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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668450/2021-2015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成文日期: 2021-01-22
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文字版)
信息来源: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时间: 2021-01-22 15: 35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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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现公布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本年报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台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zjtz.gov.cn/col/col1229153394/index.html)下载。如对本年报有疑问,请与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椒江区市府大道465号;邮编:318000;电话:0576-88517806;传真:0576-88517630)。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0年,我局充分利用中国台州、台州建设网,微信公众号、浙江政务服务网等平台及时发布各类公开信息,有效保证了政府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完整性和真实性。全年我局累计在市政府网站发布政府信息533条,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173条,市城建档案馆接受 734人次,查档2199卷。

(二)规范公开平台,加强工作融合。一是以市政府门户网站为政府信息发布主平台,每月及时更新信息。二是结合台州建设门户网站和微信端,并开通政务咨询热线多样式,全方位的进行政府信息公开。三是充分发挥城建档案馆、市行政服务中心窗口作用,方便市民依法直接查阅政府信息,办事咨询。

(三)进一步完善标准目录建设。主动梳理我局的信息公开目录,梳理出包括组织机构、法规文件、规划信息、重大决策预公开、财政信息、人事信息、公告公示、建议提案、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信息、回应关切、行政许可/其他对外管理服务、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民生实事等14项一类目录。同时由市政府统一汇总发布信息公开指南信息公开年报、重点领域、工作信息等领域的信息。目前,栏目及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等内容均及时更新,并根据工作需要适时对基本目录进行调整完善。

(四)深化政民互动,积极参与社会回应。一是在政府门户网站统一发布本部门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全年我局出台行政规范性文件10件、并及时发布政策解读工作,做到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同步推进。按照“谁起草、谁负责、谁解读”的原则,对我局起草的市政府发文的1件行政规范性文件及时的做好了解读。二是注重发挥专家学者作用,通过举办新闻发布会(4次)、接受专访等方式对群众和企业关心关注的重要政策进行解读和回应,内容涉及建设系统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台州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台州市传统村落保护利用等工作,进一步提高了政策的知晓率。

(五)持续推进民生领域信息公开,不断拓展公开范围。一是主动梳理重点领域的公开事项目录,按照“公开是常态,不公开是例外”的要求,主动公开房地产市场、住房保障领域、农村困难家庭危房改造等领域相关信息,进一步满足群众的需求。二是抓好民生实事,提升群众福祉,将2020年度我局牵头的省、市民生实事,涉及老旧小区加装电梯、公共停车位、新增城镇垃圾日处理能力等内容,按月将进展情况在市政府网站民生实事专栏进行公开。

(六)畅通申请渠道,提升办理能力。全面对接浙江省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数字化处理平台,通过平台全过程进行审核、答复。继续在台州建设网站公开公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途径,群众可以通过网上平台申请、邮寄、当面申请等形式进行政府信息申请。本年度我局共受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16件,按时办结率100%,全年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案件。

(七)落实好监督保障措施。严格按照《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的要求,明确信息公开发布、信息保密审查等工作流程,责任到人。二是加强考核。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到市建设局对各业务处室、各县(市、区)建设局的年度考核中,进一步压实责任,全面提升全市建设系统政务公开工作质量和水平。同时通过举办全市建设系统信息公开培训会,邀请专家授课、围绕“信息公开目录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依申请公开工作”等内容进行交流和培训,进一步提升全市建设系统政府信息公开能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10

10

1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2

+2

6842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45

-1

621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

+1

2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2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74

343,7798,71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2

1

1

0

0

16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4

1

000

6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00000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00000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00000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00000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00000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00000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1

00000

1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00000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00000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7

000

2

0

9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00000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00000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000000

2.重复申请

000000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00000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00000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000000

(六)其他处理

0000000

(七)总计

12
1
1
0
2
0
16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总体上看,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已经常态化,政府信息基本做到主动公开高效、依申请公开及时,但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仍需不断丰富和细化,公开方式、内容仍需不断拓展。一是机构改革后,我局职能进行了重新的调整,但群众的知晓率相对较低,更多涉及到其他单位的信息从不同渠道进入我局进行咨询投诉,我局通过网上公布政务咨询电话等形式进行解答。二是政策解读、回应工作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大,公开信息量、解读质量、回应效果等还有待进一步提升。下阶段将进一步提高政策解读质量,聚焦社会热点,多渠道积极主动回应社会关切。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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