路项目进行了删减,其中“东海大道西延(教七路-台州大道)”已删除。

椒江区人民政府

4

关于城市有机更新项目:

(1)葭沚老街历史文化街区改造工程:总投资10亿元。

未采纳

结合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2021年市重点建设项目计划的通知》(台发改基综〔2021〕21号)文件和实际情况将“葭沚老街历史文化街区改造工程”改为“葭沚老街改造一期工程”,其他内容已相应调整。

5

关于绿化景观项目:

(1)环白云山绿道:项目名称改成“白云山绿道”,全长约3.8公里;

(2)中央公园(含心海公园):2021年度计划有序推进中央公园建设,心海公园开工建设;

(3)椒江南岸滨江公共空间:项目西至教七路,东至解放北路,全长5.5公里,平均宽度约为170米,总用地面积约为92公顷,总建筑面积为4.6万平方米,总投资30亿元。“十四五”计划基本建成,2021年度计划开展前期工作,建成710米示范段;

(4)东山湖公园:非椒江区实施项目,我区仅负责东山湖开挖,建议核实相关内容并调整相应责任单位;

(5)葭沚泾文化长廊扩建项目:我区无此项目,建议核实相关内容并调整相应责任单位;

(6)椒北江滨公园:非椒江区实施项目,建议核实相关内容并调整相应责任单位。

采纳

已修改。东山湖公园、葭沚泾文化长廊扩建工程、椒北江滨公园已删除。

6

关于市政公用设施项目:

(1)台州市水处理发展有限公司四期扩建工程:建议删除该项目,考虑分散式处理厂,初步意向在大桥公园旁边建设,规模未定。

采纳

已删除

7

关于保障房工程项目:

(1)葭沚水城桥东安置区块棚户区改造工程:开工建设安置住房1444套;

(2)葭沚水城学院路东安置区块:开工建设安置住房122 套,建筑面积24.7 万平方米;

(3)董家洋村城中村改造:开工建设安置住房1372套。

未采纳

目前按照市住建局系统项目信息填写,后续进一步核实。

8

关于房地产项目:

(1)9.天空院子:开发企业为台州市朗成远景房地产有限公司;

(2)10.天合府:开发企业为方远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3)11.中南·锦悦府:开发企业为珠光集团椒江房地产有限公司。

采纳

已修改。规划对房地产项目进行了删减,其中天合府、中南·锦悦府已删除。

椒江区人民政府

9

关于绿色建筑项目:

(1)2.高铁新区中心站城市客厅、3.台州大剧院、4.台州美术院、5.台州市中心医院院临床教学楼、6.台州市中医院迁建工程项目、8.台州学院科技综合楼、9.三梅中学项目等7个项目为市本级实施项目,建议核实并调整责任单位;

(2)7.台州市椒江区妇产医院(区妇幼保健院)建设工程:建议删除该项目。

采纳

规划对项目进行了删减,建议中提到的几个项目已删除。

黄岩区人民政府

1

部门新反馈意见:二环西路南延工程(九澄大道-院桥互通)建议取消(理由:甬台温高速公路抬升以后,路网格局会做出调整)。

采纳

已删除。

路桥区人民政府

1

关于十大重点区块:

(1)绿心区块:十四五目标中将“基本完成…飞龙湖文旅项目…”替换为“基本完成…科学家创新城…”;

(2)路桥十里长街区块:建设内容和规模中实施范围约0.65平方公里,需核实;项目总投资约40亿元;

(3)更正错别字“市”为“十”。

部分采纳

已结合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反馈意见进行统一修改。

2

关于城市快速路项目:

(1)中环快速路项目:十四五目标中,考虑到疏港大道路桥段涉及土地、资金等要素,建议将原“基本建成疏港大道段”建议调整为“开工建设疏港大道段”;

(2)海城路(内环路-疏港大道):该项目为市交投项目,请咨询交投意见。

采纳

已修改。

3

关于城区道路项目:

(1)西门口大桥及配套道路工程项目:总投资额调整为“约4.5亿元”,2021年度计划修改为“完成方案设计”(土地未解决);

(2)财富大道南延:建设内容和规模补充“长2600米”,总投资额修改为“约2.6亿元”;

(3)花卉路南延工程(白剑线-新机场高速)新建工程:该项目涉及大量永久农田,建议替换为吉利大道南延。

采纳

已修改。规划对城区道路项目进行了删减,其中“花卉路南延工程(白剑线-新机场高速)新建工程”已删除。

4

关于城市有机更新项目:

(1)历史文化街区改造:路桥十里长街总投资约1.8亿元,对应总投资需核实,“十四五”主要目标中十里长街部分为“十里长街业态提升完成改造”,2021年度计划建议调整为“十里长街业态提升改造一期开工建设,二期完成方案设计”;

(2)路桥区道路改造提升工程:建设内容和规模调整为“包括永长路、财富大道、月河街、银安街等5条道路的综合改造提升”,总投资额调整为“4.5亿元”,2021年度计划调整为“开工建设”。

未采纳

规划中将“历史文化街区改造”项目调整为“十里长街历史文化街区(邮电路以北)重点地段保护整治工程”;规划对道路项目进行了删减,其中“路桥区道路改造提升工程”已删除。

路桥区人民政府

5

关于绿化景观项目:

飞龙湖环湖绿化景观工程:建议在项目建设内容和规模中补充“其中东片76公顷”,总投资额更正为17亿元,“十四五”主要目标更改为“东片建成、西片基本建成”。

采纳

已修改

6

关于市政公用设施项目:

滨海污水处理厂三期扩建工程:2021年度计划调整为“前期推进”。因新征土地性质为永久性基本农田,需进行土地空间利用规划调整和解决农转用指标。

采纳

已修改

7

关于房地产项目:

(1)海州上城:建筑规模调整为“22.56万平方米”;

(2)删除“丽景湾”和“冠郡华苑”两个项目,新增项目“绿情一品”和“桐屿街道桐江路以东、现代大道以北”两个项目。

部分采纳

建议(1)已修改;建议(2)中已删除“丽景湾”和“冠郡华苑”两个项目,新增 “桐屿街道桐江路以东、现代大道以北”一个项目。

台州湾新区管理委员会

1

关于城区道路项目:

台州东部新区道路工程Ⅰ:建设内容由“东海大道(十塘坝-聚洋大道)调整为“东海大道(十塘坝-聚海大道)”。

采纳

已修改

2

关于绿化景观项目:

(1)第14项青龙浦湿地公园(台州湾新区段)建议取消。

(2)第16项花园绿环、云湖公园建议总投资修调整为5.4亿元,2021年度计划调整为“完成花园绿环及云湖公园方案设计”。

(3)第18项建议项目名称调整为环月湖生态修复工程,建设内容和规模为规划建设用地面积2183666㎡,其中陆地面积约670000㎡,水域面积约1513000㎡,建筑面积约26800㎡,总投资5.6亿元,“十四五”主要目标是完成建设,2021年度计划为完成景观方案设计。

4.第19、20项建议取消。

采纳

建议(1)(2)(4)已修改。建议(3)“月湖公园扩建工程”已删除,同时规划对绿化景观项目进行了删减,并未增加“环月湖生态修复工程”。

3

关于绿色建筑项目:

第20项台州护士学校迁建项目的责任单位应加上台州护士学校和台州市社会事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采纳

已修改

(三)针对评审会与会部门和专家意见的采纳情况说明

2021年4月8日下午,我局组织召开规划评审会。根据与会部门书面反馈意见及专家评审意见,编制单位对规划文本进行了修改完善。专家评审意见采纳情况说明如下:

序号

评审意见

意见采纳情况

落实情况

1

对台州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发展的主要指标体系作进一步的研究,要加强与省、市等上位规划对接,结合台州实际,进一步丰富“十四五”期间发展的主要指标。

采纳

已结合省、市等上位规划,增加了“十四五”期间发展的主要指标。

2

对规划文本中的项目信息加强与其他市级部门的衔接,进一步核实更新相关数据资料。

采纳

已结合相关正式发布文件及部门意见进行修改。

3

结合智慧城市、数字化改革的要求,进一步补充数字智慧技术在城乡建设事业中的应用。

采纳

已结合台州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数字化改革工作方案等材料进行修改完善。

4

完善项目对接,加强与国土空间规划等方面的衔接,确保重点项目的顺利实施。

采纳

——

与会部门书面反馈意见采纳情况说明如下:

部门

序号

反馈意见

意见采纳情况

落实情况

台州市交通运输局

1

市区至临海快速路、椒江大桥改扩建工程建议是否纳入城市快速路网。

未采纳

规划附表中为市区主要快速路项目,会后核实椒江大桥改扩建项目尚处于前期研究阶段,暂不纳入。

2

“教七路(东山河-现代大道)及现代大道跨线桥工程”2021年计划建议调整为“现代大道主线通车,跨线桥工程同步建成”。

采纳

已修改

台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1

建议总体要求、基本原则、发展目标引入关于浙江省面向未来的现代城市建设要求。

采纳

已修改相关表述。

2

建议进一步丰富“十四五”发展主要指标,可适当参考未来现代城市指标体系。

部分采纳

已结合省厅“十四五”规划对发展主要指标进行完善。

3

建议十大重点区块附表根据市重点区块领导版文件进一步更新和细化。

采纳

已修改相关表述。

台州湾新区建设局

1

花园绿环、海城公园、云湖公园等名称统一表述,2021年计划为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

绿心区块2021年计划中,太阳城区块为拟定重组方案并上报市政府,做好217亩商业用地出让准备。

采纳

已修改

2

“东海大道东延(椒金路-东二路)”建议更改为“东海大道东延(疏港大道-二条河)”。

采纳

已修改

台州市城市建设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1

重点区块中“绿心区块”2021年计划中,“建成飞龙山庄”建议修改为“飞龙山庄完成主体建设”。

采纳

已修改

2

“台州国际博览中心项目”2021年计划中“桩基完成”建议修改为“开工建设”。

采纳

已修改

台州市财政局

1

无意见

台州市卫健委

2

无意见

注:与会人员会上意见已一并进行了修改与完善。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