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331000000000/2022-9698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台州市 成文日期: 2022-03-14
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

信息来源: 市民政局 发布时间: 2021-01-29 15:46 浏览次数: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台州湾新区管委会,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根据《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务院令第 649 号)和《浙江省社会救助条例》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市政府决定:从2021年1月起,调整我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调整后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每人每月880元,所需经费均按原经费开支渠道列支。


台州市人民政府

2021年1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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