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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668063/2021-9451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市发展改革委 成文日期: 2021-10-12
【文字解读】《台州市中小河流治理“十四五”规划》的政策解读
信息来源: 市发展改革委 发布时间: 2021-12-03 10: 26 浏览次数:

【原文链接】市发展改革委  市水利局关于印发 《台州市中小河流治理 “十四五” 规划》 的通知

根据《浙江省中小河流治理“十四五”规划》和《中共台州市委关于制定台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台州市国民经济规划文件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等规划,台州市水利局组织编制了《台州市中小河流治理“十四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该规划是台州市“十四五”一般专项规划。

一、编制过程

《规划》编制于2020年正式启动,2021年6月完成《台州市中小河流治理“十四五”规划》(征求意见稿);《规划》成果于2021年6月征求市级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政府意见(意见征求采纳情况见附表),6月24日完成专家评审。期间,经多次技术讨论、征求意见、修改完善,在充分吸收市级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意见基础上,报市发改委衔接审查后,最终形成《规划》(报批稿)。

二、《规划》的基本架构

《规划》共分六个部分:

第一部分,现状情况与形势分析。简要介绍我市河流基本情况,从水安全、水生态、水环境等方面总结“十三五”治理成效。阐明我市中小河流目前还存在的问题,以及面临的机遇和挑战。

第二部分,规划总则。“十四五”时期市中小河流治理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注重自然、环境、生态的相互协调,依据自然资源和自然环境条件,坚持以自然属性为主,同时兼顾社会属性,考虑经济社会的发展需求等,与区域规划、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合理衔接,以河流为主轴,围绕防洪减灾、水生态环境保护、水资源保障和流域综合管理四个方面的能力提升,统筹规划,系统治理,全面提升流域水安全保障水平,为流域经济社会发展和人居环境改善创造有利条件。“十四五”时期遵循的4条基本原则:以人为本、安全为基;生态优先、系统治理;文化引领、助推发展;数字赋能、改革提升。规划范围:按照全市流域面积5km2以上山溪性河流和平原县级以上河道共328条进行摸排;以问题为导向,按防洪、生态、景观、文化、产业、管理等要求,分类梳理,规划流域面积20km2以上中小河流,重点规划流域面积50km2以上中小河流。治理目标:“十四五”时期主要目标:至2025年,完成中小河流治理350km,流域面积200km2以上中小河流堤防达标率至90%以上,“十四五”期间共规划建设19个工程项目(实施类项目),治理总河长637.79km,总投资46.53亿元,其中“十四五”期间治理河长377.40km,投资27.53亿元。新增亲水岸线451.47km,新增水文化节点150个,自然岸坡390km,水系连通工程5个。建成50条(个)美丽河湖,20条(个)幸福河湖,30个水美乡镇,450个美丽池塘。合理布设滨水滨岸慢行道,努力推进水系沿线重要城市、特色乡村岸线公共空间的贯通开放,贯通从源头到河口能漫步、可骑行的滨水绿道,全市城乡基本普及15分钟亲水圈,合理建设滨水滨岸小公园,逐步提升水岸公共空间的品质。打通“两山”转化通道,形成全民爱水护水管水的浓厚氛围。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水生态环境开创新境界,建成人水和谐、生态平衡、水清景美、高效赋能的高品质全域幸福河湖网,打造国家级幸福河湖示范地。总体布局:本规划与美丽乡村、美丽城镇等建设相结合,打造生态水利,以推进水环境治理、水系沟通、水景观营造为重点,亮化、美化城乡环境,造福台州人民。以“山海水城”建设为依托,围绕建设“现代化港湾都市区”的城市发展战略定位,以“唐诗之路、和合文化”为主题,结合浙东唐诗之路线、山海廊道线等绿道建设,以椒灵江“一江”为主干轴,始丰溪和永安溪为骨干,台州市境内中小河流干支流为脉络,初步构建“一江两溪两片区”幸福河网总体布局。

第三部分,治理任务及建设内容。治理任务:根据区域河道现状,按照新时期系统治理的治水新思路,以流域、区域为单元,以地形条件和水系结构特点为导向,因地制宜确定流域治理模式,统筹流域内防洪排涝、水生态环境、水资源保障工程建设,明确“十四五”期间中小河流治理任务及建设内容,全面改善区域河湖与河网的水动力条件和水环境承载能力,营造多样化滨水发展新空间,为流域内经济社会发展创造有利条件。治理模式:根据台州市域地形条件和水系结构特点,将全市“十四五”期间需治理中小河流分为平原区和丘陵区两个类型,以便在整治中采用相应的整治理念和措施;针对我市中小河流存在的主要问题,为确保河道防洪安全,恢复河道基本功能,综合治理措施主要以清淤疏浚、岸坡整治、水系连通、生态修复、堤防加固等为主。治理措施:根据河道所处的区位、河道两侧腹地的功能、河道资源特色、历史资源禀赋等情况,将台州市河道建设分为五种典型水岸段落,分别是城区综合型水岸、城乡宜居型水岸、生产服务型水岸、旅游人文型水岸、生态保育型水岸。建设内容:“十四五”期间共规划建设19个工程项目(实施类项目),治理总河长637.79km,总投资46.53亿元,其中“十四五”期间治理河长377.40km,投资27.53亿元,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河道清淤疏浚271.22km;堤防建设272.44km(其中:新建堤防36.71km,加固堤防119.73km,提标堤防48.00km,提升堤防68.00km);新增亲水岸线451.47km,新增文化节点150个,自然岸坡390km,水系连通工程5个,美丽河湖50条(个),幸福河湖20条(个),水美乡镇30个,美丽池塘450个。

第四部分,投资估算及预期效益。投资估算与资金筹措渠道:台州市中小河流治理“十四五”规划总投资46.53亿元,其中“十四五”期间投资27.53亿元,远期投资19.0亿元(2026~2035年)。继续将中小河流投资作为水利投入的重要部分,进一步提高财政资金对中小河流治理的投入力度,积极争取乡村振兴资金支持,加强与金融机构合作,激励金融机构扩大水利信贷经费规模,积极盘活水利资产,引导社会资本参与水利工程建设运营。国土空间规划衔接与用地需求分析:“十四五”期间,将中小河流建设项目纳入水利基础设施空间布局规划成果空间信息平台,实现水利基础设施规划“一张图”。在水安全保障规划基础上,建立中小河流规划与国土空间规划的动态协调机制,根据项目实施空间布局变化动态调整和优化空间信息。经初步匡算,“十四五”期间工程占地约9500亩。各县(市、区)水利部门进一步做好与当地国土空间规划的衔接,本着集约用地、功能保障、安全可靠的原则,合理安排工程空间布局,做好与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的衔接,在市、县级的国土空间规划中分层次落图落地,增强项目可实施性。预期效益:“十四五”中小河流综合治理工程实施后,可有效提高治理河段现状防洪标准及河道行洪能力,全市50~200km2流域面积河道堤防达标率从80.20%提升至86.60%,200~3000km2流域面积河道堤防达标率从80.60%提升至93.40%;建成自然岸坡长度390公里,新增滨水绿道等亲水岸线451.47公里;新增水文化节点150处,营造“水上椒江·诗画水乡”、“官河古道街繁可貌”、“海誓山盟、湿地抒情”等别具风貌的特色中小河流;建成美丽河湖50条(个),幸福河湖20条(个),水美乡镇30个,美丽池塘450个。串联美丽城镇、美丽乡村、美丽田园,带动周边产业集聚发展,引导当地农民发展生态农业、精品民宿,增加旅游观光收入,实现生态富民。

第五部分,环境影响。本规划以提升中小流域防洪能力为主要目标,以生态修复为重要举措,以水岸同治为根本之策,不断改善河流生态环境。规划推荐的各单项工程,通过具体设计,在满足规划目标的基础上基本可消除各种不利影响。规划工程对土地利用、生态环境、水土保持、生物多样性、湿地资源、自然景观等基本无不利影响。

第六部分,规划实施计划与保障措施。规划实施计划:台州市中小河流“十四五”分年度实施计划如下:2021年3.20亿元,2022年5.89亿元,2023年6.28亿元,2024年5.87亿元,2025年6.29亿元。保障措施:中小河流治理是一项涉及面广、综合性强的系统工程,也是一项为民办实事的工程。市、县两级政府应在现有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化改革、创新机制,从组织领导、前期工作、工程建设管理、资金保障、建后管护方面着手,确保顺利实施。

三、《规划》的总体思路

一是以人为本、安全为基。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作为河湖治理的根本宗旨,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优先解决流域面积50km2以上或有重要保护对象防洪不达标问题。改善河道生态,统筹城乡发展,与农村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相适应,在整治类型上实现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充分考虑人民群众的需求和利益,切实增强他们的安全感、获得感、幸福感。

二是生态优先、系统治理。坚持生态文明理念,坚持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强化河湖生态空间管控,综合施策、系统施策、科学施策,实现人水和谐共生。坚持规划引领,流域整体推进,统筹安全、生态、宜居、富民等综合治理,最大化发挥河湖资源效益。

三是文化引领、助推发展。中小河流作为承载乡愁的特色载体,充分挖掘河湖文化资源,不断激发水文化创造活力,利用遗产遗迹保护、水文化载体建设、地方风俗风情传承,推动水旅游产业转型升级,助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四是数字赋能、改革提升。以数字化改革推动河湖治理建设管理变革,推动中小河流数据资源、建设过程、建后管护等组织架构、方式流程、手段工具系统性重塑。加快推进多规融合、行业联动,不断创新公众参与方式,形成共建共享共管的全社会治水格局。

附件:台州市水利局文件合法性审查意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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