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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668661/2021-87082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1-01-29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规范性文件登记号: ZJJC00-2021-0001 有效性: 失效
发文字号: 台政发〔2021〕1号
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
信息来源: 台州市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 2021- 01- 29 21: 31 浏览次数: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台州湾新区管委会,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根据《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务院令第649号)和《浙江省社会救助条例》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市政府决定:从2021年1月起,调整我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调整后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每人每月880元,所需经费均按原经费开支渠道列支。

台州市人民政府

2021年1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台政发〔2021〕1号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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