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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668661/2021-9428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1-11-19
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台州市海洋经济发展“十四五”规划的通知(本文有删减)
信息来源: 台州市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 2021-11-30 09: 31 浏览次数:

【政策解读】【政策图解】《台州市海洋经济发展“十四五”规划》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现将《台州市海洋经济发展“十四五”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台州市人民政府

2021年11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台州市海洋经济发展“十四五”规划

为进一步壮大海洋经济,更好发挥海洋经济对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关键支撑作用,根据《浙江省海洋经济发展“十四五”规划》(浙政发〔2021〕12号)、《台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台政发〔2021〕14号)、《台州湾区经济发展试验区空间规划(2018—2035年)》(台发改海经〔2019〕144号)等要求,特编制本规划。规划期限为2021—2025年。

一、发展基础和面临形势

(一)发展基础。

“十三五”期间,全市海洋经济发展紧紧围绕海洋强省战略和现代化湾区建设,着力优化海洋经济产业结构、谋划湾区建设重点平台、推进海洋经济重大项目,在推动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打造湾区经济发展试验区方面取得了一系列成果,为“十四五”时期海洋经济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海洋经济综合实力迈上新台阶。2020年,台州市实现海洋生产总值700亿元,比2015年480.67亿元增长45.63%,年均增长9.13%,海洋生产总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为13.30%,对地区经济发展的贡献度进一步增强。台州港成为我省沿海地区性重要港口,对台运输和贸易的重要口岸。国务院批复同意台州港口岸扩大开放,在海门、大麦屿口岸开放基础上,实现头门、龙门、健跳各港区全面开放。“十三五”期末,台州港货物吞吐量突破5000万吨,集装箱吞吐量达到50万标箱,全市共有生产性泊位197个,万吨级及以上深水泊位11个。

海洋产业体系优化呈现新亮点。海洋产业加快转型升级,海洋经济第二、三产业增加值稳步提升,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海洋渔业突出绿色转型,海洋捕捞减量提质,海水养殖、加工和休闲渔业发展态势良好,成功获批国家渔船管理综合改革试验区,建成标准渔港13座,获国字号渔业品牌6个。第二产业增加值占海洋经济比重显著提高,成为引领全市海洋经济发展的主引擎。临港装备制造成果丰硕,“张謇”号、“沈括”号等一批国内一流科考船,“至宪之星”号亚洲最大特种甲板船成功试水,标志我市造船工艺实现新跨越;海洋生物医药优势集聚,椒江绿色药都小镇、临海国际医药小镇同时入选省第三批特色小镇创建名单。港航物流服务和海洋科研服务能力稳步提升,滨海旅游发展迅速。

海岛开发利用和保护进入新阶段。海岛保护和利用范围进一步扩大。海岸带综合保护与利用规划编制列入自然资源部全国5个地级市试点之一。海岛旅游文化资源开发进一步加强。玉环国家级海洋特别保护区(海洋公园)获国家批复,大陈岛国家级海岛现代化示范区建设取得阶段性成果,大陈岛景区顺利通过国家4A级旅游景区验收。海岛大花园建设走在全省前列,蛇蟠、东矶、大陈、大鹿4大海岛公园列入浙江省十大海岛公园重点培育对象。

海洋(湾区)重点平台建设取得新成果。围绕浙江大湾区建设,全力推动开发区园区整合提升,形成“2+11”产业平台体系。台州湾、三门湾、乐清湾区域统筹发展,“三湾联动”格局加速形成。台州湾新区获批设立,成为第六个省级新区。头门港经济开发区获批省级经济开发区,2021年成功晋级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台州通用航空产业平台列入全省首批“万亩千亿”新产业平台培育名单。浙台(玉环)经贸合作区列入商务部与浙江省重点合作项目,并荣获全省十佳开放平台。

海洋生态环境治理呈现新气象。实施海陆同防同治,强化入海排污口规范整治和近海海域环境整治,2019年获得海洋水环境质量工作“大禹鼎”。全市“湾(滩)长制”试点工作经验全国推广,生态环境状况指数居全省前三。实施海岸线整治修复三年行动,重要湾口、岛屿、岸段实施生态化、景观化、整体化治理,完成大陈岛、临海白沙等一批海岸带整治修复项目。

海洋综合管理改革取得新成效。海洋发展空间导向进一步明确。相继设立了台州南部湾区、台州北部湾区、头门港经济开发区和大陈岛开发建设管委会,加强对重点海洋(湾区)的市级统筹,加快建设台州湾区经济发展试验区。《台州湾区经济发展试验区建设行动计划》(台市委发〔2018〕75号)、《台州湾区经济发展试验区空间规划(2018—2035年)》(台发改海经〔2019〕144号)相继印发实施。海洋管理改革创新全国领先。2018年获批全国唯一的国家渔船综合管理改革试验基地,建立全国首个渔船应急管理指挥部。渔业资源养护力度全面加大,“一打三整治”目标责任制考核连续3年位居全省第一。

同时也应看到,台州市海洋经济发展还存在着诸多的问题与不足:海洋经济基础偏弱,缺乏带动能力强的海洋产业集群;海洋经济区域竞争不强,缺乏高能级功能平台支持;海洋科技创新不足,缺乏高水平科研平台支撑;港口能级偏低,制约“港产城湾”联动发展。

(二)面临形势。

当前,国内外形势正在发生深刻复杂变化,台州市海洋经济发展面临诸多新机遇新挑战。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赋予海洋经济发展新使命。台州市海洋资源非常丰富,海洋经济发展潜力大,向海发展,向海图强,将推动海洋经济在新发展格局中发挥重要作用,成为台州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支撑。贯彻落实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战略提出海洋经济发展新要求。台州作为长三角一体化发展中的重要成员,在“十四五”期间将加快推进北融宁波、南连温州、西承金义、联动杭州湾、接轨大上海,全面融入长三角,加快建设沿海战略性新兴产业走廊、甬台温城市连绵带、山海岛大花园发展带,努力在全省域全方位推动长三角高质量一体化发展中走在前列。加快建设浙江大湾区提出海洋经济发展新任务。浙江大湾区建设在“十四五”时期将提速,率先建成全国现代化建设先行区、全球数字经济创新高地、区域高质量发展新引擎。台州湾作为全省湾区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已拥有全省六大新区之一的台州湾新区和首批省级“万亩千亿”新产业平台,将在全省海洋(湾区)建设中充分发挥高能级平台的引领作用。联动发展甬台温临港产业带提供海洋经济发展新机遇。“十四五”期间,全省将大力推进甬台温区域协同发展,推动三地产业集群深度合作,培育形成高质量发展临港产业体系,不断扩大区域特色产业在长三角、全国乃至全球的影响力。台州将充分发挥“台州制造”品牌优势,深入实施千亿产业培育工程,着力打造甬台温临港产业带高端制造湾区,促进全市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以国家和全省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大湾区大花园大通道大都市区建设、海洋强省等重大战略部署为契机,以建设海洋强市为指引,以深化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加强区域合作与开放,提升海洋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海洋生态文明水平,积极构建“一体、两翼、三带、六区”的海洋经济新发展格局和“3+3+4”的现代海洋产业体系,把台州建设成为全省湾区经济发展试验区,为加快建设新时代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强市提供重要支撑。

(二)基本原则。

——创新驱动,科教兴海。深入实施科教兴海战略,积极构建海洋科技创新体系,加大人才培养力度,着力提升海洋科技自主创新能力。积极运用现代智造技术,鼓励和扶持企业向智能制造发展,提升企业竞争力。不断创新海洋经济发展和海洋管理体制机制。

——陆海统筹,协同共进。根据资源禀赋和产业基础,联动开发陆海资源,构建海洋产业新发展格局,统筹海域、岸线、港口和陆地资源,推动“港产城湾”协同发展。

——绿色发展,生态护海。坚持海洋经济发展与海洋生态环境保护相协调,保护好滨海湿地、生态港湾、岛礁生态系统等自然保护地。加大岸线与重点排污口的综合治理,控制海洋开发与利用过程中污染物的排放。

——项目带动,聚力强海。以项目为抓手,构建现代海洋产业体系,以海洋产业发展引领海洋资源开发,以产业链延伸带动海洋经济结构和海洋经济空间优化,以海洋产业转型升级促进海洋经济发展方式转变。

(三)发展目标。

到2025年,海洋经济综合实力再上新台阶,海洋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进一步提高,现代海洋产业体系不断完善,海洋经济在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继续稳步提升。具体目标是:

——海洋经济综合实力再上新台阶。海洋生产总值有较大提升,进入全省第一梯队。到2025年,全市海洋生产总值力争突破1000亿元,较2020年增长42.86%,年均增速8.6%。

——海洋科技创新能力进一步增强。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海洋科技创新体系基本形成,自主科技创新能力明显提升。到2025年,海洋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投入强度达到3.3%以上。

——世界一流强港南翼枢纽加快形成。海洋运输能力大幅提高,以头门港为核心的全市港口集疏运体系更趋完善,形成内外贸航线、海河联运、海铁联运、疏港公路综合网络。到2025年,全市港口吞吐量达到1亿吨,标准集装箱吞吐量达到100万标箱。

——生态海洋建设快速推进。建成省级生态海岸带和4个海岛花园,海洋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取得明显成效,入海污染物总量得到有效控制,海洋污染事故发生明显减少,近岸海域水质优良率达到省下达指标。

——海洋智治能力进一步提升。加大海域使用监管力度,强化海洋环境监测、监视网络建设,加快实现海洋管理现代化、科学化和规范化。金融、信息等现代海洋服务业在海洋经济中的占比显著提升。

“十四五”时期台州市海洋经济发展具体指标见表1。

表1 “十四五”时期台州市海洋经济发展指标表

一级指标

二  级  指  标

评价年份

2020年

实际值

2025年

目标值

海洋经济

海洋生产总值(亿元)

700

1000

海洋生产总值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

13.3

13.87

第三产业增加值占海洋生产总值比重(%)

44

50

海洋创新

海洋科研机构数量(个)

5

6

海洋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投入强度(%)

2.2

3.3

海洋港口

全市沿海港口货物吞吐量(亿吨)

0.51

1

全市沿海港口集装箱吞吐量(万标箱)

50.3

100

海洋渔业

国内海洋捕捞产量(万吨)

83.98

150

远洋捕捞产量(万吨)

5.81

海水养殖产量(万吨)

52.49

海洋生态

近岸海域优良水质(一、二类)达标率(%)

65.8

省下达指标

省级以上海岛花园建成数(个)

/

4

三、构建海洋经济新发展格局

构建“一体、两翼、三带、六区”的海洋经济新发展格局。“一体”即以台州湾区为主体的海洋经济发展核心区,“两翼”即北部湾区、南部湾区,“三带”即海洋产业创新带、海洋休闲旅游带、海洋产业联动带,“六区”即台州湾新区、台州湾经济技术开发区、海峡两岸(玉环)经贸合作区、大陈岛国家级海岛现代化示范区、温岭东部新区、三门东部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

图1 台州市“十四五”海洋经济新发展格局图

(一)“一体”引领,打造发展极核。

打造以台州湾区为主体的海洋经济发展核心区。规划形成高端服务、创新集聚、实业制造、港口枢纽四位一体的湾区核心,增强湾区核心的辐射带动作用,引领台州海洋经济创新、开放、联动发展。

(二)“两翼”拓展,扩大发展空间。

提升发展南北两大湾区重点发展片区,包括“北翼”三门湾区(即北部湾区)和“南翼”乐清湾区(即南部湾区)。

“北翼”依托三门湾区,建设长三角新兴的海洋产业集聚区,以生态型海洋新兴产业发展为主导,打造产业优、平台强的实力湾区。全面实施北融宁波战略,依托区位优势,主动融入宁波海洋经济发展带,加强与宁海、象山协作发展,增强三门在海洋经济发展中的功能。谋划创建三门东部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将三门湾区域打造成为长三角海洋经济战略腹地和甬台温临港产业带重要增长极。

“南翼”依托乐清湾区,建设台州南向开放桥头堡、国家对台合作试验区。全面实施对接温州战略,全力发挥地处乐清湾的核心区位优势,建设南联温州桥头堡。深化对台经贸合作,深化两岸在高端制造、现代物流、健康养老、文创旅游、海洋农业等领域的产业合作,创建海峡两岸(玉环)经贸合作区。积极推进大麦屿港区开放发展,抓住“一带一路”发展机遇,加强大麦屿港与宁波舟山港深度合作,进一步放大港口优势。

(三)“三带”支撑,促进协同发展。

串联三条各个县(市、区)和重点平台的海洋经济发展功能带,包括海洋产业创新带、海洋休闲旅游带、海洋产业联动带。

海洋产业创新带:串联三门、临海、椒江、路桥、温岭和玉环等地重要产业平台,加快集聚海洋经济高端创新要素,重点发展汽车制造、医药健康、高端装备、新材料等产业,打造甬台温临港产业带高端制造业创新发展高地。

海洋休闲旅游带:依托各类国家级省级风景名胜区、旅游度假区、影视基地、湿地公园、特色海岛,大力发展滨海度假、时尚休闲等旅游业态,加快滨海景观道路以及游艇、游船专线等建设,串珠成链,打造浙东南滨海及海洋海岛时尚休闲最佳目的地。

海洋产业联动带:依托天台经济开发区、仙居经济开发区、黄岩经济开发区和温岭工业园区,联动发展海洋经济,使其成为台州海洋经济发展的有力补充和重要支撑。

(四)“六区”并进,强化载体建设。

重点谋划和打造台州湾新区、台州湾经济技术开发区、海峡两岸(玉环)经贸合作区、大陈岛国家级海岛现代化示范区、温岭东部新区、三门东部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

台州湾新区:大力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发展航空航天、汽车制造、高端装备、现代服务、新材料、医药健康等产业,打造长三角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示范区、大湾区临港产业带合作新高地、浙东南先进制造引领区、台州湾港城深度融合新城区。

台州湾经济技术开发区:重点发展汽车制造、生物医药、港航物流等产业,培育发展新材料与新能源、关键性零部件制造、节能环保设备制造、电子信息及智能终端设备制造、滨海特色旅游等产业,打造“港产城湾”一体发展示范区,建成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成为浙江省大湾区平台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成为长三角一体化国家战略对外开放的重要平台。

海峡两岸(玉环)经贸合作区:重点发展智能制造(家具、药械包装、汽摩配等)、现代交通装备及关键零部件、现代物流等产业,培育发展新能源、滨海度假旅游等产业,打造海峡两岸“1+3”平台。

大陈岛国家级海岛现代化示范区:重点发展休闲旅游、红色教育、现代海洋渔业、海洋清洁能源和现代航运业等海洋新兴产业,加快海岛传统产业向现代新兴产业转型。以上大陈岛、下大陈岛为核心,以“全域旅游,全景大陈”的大旅游发展理念,统筹开发一江山岛等无居民岛,建设国际休闲旅游度假区。

温岭东部新区:重点发展泵与电机及其相关产业,重点培育现代服务业,整体打造产业优势集聚、产城深度融合、宜居宜业宜游的温岭东部城市中心。

三门东部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重点发展装备制造、清洁能源、临港物流、滨海旅游等产业,培育发展大数据、新材料、新能源汽车等产业,与象山、宁海协作发展海洋渔业、海洋生态旅游、战略性新兴产业,打造智能制造绿色发展示范区。

四、强化海洋创新能力培育

深入实施科教兴海战略,推动各类科技资源向海洋产业集聚,加快构建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海洋科技创新体系。

(一)大力提升海洋科创能力。

积极培育海洋科创能力。以台州湾科创走廊为核心,加快融入“数字长三角”,重点形成与G60科创走廊深度融合、与长三角地区产业梯度互补的发展格局。强化与省内高校和科研院所的校地、院地合作,深化“总部+基地”“研发+生产”飞地模式。积极招引省内5G、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领域龙头企业、独角兽企业的产业链延伸项目落地。

积极培育海洋科技型企业主体。完善“微成长、小升规、高壮大”梯次培育机制,大力培育海洋科技领域的领军型企业、高成长企业和独角兽企业。支持现有涉海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型试点示范企业、省级涉海农业科技企业做大做强,引导涉海行业的龙头骨干企业创建高新技术企业。实施创新链产业链贯通工程,完善技术要素市场化配置,引导各类要素向企业集聚,有效推动成果转化。

(二)加大涉海人才引进培养。

大力引进高素质领军型人才。依托台州人才管理改革试验区建设,大力推进“500精英计划”,争取引进研究生院、教育科研基地、院士工作站、国家级继续教育基地等平台。完善“双招双引”工作机制,探索实施“线上+线下”联动引才,大力推进“柔性引才”,实施“青年英才聚台州”行动,举办青年博士台州行等活动,大力招引青年人才和优秀高校毕业生。

加快培育扎根本土的技术创新人才。着力加大产业工程师的培育力度,培养数字化转型工程技术和应用技能型人才。大力实施“薪火传承”计划,充分发挥台州民营经济学院作用,培育一批新生代企业家,形成一批高水平现代企业管理者和“创二代”队伍。实施工匠培育工程和“金蓝领”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深入推进产教融合,建立健全政府主导、企业参与机制,建设一批产业学院和实训基地,加快创新型、应用型人才培养。

(三)推进海洋科技成果转化。

依托浙大台州研究院等现有科创平台,围绕海洋生物医药、海洋高端装备产业,支持产业链协同创新,提高重点产业创新发展能力,提升产业孵化集聚能力。强化科技服务支撑,重点发展研究开发、技术转移、检验检测认证、创业孵化、知识产权、科技咨询等专业科技服务和综合科技服务。积极探索科技成果转化激励机制,提高科研人员科技成果转化收益分配比例,激发科研人员积极性。

五、建设“3+3+4”现代海洋产业体系

全面融入长三角,主动拥抱智慧经济,充分发挥区域特色与产业优势,不断做大港航物流、海洋生物医药和近岸文旅3大核心产业,全力做强现代海洋渔业、海洋新能源和临港装备制造3大优势产业,积极培育海洋装备制造、海水淡化与综合利用、风电、化工新材料4大新兴产业,努力建设“3+3+4”高质量现代海洋产业体系。

(一)做大海洋经济3大核心产业。

1. 加快提升港航物流发展水平。

加快构建现代物流体系。推进“三位一体”港航物流重要基地高质量发展,依托临海头门、椒江海门、玉环大麦屿等港区,加快推进码头泊位、仓储堆场等设施建设。大力支持大宗货物交易平台和头门、大麦屿、健跳等现代港口物流园区建设,打造能源、石化、粮油等为主的集仓储、物流配送、大宗商品交易于一体的长三角南翼现代化港航物流基地。大力推进现代信息技术在供应链体系中的支撑应用,夯实数字化流通服务基础,着力提升物流配送体系现代化水平。

打造综合物流枢纽。以国家级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工程创建城市、中国快递示范城市创建等为载体,进一步优化完善物流发展布局,打造一批区域性物流基地。实施物流园区示范、骨干企业培育工程,形成一批组织化、规模化的枢纽运营企业。以“四港”联动为重要抓手,全面推进大宗货物中长距离运输“公转水”,推动运输结构优化调整,形成以沿海港口、铁路货运中心、公路港等为核心的综合物流枢纽,打造对接“一带一路”的枢纽节点。

大力发展“公铁水”联运。加快以头门港为龙头的“一港六区”资源整合,以建材、有色金属、LNG等为重点,大力发展水水中转和海铁联运。加大对公铁、铁水、空陆等不同运输方式的转运场站和联运设施等的投入力度,推动台州湾区“公铁水”多式联运国家级示范工程,建设台州南站物流园区、金台铁路临海东站货站(物流仓储中心)和金台铁路头门港站货站(物流仓储中心),打通“公铁水”联运衔接“最后一公里”,提高一体化转运衔接能力和货物快速换装便捷性。

2. 加快壮大海洋生物医药产业。

积极培育海洋生物医药产业园区。依托台州现代医药产业园、临海国际医药小镇、绿色药都特色小镇建设,谋划打造海洋生物医药产业园区,培育扶持若干骨干企业和新兴海洋产品。重点发展附加值高、污染低的创新化学药物原料药及中间体、药用试剂原料药及中间体,积极开发心血管系统药物、抗感染(抗生素)药物、甾体类药物和抗病毒、抗艾滋病类药物等系列化学原料药及中间体产品,延伸发展高端制剂以及药物新剂型、新辅料等。进一步扩大甲壳素及衍生品生产规模,积极开发基于甲壳素高分子生物多糖的日用化妆品、氨糖保健食品。

不断延伸医药健康产业链。以特色原料药为战略重点,强化上游关键医药中间体和下游制剂板块,力求在化学创新药、生物药、现代中药、高端医疗器械上取得突破,积极探索生物技术与信息技术深度融合发展,全面推进医药健康产业向更高价值链延伸。

促进海洋生物医药集群化发展。加快海洋药物、功能食品、海珍品良种育苗等研制,瞄准海洋生物制药、海洋生物制品、海洋医用材料、新型医疗器械、生物芯片等高端领域,促进海洋生物医药企业集聚和集群化发展。

3. 加快发展近岸文旅产业。

建设近岸文旅产业三大核心区。在大陈岛建设国家级红色旅游教育核心区。围绕英雄岛、青春岛、5G示范岛等主题致力把大陈岛打造为“全国红色旅游第一岛”;以一江山岛战争遗址为依托,结合戚继光抗倭等海防海战的历史文化遗存,加快建设国家国防教育基地。加强石塘半岛国际旅游度假区建设,打造半岛民宿品牌,提升度假产品品质,扩大半岛旅游容量。发挥石塘作为全省唯一的半岛型近岸海上大花园的优势,打造成为国家级旅游目的地。充分利用黄礁白沙区块陆域、水域及原生态的靓丽资源优势,建设东部滨海旅游度假区。

建设滨海十大旅游重镇。选取大陈、金清、石塘、松门、杜桥、桃渚、大麦屿、坎门、浦坝港、健跳等10个沿海镇(街道)作为滨海旅游集散地,根据各地的自然禀赋与历史文化,形成差异化、特色化、有影响力的旅游产业。积极培育支点型滨海旅游度假地,充分展现海洋海岛滨海风情的美丽城市、美丽乡村、美丽田园、美丽海湾、美丽海岛、美丽渔港,努力打造陆岛联动紧密、自然生态优美、文化底蕴彰显、人文活力迸发、旅游业态良好的滨海黄金旅游带。

建设二十个东海明珠旅游岛。选取一江山岛、下屿岛、黄礁岛、大鹿岛、鸡山岛等20个岛屿建设东海明珠旅游岛。全面推进大陈、蛇蟠、东矶、大鹿四大省级海岛公园建设,强化“一岛一特色、一岛一主题”,深入实施海岛全域景区化、海岛文化基因解码、主题IP和线路等工程,将海岛公园建成为海岛旅游示范区、海岛地区发展先行区、海岛大花园建设核心区和文旅融合创新区,带动邻近岛屿,形成海岛公园旅游精品线路。

深度融入省海岛旅游精品线打造。以大型海上游轮为载体,融入海岛观光、文艺表演、海鲜美食等旅游产品,打造两条“东海巡礼”海岛游轮观光精品线。以区域丰富的佛文化为主线,打造“山海名刹”文化禅修精品旅游线。依托沿海高速公路和海上航线,连通象山港、三门湾、台州湾,串联花岙岛、蛇蟠岛、东矶列岛、大陈岛等岛屿,打造“海蚀胜境”地质风貌精品旅游线。以华东蓝色海洋观光度假游为主题,依托洞头、玉环等地连岛交通线和海上航线,串联西门岛、茅埏岛、大青山岛、玉环岛、大鹿岛等海岛,打造“蓝海天堂”观光度假精品旅游线。

(二)做强海洋经济3大优势产业。

1. 高效做强现代海洋渔业。

提升发展传统海洋渔业。依托“两湾一岛”(三门湾、乐清湾、大陈岛)等著名渔场,加强传统养殖池塘生态化标准化改造、设施化高效养殖、大力发展水产苗种和海洋牧场等,转型发展生态高效渔业。深化国家级海洋牧场示范区建设,启动重要种质资源和珍稀濒危海洋生物保护示范区建设试点,加强岱衢族大黄鱼、三疣梭子蟹、曼氏无针乌贼等优势种群增殖放流,保护东海渔场“三场一通道”。

探索推广智慧海洋渔业。坚持以国家渔船渔港综合管理改革试点为统领,创新“船港通”系统,充分发挥数字化管控作用,积极探索智慧养殖,推广渔获物可追溯、渔获量报告、渔获统计分析等,增加渔获物附加值。研发推广数字渔业新装备新设施,推进物联网等信息化技术装备和5G技术在渔业生产领域的应用。

大力发展绿色生态养殖。建立健全绿色养殖标准体系,示范建设生态养殖区,创建一批国家级、省级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示范县,实现增收环保双赢。大力发展“碳汇渔业”、生态渔业,推进渔业转型促治水行动,推广浅海贝藻等生态养殖模式,助力水产养殖“碳中和”。

推动海洋渔业强链补链。全面推动现代海洋渔业产业补链、延链、强链,聚焦聚力主导产业协调发展和一、二、三产融合发展,补齐渔获精深加工、渔业科技创新、渔旅融合发展等突出短板,拓展“互联网+”“标准化+”等信息化应用,实现生产环节智能化、销售环节便捷化、渔业产业品牌化、经营主体规模化,提升渔业核心竞争力。

大力推进“渔港经济区+特色渔村”建设。将渔港经济区建设与镇村本土特色相结合,充分发挥产业集聚效应。总结推广三门涛头村、温岭海利村、玉环东沙村等特色渔村建设经验,深化渔港经济区产业、产城、港城融合发展,实施一批特色渔都渔村建设项目,推进椒江“都市渔港”、玉环“东海渔仓”、温岭“山海港镇”、路桥“原质海岛”、临海“休闲之都”、三门“小海鲜之乡”等多元化发展。

2. 持续做强海洋新能源产业。

持续发展安全核电。按照国家建设沿海核电基地的总体部署,采用国际最高安全标准,加快推进成熟技术路线的核电项目建设和前期工作,打造华东重要能源基地。“十四五”期间,力争建成三门核电二期,新增核电240万千瓦,加快推进三门核电三期建设,积极谋划核能安全供热。

积极发展海上风电。依托台州市沿海的区位优势,加快推进玉环1号、台州1号海上风电项目建设,争取“十四五”期间建成投运,开工建设玉环2号海上风电项目,同时布局建设若干分散式风电。“十四五”期间,新增或开工海上风电总装机容量力争达到260万千瓦。

建设抽水蓄能调峰调频基地。加快推进天台抽水蓄能电站项目建设,稳步推进三门抽水蓄能等项目前期工作,逐步形成华东重要的抽水蓄能调峰调频基地,为华东地区电力安全运行提供有力支撑。

加强LNG能源储备能力建设。加快天然气管网建设和互联互通,大幅提高液化天然气储备能力。积极推进头门港能源基地及配套设施项目,建成椒北LNG气源站工程、大麦屿能源(LNG)中转储运项目和外输管线工程等,形成多气源供应保障,将台州打造成沿海重要的LNG登陆基地。

3. 择优做强临港先进装备制造业。

围绕“台州智造”、行业先进、产业补链、影响力大等方面,做强汽车及零部件、泵与电机、航空航天等临港先进装备制造业,形成一批全国领先、全球先进的产业集群。

建成新能源和智能网联汽车产业集群。依托现有产业和基础设施优势,发挥好台州湾经济技术开发区、台州湾新区、浙江路桥经济开发区、路桥吉利汽车小镇等重点平台集聚作用,推动汽车产业智能化、高端化、绿色化、品牌化发展,重点做强智能网联汽车、新能源汽车、高端节能燃油车以及关键零部件等四大领域,打造全国重要的汽车及零部件智能制造基地和配套中心。

建成国家级泵与电机先进制造业集群。依托浙江温岭经济开发区、浙江温岭工业园区、泵业智造小镇等重点平台,以水泵、空压机、真空泵、高效电机为重点,加快引导泵与电机产品向系统化、智能化、绿色化方向发展。通过积极开展强链、补链工程,推动泵与电机产业实现从传统块状经济向现代产业集聚,从低端生产向中高端制造“双转型”,建成全国高端泵业智造中心、国家级泵类技术中心,构筑泵业转型升级的新高地。

建成国家级大通航先进产业集群。重点发挥台州湾新区大平台及无人机航空小镇等集聚作用,依托重大项目,大力推进军民融合,重点打造无人机、卫星等标志性产品,延伸拓展上下游产业链,加快打造全国航空航天特色制造基地。重点发展军用无人机整机制造,积极发展通用航空服务业,探索无人机产业“军转民”,建设无人机测试鉴定中心。

(三)培育海洋经济4大新兴产业。

1. 积极培育海洋装备制造业。

支持传统船舶修造企业通过兼并、重组、联合等方式,优化资源配置,向海洋工程装备领域转型,加快高端船舶、特种船舶产业发展。加强与国内外知名企业合作,重点发展海工、海洋能源、港口及海洋油气开采等重型装备,培育形成海工装备产业集群。发挥可再生能源装备产业优势,稳步发展光伏、光热、热泵、风能、海洋能设备制造等。

2. 不断推进海水淡化与综合利用。

加快研发和推广海水综合利用技术、工艺和装备,推进海水综合利用关键技术产业化。鼓励海岛通过海水淡化解决水资源短缺问题,扩大偏远海岛淡化水供应规模。在沿海地区围绕电力、化工等重点行业,大力推广直接利用海水作为工业用水。积极推进海水综合利用,探索发展海水灌溉农业的途径,开发海水化学及其深加工产品。

3. 谋划建设风电全产业链基地。

积极发展风电装备制造产业,重点引进风电龙头企业研发和生产大容量海上风电机组,实现海上风电整机、电机、叶片和结构件等主要零部件的台州制造。谋划建设近海深水区海上风电柔性直流集中送出、漂浮式海上风电与海洋牧场、海上制氢综合开发等示范工程,积极发展海上风电配套产业,构建集风电装备制造、海工、运维及科研于一体的海上风电全产业链。

4. 谋划建设化工新材料基地。

依托全市发达的塑料产业、聚乳酸生产技术优势,结合港口运输条件,着力推动化工新材料和先进基础材料的研发生产。积极引进国内化工龙头企业,谋划建设以LNG、LPG为原料的化工新材料基地。依托海正生物等龙头骨干企业,重点发展绿色、环保、可降解的聚乳酸上下游产业链,争创省级新材料万亩千亿新产业平台,逐步打造成可降解材料产业全国示范基地。

六、完善涉海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

围绕海洋经济发展需求,重点加强港口物流、海洋信息、防灾减灾等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构建适度超前、功能配套、安全高效的现代涉海基础设施支撑体系和公共服务体系。

(一)构建现代陆海空疏运体系。

构筑“内联外畅”的高品质交通运输网络。按照“内联外畅、快慢结合”原则,着力构建多层次、多通道的陆海空疏港交通体系和快速通道系统。加快推进台州港各港区码头、水运航道、集疏运等基础设施建设,加速推进台州机场改扩建工程,形成功能布局合理、运作协调高效的港航物流体系。重点加强“四通道一中心”建设,推进乐清湾、头门港区、健跳港区进港航道建设。

推动“四港”联动发展。加快海港、陆港、空港、信息港联动,推进设施联通、标准联接、信息联网、企业联盟、多式联运,构筑开放互通、一体高效、绿色智能的“四港”联动发展格局,打通“向东依港出海、向西辐射内陆、南北互联互通”物流大通道。完善港口码头、航道设施,加快构建安全便捷、智慧绿色、经济高效、支撑有力的现代化港航服务体系。

实施港口智慧化升级改造。积极开展港区智慧化工程,推进码头智慧化改造,提高港口大型设备自动化比例。加强港航关键技术应用,推进“5G+智慧港口”建设,开展远程控制、在线监控、集群通信、智能理货等“5G+智慧码头”应用探索。积极探索港航业务智能化、数字化,全程网上办理全覆盖,为生产制造、商贸流通企业提供集分运配一体化的物流服务,实现智慧港口目标。

(二)推进海塘和渔港改造升级。

提升海塘防台御潮能力。提升海塘防台御潮标准并进行生态化改造,拓展海塘综合功能。按照更高标准、更高等级的目标要求,全面开展沿海防台御潮、消除病险海塘,加快实施低标准海塘提标建设。中心城区以100年—200年一遇为标准,重点区域以100年一遇为标准,其他区域以50年—100年一遇为标准,提升沿海抵御台风、风暴潮等海洋灾害能力。“十四五”期间完成海塘加固提标150公里。

提升渔港防台能力。以传统渔港改造、扩容、升级为重点,建立与渔区全面小康相适应的渔港基础设施。重点实施玉环坎门中心渔港、温岭中心渔港箬山港区、三门湾、浦坝港4大渔船避风锚地建设,着力提高避强台风能力,实现全市可避13级台风水域1180万平方米、避15级台风水域730万平方米,实现全市95%以上海洋渔船可就近分散避13级台风、80%以上海洋渔船可就近分散避15级台风。

(三)提升海洋灾害预警预报及处置能力。

加强海洋灾害预警预报能力建设。优化海洋、港口气象监测站网,加强海洋自然灾害的监测预警系统建设,提高对台风、洪涝等易发频发灾害的监测预警预报能力。建立海洋灾害及重大突发事件风险评估体系,针对临港工业园区内的石油炼化、油气储运、危化品储运、核电站等重点区域,开展海洋环境风险源排查和综合性风险评估。

搭建海洋防灾减灾公共服务平台。建立海洋基础环境信息和预警报公共服务平台,提供海洋环境观测和预警报信息。构筑安全生产和海上船舶应急救助体系,完善海上安全生产和船舶应急救助预案,推进船舶溢油、化学品泄漏或爆炸等事故监测及应急救助设施建设,健全海上重大突发事故应急体系,提高航海保障、海上救生和救助服务水平。

实施联合护航工程。加大渔业、海事、海警等部门在安全预警、动态干预、违法打击等领域的联合协作,完善定期会商机制,打破渔业、海事部门间船舶定位、岸基雷达等的数据壁垒,建立“商渔安全协作对话平台”,优化辖区海域航线航路。大力支持温岭石塘海上平安民间救助站、玉环海韵救援队等社会救援力量,组建海上救助联盟,健全渔船安全事故救助能力和快速反应能力,形成“自救、呼救、搜救”一体化救援体系。

(四)提升海洋综合服务智治能力。

加强海洋行政审批管理,加快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依托在线政务服务平台构建完善一体化网上港航、海事政务服务专区,推行涉港项目在线审批、港口投资项目全流程网上申报审批,推进船舶“不停航”办证、船员业务异地“无纸化”申办。深化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实施应用,畅通台州港与长三角港口信息互联互通。继续降低外贸企业单证合规和边境合规时间以及费用成本,促进“通关+物流”流程优化。

七、加快海洋经济开放协调与共享发展

加快打造“一带一路”重要节点,深度融入长三角发展总体布局,加快探索以开放促改革、促发展的新路径,打造海洋产业开放合作新高地。

(一)深入践行“一带一路”倡议。

强化“一带一路”重要节点建设。积极对接国家开放战略,推动沿海内陆双向开放,不断提升在全球资源要素整合中的战略地位。探索开通“义新欧+台州”班列,打通与中亚、欧洲等地区的陆路通道。支持开展“头门港—义乌—欧洲”“大麦屿港—义乌—欧洲”转口贸易。实施产业链全球精准合作计划,促进产业数字化、品牌化、国际化,积极融入数字“一带一路”和eWTP建设。

高标准打造开放平台。加快建设中国(浙江)自贸试验区台州联动创新区,争取浙江自贸区向台州扩区,打造“自贸区+大湾区”双轮驱动的高级开放形态。以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海关特殊监管区等各类经济功能区为载体,建成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台州综合保税区,争创国家级跨境电商试点城市。强化与口岸地区开发开放合作,打造中日韩、中欧、中非经济循环示范区。深入对接中国—中东欧“17+1”经贸合作示范区建设。

(二)深度融入长三角海洋经济发展进程。

深化跨区域合作。加强与省内大湾区产业带的分工协作,强化与长三角城市群之间的经济、科技、信息交流,积极参与长三角地区的项目建设、市场拓展、能源开发,促进生产要素合理流动与优化配置。主动对接中国(上海)邮轮旅游发展示范区建设,争取大陈岛、大麦屿等共建长三角邮轮访问港。

积极拓展甬台温临港产业带合作空间。以协作发展基础较好的甬台、温台跨市域区块为重点,构建甬台一体化合作先行区和温台一体化合作先行区,适时启动谋划金台、绍台跨市域协作片区。推动头门港成为甬台特别合作区,推动“港产城湾”一体化发展,深度参与甬台温临港产业带。

加快建设辐射浙西及内陆地区的物流枢纽港。推动台州港协同整合发展,加强与上海港、宁波舟山港等大型港口的战略协作,把台州港打造成上海港、宁波舟山港的集装箱喂给港。加快金台铁路头门港支线二期建设,进一步打通西向货运通道。通过陆路集疏运通道对接义甬舟大通道,重点向西辐射浙中南、江西、安徽、福建等地区,扩大陆海双向循环。

打造长三角联动海西经济区发展枢纽。积极对接海峡西岸城市群重点城市,强化与台湾经贸联系,争创海峡两岸经贸合作区,加快建设海峡两岸海上旅客集散中心、货运物流中心、商品交易中心及车渡基地等交流合作平台。丰富海峡两岸交流合作领域,建设青创基地。积极链接海峡西岸城市群精品旅游线路,共建海峡西岸山海旅游胜地。

八、加强海洋生态保护和资源利用

合理开发利用海洋资源,大力发展低碳绿色海洋产业体系,促进海洋环境保护和海洋经济绿色发展。

(一)加强海洋环境污染防治。

加强近岸海域污染治理。增强港口码头污染防治能力,加快废旧码头拆除、改造或转型,加快港口、码头污染物接收、转运及处置设施建设,提高垃圾、含油污水及生活污水等接收处置能力,推广建设国际卫生港。加快落后船舶淘汰,推广绿色修造船,禁止岸泊修船,制定实施船舶修造污染防治专项方案。

完善陆源污染入海控制机制。加强入海排污口整治提升,依托“五水共治”,深入实施河长制、湾(滩)长制,严格管控陆源污染入海。深入推进椒江流域水污染防治,完善城镇污水处理厂和工业园区污水处理设施布局及配置,重点提升设施脱氮除磷能力。

加强海洋环境监管。继续组织实施“一打三整治”专项行动,实施入海陆源污染综合整治,利用信息化手段,加强海洋特殊功能区监管及涉海工程建设项目的全程监管,深入推进以截污纳管为重点的“污水零直排区”创建工作。

(二)推进海洋生态建设和修复。

大力推进生态海岸带建设。大力开展海岸带生态环境修复和涉海岸线重点保护,积极推动沿海本底资源绿化与美化升级,大力推进沿海绿道建设和海塘安澜工程。实施岸线整治修复,重点对污染严重、景观破坏、功能受损的自然岸线实施修复养护、退养还滩(湿)、入侵生物治理、构筑物清理、生态环境恢复,拓展亲水岸线,改善海岸景观。利用植物培植等修复手段,对废弃矿坑、山体破损区域进行修复。

持续推进大陈及诸岛生态保护。严格保护海岛、海域自然生态系统和珍稀、濒危海洋生物物种资源,维护海岛及周边海域生态平衡。合理保护岸线资源,开展大陈岛沙滩与岸线修复,加大海岛森林生态系统保护力度,重点实施林相改造、珍贵彩色森林建设、边坡绿化修复提升等绿化工程。

(三)提升海洋资源保护和利用。

加强海洋资源环境养护。控制和压缩近海传统渔业资源捕捞强度,严格实行禁渔区、禁渔期和休渔期制度,规范渔获物交易行为。在近岸重点增养殖区建设一批生态养殖示范区,加强重点渔场、江河出海口、海湾等海域水生资源繁殖区的保护。积极开展渔业资源增殖放流、海洋牧场、海藻场建设以及珍稀濒危物种的繁育与养护,保护鱼类栖息场所。

加快历史围填海遗留问题处置。划定历史围填海区域“三生空间”,纳入省域空间治理平台,加快单独区块处理方案报批,谋划重大产业项目招引,统筹实施重大基础设施、城乡土地有机更新、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工程,为布局重大项目提供空间要素保障。实施退填还海、拆除堤坝、修复滨海湿地、海堤生态化、沙滩修复等工程,加强历史围填海生态修复。在三门县等沿海县(市、区)开展临港用海有机更新试点。

九、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加强对海洋经济发展工作的领导,在市海洋经济工作领导小组基础上,成立海洋强市工作专班,加强市级层面对海洋经济重大政策、重大事项的统筹协调和重大项目的招引推进。加快构建全市海洋经济数字化管理平台,通过数字化、信息化建设推动智慧海洋发展。

(二)加大政策支持。

积极争取上级扶持政策,强化市级层面配套支持。制定出台加快海洋经济发展建设海洋强市若干意见,加强对港航物流、临港装备制造、海洋生物医药、滨海旅游、渔业精深加工等海洋产业支持。完善海洋经济发展金融政策,建立统一的港口航道建设项目融资平台,组建专项产业基金,引导更多社会资本参与,加快沿海港口发展。

(三)提升要素保障。

加强人才支撑,深入实施“500精英计划”,重点引进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积极探索构建“领军人才+团队”的高端人才集聚模式。加大金融支持力度,鼓励各银行开展海洋、航运、科技金融等产品创新,大力开展海洋高新技术企业的股权、专利权、商标专用权、海域使用权、出口退税账户等抵质押贷款。优化用海用地保障,对纳入全市重大工程的涉海项目优先列入市级项目用地储备库,并积极争取列入省重大项目库,用地实行“应保尽保”;针对重大涉海项目,实施土地精准供应,根据建设需要和用地情况考核,分期进行用地报批和供应土地。

(四)突出项目带动。

建立海洋经济发展“十四五”重大项目库,制定项目年度实施计划,完善项目储备、启动、建设、竣工等滚动推进机制,强化对重大项目的跟踪服务,保障项目资金供给,确保项目顺利推进。做好重大项目任务分工、工作分解、目标管理,落实项目主体责任,及时掌握工作推进情况,协调解决建设中的问题和困难。

(五)优化发展环境。

优化营商环境,对标国际一流水准,持续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和市场主体参与海洋经济的发展。强化海洋意识,实施海洋文化宣传和海防教育联动机制,提高社会的海洋观念和海防意识。加强对海洋经济发展的宣传报道,扩大海洋经济发展的影响力,为海洋强市建设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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