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668661/2020-85558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市府办 | 成文日期: | 2020-12-31 |
信息来源: 市府办 | 发布时间: 2020- 12- 31 14: 22 | 浏览次数: |
近日,台州市人民政府印发了《关于深化体教融合加强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为方便社会各界了解政策内容,现将《实施意见》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关系到体育事业的可持续发展。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加快体育强国建设”,习近平总书记明确要求要“精心谋划,狠抓落实,不断开创我国体育事业发展新局面,加快把我国建设成为体育强国”。
多年来,我市体育、教育部门通力合作,集中有限物力、财力,将田径、篮球、排球等20多个项目训练点布局在全市各中小学校,形成竞技体育项目小学、初中、高中“一条龙”培养体系,为我市竞技体育发展打下了坚实基础,体育健儿在多项重大赛事活动中屡获佳绩。2018年,我市在省运会成绩位杭宁温之后居全省第4;2019年,在全国青运会成绩位居全省第4。但与此同时,我市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建设工作在政策法规、体教结合、人才梯队、业余训练等方面面临不少挑战和困难。一方面,从全省范围看,各地市政府都已纷纷出台相关政策,加大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引进力度,竞争趋势日益激烈。另一方面,今年3月,省教育厅发布《2020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要求公办学校严格执行就近入学,民办学校须在审批地招生,取消体育特长生招收。与其他地市不同的是,台州市、县少体校基本上依托普通中小学校办学,很多运动员都是跨区域入学就读。尽管该政策主要不是针对“体校生”,但也对我市“体校生”招收产生较大负面影响。长此以往,很可能会导致我市竞技体育人才逐渐流失,制约我市竞技体育良性发展。
因此,明确并规范体校生招收,保障体校生文化教育,夯实体育后备人才根基,确保竞技体育后继有人,出台符合台州实际、又具有可操作性的政策文件尤为重要。基于上述考虑,我们着手酝酿出台我市的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工作的实施意见。
二、 政策依据
1.《体育强国建设纲要》(国办发[2019]40号)
2.《关于加强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工作的指导意见》(体青字[2017]99号)
3.《关于促进全民健身和体育消费推动体育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20]17号)
三、主要内容
《实施意见(送审稿)》共分为六个部分,主要涉及县级体校建设、运动员文化教育、青少年体育发展、竞技体育人才引进、体育人才培养配套机制、组织实施工作等六方面。
(一)加快县级体校建设
各县(市、区)要积极创造条件,加大力度,持续改善体校办学模式和办学条件,确保到2020年底,每个县(市、区)都至少建成1所新型体校。新型体校要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开展不少于5个运动项目,并配足配齐教练员。积极依托普通中小学校建设新型体校。有条件的县(市、区)可建设独立设置的义务教育阶段体校。
(二)加强运动员文化教育工作
进一步加大体教结合力度,采取“市队县办、分散办学”模式,各级体教部门密切配合,做好体教资源整合。体校生的选拔认定工作由市县两级体育、教育部门共同负责,原则上每年开展一次。体校生招生计划、招生条件、招生时间、录取办法由当地教育、体育部门共同制订,向社会公开;具体招生工作由当地体育部门牵头,并接受相关部门监督。台州市运动队每年可招收体校生495人。招生人数可按省运会为周期进行适当调整,具体由市教育、体育部门统筹落实。
(三)加快青少年体育发展
推动各类运动项目进校园,推进体育特色学校建设,形成“一县多品、一校一品”的办学格局。切实做到每个学生有1个以上的体育项目喜好,每个班级有1个以上体育活动小组,每所学校有1支以上特色运动队且每年举办1次以上全校运动会。通过将学校体育工作纳入对学校的考核范畴,中小学校要保质保量上好体育课,强化重点年龄段的竞技体育人才梯队建设等。
(四)加大优秀竞技体育人才引进力度
优先引进带训经验丰富、成绩突出的优秀教练员,积极引进高水平适龄运动员。
(五)完善竞技体育人才培养配套机制
引导和支持社会力量参与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工作,鼓励兴办多种形式的青少年体育训练机构,鼓励企业通过冠名、合作、赞助、广告、特许经营等形式,参与青少年品牌赛事、特色体育项目等无形资产开发。鼓励事业单位根据实际情况优先安置台州优秀退役运动员。
(六)做好组织实施工作
各县(市、区)建立政府统一领导,机构编制、教育、公安、财政、人力社保、体育等部门密切配合的协作机制,加强要素保障,强化督促指导,加强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工作。
四、解读机关
解读机关:台州市体育事业发展中心
解读人:茅盈盈 联系电话:0576-88055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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