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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668346/2020-17297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市卫生健康委 成文日期: 2020-05-15
《台州市卫生健康委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信息来源: 市卫生健康委 发布时间: 2020- 07- 03 17: 47 浏览次数:

《台州市卫生健康委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台卫发〔2020〕29号)(以下简称《通知》)已发布。现解读如下: 

 一、文件清理的背景。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浙江省政府令第275号)、《台州市人民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市政府令第98号)的规定和台州市建设法治政府(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台依办〔2020〕3号)的要求,我委对2019年12月31日前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  

二、文件的审查标准。对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或者相互抵触、依据缺失以及不适应我市卫生健康发展要求、已经失效的规范性文件,予以修改或者废止。  

三、文件清理结果。纳入本次清理范围的16件行政规范性文件。经清理后,继续有效的14件,失效和废止的2件。  

四、文件生效日期。2020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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