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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财政“点线面”全方位支持文艺院团繁荣发展
信息来源: 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 2021-11-10 15: 17 作者: 叶葛曦 浏览次数:

一是重点扶持,打造“台州乱弹”文化金名片。近年来,市财政每年保障450万元、椒江区财政每年保障150万元,合力支持台州乱弹资料挖掘研究及宣传、剧种传承保护和传承人培养、剧目创作编排、演出设备更新维护、参加省级及以上比赛展演的补助和奖励。此外,通过文艺精品扶持奖励、文化产业项目扶持等奖补途径,2018-2020年保障357万元用于支持台州乱弹创作和演出《我的大陈岛》《戚继光》《追梦之路》等一批新剧。经过多年的扶持,台州乱弹成为了台州文化的“金名片”。

二是多线奖补,引导文艺院团创作精品。文化事业方面:提高文艺精品扶持奖励标准,去年8月,联合市委宣传部、市文广旅体局、市文联,修订出台《台州市文艺精品扶持奖励办法》,如戏剧类的扶持标准从最高100万提升到最高200万,奖励标准从最高30万提升到最高60万元,2018-2020年,市文艺精品扶持奖励共兑现752.2万元。文化产业方面:市本级及部分县(市、区)都有涉及文艺院团的扶持奖励条款。如市本级有针对文旅企业的贷款贴息政策;临海市对年演出量达到200场(次)以上的本地正式民营剧团,每场(次)补助200元;温岭市对年演出量达200场以上的剧团,一次性给予3万元的奖励。

三是全面带动,购买服务繁荣文化市场。创新公共文化服务体制机制,改善文化服务供需匹配,逐年修订《台州市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指导目录》,不断扩充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范围。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文化事业,加大政府购买服务的投入力度,向文艺院团等第三方专业团体和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化服务,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文化需求。如2021年送戏下乡纳入市民生实事项目,全市送戏下乡场次不少于1000场,市本级不少于135场,市本级拿出200万元资金,专项用于送戏下乡服务购买,以点带面,扩大文艺院团演出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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