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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668661/2021-96437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1-04-26
台州市政府2021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信息来源: 市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 2021-10-14 16: 50 浏览次数:

              为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促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编制指引(试行)的通知(浙政办发〔20213号)、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台州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工作规定的通知(台政发〔202021号)等有关精神,经市政府同意,确定《台州市“十四五”数字经济发展规划》等决策事项纳入市政府2021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包括延迟、暂停、取消等决策事项)。



附件

 


市政府2021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名称

法律政策依据

承办单位

完成时间

备注

1

台州市数字经济发展“十四五”规划

1.浙江省数字经济促进条例;

2. 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台州市市级“十四五”专项规划编制目录的通知

市经信局

20216

专家论证(已发文

2

台州市发展学前教育第四轮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

中共浙江省委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实施意见

市教育局

20219

专家论证(已发文

3

台州市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

1.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2. 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台州市市级“十四五”专项规划编制目录的通知

市生态环境局

20216

专家论证(已发文

4

长潭水库生态补偿资金和生态建设补偿资金管理办法

台州市长潭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

市生态环境局

20219

专家论证(已发文

5

台州市综合交通运输发展“十四五”规划

1.国家综合立体交通网规划纲要;

2.关于启动开展全省综合立体交通网规划和“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

3. 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台州市市级“十四五”专项规划编制目录的通知

市交通运输局

20216

专家论证(已发文

6

台州市知识产权发展“十四五”规划

1. 国务院关于印发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的通知

2.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的通知;

3.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强化知识产权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4.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全面强化知识产权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市市场监管局

20216

专家论证(已发文

7

关于全面做实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的方案

1.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

2.中共浙江省委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

市医保局

202112

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已发文)

 

 

市政府2021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因故延迟、暂停或取消发文事项)

 

序号

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名称

法律政策依据

承办单位

完成时间

备注

1

台州市第三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212023年)

残疾人教育条例

市教育局

20219

转为2022年发布

2

台州市区BRT建设项目

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市五届人大六次会议政府工作报告的通知

市交通运输局

202112

因故暂停

3

市区至临海快速路

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市五届人大六次会议政府工作报告的通知

市交通运输局

202112

因故暂停

4

椒江大桥改扩建及接线工程

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市五届人大六次会议政府工作报告的通知

市交通运输局

202112

因故暂停

5

浙江省椒江流域防洪规划

1. 水利部关于印发《水利规划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2.浙江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流域规划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

市水利局

20216

进展中,准备上会讨论

6

台州市立医院及台州市中医院布局调整优化事项

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

市卫生健康委

20214

不再正式发文

7

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

1.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

2.共浙江省委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

市医保局

202112

不再以市政府名义发文

8

台州市城市居民住宅二次供水管理办法

1.城市供水条例;

2.浙江省物业管理条例;

3. 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安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加强和改进城镇居民二次供水设施建设与管理确保水质安全的通知

市综合执法局

20216

进展中,准备上会讨论

备注:重大行政决策事项需履行公众参与、合法形式审查、集体讨论等必经程序。如项目涉及公众参与听证、专家论证、风险评估需在目录中予以载明;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需载明公平竞争审查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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