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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668661/2020-20749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0-06-03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规范性文件登记号: ZJJC01-2020-0012 有效性: 有效
发文字号: 台政办发〔2020〕17号
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台州市加大研发投入激发科技创新活力实施办法的通知
信息来源: 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 2020- 06- 12 16: 43 浏览次数: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台州市加大研发投入激发科技创新活力实施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5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台州市加大研发投入激发科技创新活力实施办法


为深入贯彻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进一步引导全社会加大 研发投入,激发科技创新活力,确保到 2022 年全社会研究与试 验发展(R&D )经费支出总量突破 180 亿元,力争 R&D 经费支 出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达到 3.0%,为新时代民营经济高质量发 展强市建设提供科技创新支撑,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 一)建设高水平企业研发机构。推进规上工业企业、高新 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限额以上服务业企业、农业龙头企 业、特级一级建筑企业建立研发机构,支持并争取其研发机构注 册在台州。支持龙头企业牵头协同上下游企业和高校院所组建产 业链关键核心技术创新联合体,招引高水平研发机构入驻台州。 对新获批建设且有上级经费支持的重点企业研究院、重点实验室 等省级以上企业研发机构,按规定给予配套资助; 对新获批但没 有上级经费支持的省级及以上研发机构,给予 50 万元奖励; 对 新获批的市级研发机构,给予 10 万元奖励; 有其他规定的,按 奖励较高的执行。(责任单位: 市科技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经 信局、市财政局)

(二)提高企业 R&D 活动覆盖面。加大国家高新技术企业 培育力度,新认定的每家给予 40 万元奖励,重新认定的每家给 予 20 万元奖励。鼓励企业加强科研立项,开展研发活动,推进企业研发活动的过程管理。引导企业建立研发准备金制度。支持 龙头企业承担国家、省级科技重大专项、重点研发计划,对我市 企业和高校院所新获批牵头承担国家级、省级重大创新载体建设 任务的,由所在地财政分别给予 200 万元、100 万元奖励; 承担 国家级、省级重点项目的,按规定给予配套资助。支持企业、高 校大力培育引进高端创新人才和团队,加快提升企业研发实力。 力争有 R&D 活动的企业数量年均增长 10%以上,到 2022 年科 技型中小企业(规下样本企业) 、规上企业、高新技术企业中有 R&D 活动的比例分别达到 70% 、80% 、100%。(责任单位:市科 技局、市经信局、市财政局、市税务局)

( 三)建立研发导向的激励机制。财政扶持资金优先支持研 发投入强度大的企业,对研发强度大于 5%的企业优先安排能耗 排放指标,加大贷款、用地保障力度,优先纳入各类重点支持清 单,优先支持申报国家、省级、市级研发计划项目和重大创新平 台载体。全面落实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 优惠等普惠政策,激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对企业 R&D 占比 3%  以上、R&D 年投入 200 万元以上且年增长 20%以上,并及时录 入企业研发项目管理系统的,按照税务部门认定的上年度允许加 计扣除研发费用的 10%由财政予以奖励,最高不超过 200 万元。 (责任单位: 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市科技局、市自然资源规划 局、市生态环境局,各县<市、区>政府、台州湾集聚区<高新区、 绿心>管委会)


( 四)激励科创平台和高校院所加大研发投入。鼓励市、县  政府主导的科创平台、高校院所以及有科研任务的事业单位(环  保、规划设计、检测、医疗卫生、农林等) 加强科研机构建设, 组建科研团队,加强科研立项、项目组织实施和过程管理。引导  政府主导的科创平台加大研发投入,财政投入资金每年按 40%   的比例转化为研发经费投入,未达到转化比例的适当降低财政资  金投入。高校教育经费支出应体现研发导向,每年按 20%的比例  转化为研发经费,达到转化比例的给予最高 50 万元奖励。鼓励  我市高校院所新建或引入科研平台、校企共建产教研融合基地, 切实解决产业转型升级和民生领域中遇到的共性技术难题。鼓励  科创平台、高校院所、医疗卫生机构积极承担重大科研项目,切  实加大研发投入,据实填报研发经费报表,力争市、县政府主导  的科创平台、高校院所的 R&D 经费年均增长 15%以上。(责任  单位: 市科技局、市教育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建设局、市财政  局,各县<市、区>政府、台州湾集聚区<高新区、绿心>管委会)

(五) 引导社会资本投入研发。强化金融对科技创新的保障 支撑,充分发挥各级各类产业基金、风险投资基金、金融资本的 杠杆作用,促进银企联动、投贷结合,推进各类财政性引导基金 联合社会资本,加大对高新技术产业、科技型企业的研发投入。 积极推进专利权质押贷款、商标专用权质押贷款,加强科技信贷 等科技金融的有效供给,引导各类金融资本和基金优先支持研发 投入强度大的企业。(责任单位: 市金融办、市市场监管局、人行台州市中心支行、台州银保监分局、市财政局、市金投集团、 市科技局)

( 六)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和成果转化。支持企事业单位积极 申报 PCT 国际专利、发明专利以及软件著作权,到 2022 年每万 人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 25 件。大力发展知识产权代理、评估、 交易、转化、托管、投融资等增值服务。支持和鼓励建立区域间、 行业间的知识产权维权组织。大力培育知识产权运营服务机构, 支持其联合企业、高校院所等建立产业知识产权联盟,开展专利 信息、专利分析评估、专利运营等多元化服务。促进技术成果转 移转化,建立健全科技成果评估和市场定价机制,发展多层次的 技术(产权) 交易市场体系。推进军民融合深度发展,开展军民 两用技术联合攻关服务。(责任单位: 市委宣传部、市市场监管局、市科技局、市教育局、市卫生健康委,各县<市、 区>政府、 台州湾集聚区<高新区、绿心>管委会)

(七)提高科技资金使用绩效。各级财政建立财政科技投入 稳定增长机制,力争到 2022 年市本级财政科技经费支出占一般 公共预算支出的比重达到全省平均水平。建立完善研发机构(财 政支持单位) 绩效评审机制,认真开展科技经费项目支出绩效评 价,对预期目标、资金投入、项目进展、成果确认、成果应用效 益等进行跟踪监测。加强科技经费的整合,有效发挥财政资金的 杠杆作用,切实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绩效。(责任单位: 市财政 局、市科技局,市内各高校院所和科创平台)


(八)强化企业研发工作管理与服务。加强企业财会人员、 研发机构负责人和企业负责人专业培训,重点加强企业财会人员 业务辅导,指导企业建立 R&D 项目经费支出( 内部支出和外部 支出) 台账,明确要求高新技术企业、规上企业、科技型中小企 业(规下样本企业)的财务报表必须据实填报企业研发经费情况。 科技部门会同财政、税务、统计等部门编发《台州市 R&D 业务 工作手册》 ,推广应用研发项目信息管理系统,实现重点企业培 训率、服务手册发放率、负责人政策知晓率、经办人业务上手率 “四个 100%”。 推进规上企业、规下样本企业、高新技术企业、 高校院所和科研平台研发申报 “四个清零”行动。 (责任单位: 各县<市、区>政府、台州湾集聚区<高新区、绿心>管委会,市科 技局、市税务局、市统计局、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市卫生健康 委)

(九)形成部门联动工作合力。建立由科技部门牵头,统计、 财政、税务等部门组成的 R&D 统计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 分析、通报 R&D 工作情况,研究落实相关措施。科技部门重点 负责研发机构和研发团队建设、科研立项和研发活动管理; 财政 部门重点负责做好激励性政策兑现和财政保障; 税务部门重点负 责指导落实高新技术企业研发经费加计扣除税收优惠政策; 统计 部门重点负责推进 R&D 经费支出总量、 占比等统计指标筛选、 统计业务培训,确保应统尽统,推进统计结果共享与应用。充分 发挥中介机构的作用,对高新技术企业、规上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规下样本企业) 辅导培训全覆盖。(责任单位: 市科技局、 市统计局、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市教育局、市卫生健康委、市 经信局)

(十) 严格考核督查。将全社会 R&D 经费支出作为科技创

新工作考核重要指标,对年度全社会 R&D 经费支出占 GDP 比 重和财政科技投入增幅未达到指标要求的县(市、区) ,实行工 作约谈。每季度对各地随机抽取 20 家规上企业或高新技术企业, 开展上门服务,重点服务查看本《办法》 落实情况,特别是企业 研发机构、研发立项、研发经费归集和研发经费投入填报情况。 按季度通报县( 市、 区) R&D 指标完成情况。健全完善以年度 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创新性工作评价为主要内容的考核体系,营 造克难攻坚、勇于担当的浓厚氛围。(责任单位: 市科技局、市 经信局、市财政局、市统计局、市税务局)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至 2022 年底。本办法所 涉及的经费按财政体制列支。


附件: 1. 2019—2022 年各县(市、区)、台州湾集聚区(高 新区、绿心) 研发经费投入任务分解表

2. 2019—2022 年各县(市、区)、台州湾集聚区(高 新区、绿心) R&D 占 GDP 比重任务分解表



附件 1


2019—2022 年各县(市、区) 、台州湾集聚区(高新区、绿心) 研发经费投入任务分解表



指标名称


单位


椒江区      (台州湾集聚区  <高新区、绿心>)


黄岩区


路桥区


临海市


温岭市


玉环市


天台县


仙居县


三门县


全市


R&D


亿元

2019 年 目标值


16.9


10.7


11.4


20.6


21.7


13.3


5.4


4.8


4.4


109.2

2020 年 目标值


20.0


12.7


15.3


24.0


27.0


15.5


6.1


5.5


5.2


131.3

2021 年 目标值


24.1


15.2


19.1


28.4


33.1


18.8


7.3


6.5


6.5


159.0

2022 年 目标值


27.1


18.4


23.3


31.8


39.7


22.6


9.1


8.1


8.0


188. 1



附件 2


2019—2022 年各县(市、区) 、台州湾集聚区(高新区、绿心) R&D 占 GDP 比重任务分解表



指标名称


单位


椒江区      (台州湾集聚区  <高新区、绿心>)


黄岩区


路桥区


临海市


温岭市


玉环市


天台县


仙居县


三门县


全市


R&D


%

2019 年 目标值


2.53


1.99


1.59


2.88


1.87


2. 15


2.00


1.96


1.80


2. 10

2020 年 目标值


2.81


2.22


2.00


3. 15


2. 18


2.35


2. 13


2. 10


2.00


2.37

2021 年 目标值


3. 18


2.49


2.34


3.50


2.51


2.68


2.37


2.35


2.35


2.70

2022 年 目标值


3.36


2.83


2.68


3.68


2.83


3.02


2.77


2.72


2.72


3.00


台政办发〔2020〕17号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台州市加大研发投入激发科技创新活力实施办法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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