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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668661/2020-83642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0-11-09
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台州市地质灾害“整体智治”三年行动方案(2020—2022年)的通知
信息来源: 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 2020- 11- 11 11: 37 浏览次数: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台州市地质灾害“整体智治”三年行动方案(2020—2022年)》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1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台州市地质灾害“整体智治”三年行动方案

(2020—2022 年)

为巩固我市地质灾害隐患综合治理 “快搬优治除隐患”专项 行动成果,提升 “整体智治”水平,加快构建地质灾害风险防控 新机制、新体系、新格局,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深入贯彻落 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工作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紧紧围 绕“不死人、少伤人、少损失”的工作目标,按照全省统一部署, 到 2022 年底,我市实现“一图一网、一单一码,科学防控、整体 智治”的地质灾害风险管控新机制,构建分区、分类、分级的地 质灾害风险管理新体系,形成“即时感知、科学决策、精准服务、 高效运行、智能监管”的地质灾害防治新格局,努力实现地质灾 害防治从单部门应对单一灾种向多部门联动应对灾害链转变、从 人防为主向人防技防并重转变、从隐患点管理向风险防控转变, 着力提升地质灾害 “整体智治”能力,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 全,为 “重要窗 口”建设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主要目标

围绕地质灾害风险识别能力、监测能力、预警能力、防范能 力、治理能力、管理能力等六大能力建设,补短板,有针对性地 进行分类施策,整体提升地质灾害综合防治能力。

( 一)多路并进提升识别能力。按照 “空天地、一体化”的 要求,依托省地勘单位、市测绘单位专业技术力量,综合运用多 种新技术手段开展地质灾害风险调查。加强定期专业调查与日常 巡查排查工作的有机衔接,及时更新风险调查成果,加强地质灾 害发生发育规律研究,全面摸清地质灾害风险隐患。

(二)点面结合提升监测能力。按照“专群结合、全面覆盖” 的要求,启用和推广运行可靠、功能简约、精度适当、经济实用   的普适性专业化监测设备。继续加强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员队伍建   设,努力打造成为一支政治素质、专业素质、身体素质过硬的基   层防灾队伍。

( 三)分析优化提升预警能力。基于台州城市大脑和公共数 据共享平台,深度对接台州市防汛防台应急指挥协同应用,加强 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预报数字化建设,实现市县乡三级地质灾 害风险预报统一底图、统一标准、统一模型、互联互通。牢牢抓 住降雨引发地质灾害这一关键因素,科学确定、动态调整重点地 区降雨阈值,提高台州市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能力,及时发布 风险管控清单。

( 四)科技支撑提升防范能力。加强部门合作,探索研究地 质灾害“风险码”, 配合全省构建集地质灾害监测、分析、预报、 预警和应急服务于一体的信息化、智能化和可视化大数据管理平 台,实现灾前、灾中、灾后全过程动态科学管理。

(五) 源头管控提升治理能力。按照“源头治理、综合施策”的要求,通过科学规划与综合治理,加大国土空间规划管控力度, 切实规范农民建房、农业生产等活动。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充 分尊重群众意愿,将地质灾害治理工程与异地搬迁、土地整治、 生态修复、美丽乡村建设等结合起来,从源头上控制或降低地质 灾害风险。

( 六)健全机制提升管理能力。加强科研交流,储备拥有高 水平地质灾害防治水平的技术人才,健全考核监督管理机制,健 全地质灾害制度体系。建立健全政府统一领导、统一指挥,相关 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的工作机制,完善地质灾害管理体系。

三、主要任务

( 一)推进编制地质灾害风险“一张图”。 充分利用以往地质 灾害专项调查、年度排查等成果,采取定量和定性相结合的方式, 对已查明的地质灾害隐患点、不稳定斜坡和高、中易发区等开展 风险程度评价,划定地质灾害风险防范区。到 2020 年底前,初步 完善全市地质灾害风险“一张图”。 到 2022 年底前,形成地质灾 害日常排查巡查工作联动机制,实时更新完善全市地质灾害风险 “一张图”。

(二)大力开展地质灾害风险调查评价。认真贯彻《国务院 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的通知》 ( 国 办发〔2020〕12 号)精神,部署开展县(市、区)1:50000 地质 灾害风险普查,针对地质灾害高易发区乡镇(街道) 开展 1:2000 风险调查评价,进一步摸清地质灾害风险底数,建立风险评估模型,科学划分地质灾害极高、高、中、低风险区,为风险防控提  供依据。到 2022 年底前,完成 9 个有地质灾害防治任务县(市、 区)地质灾害风险普查和 16 个地质灾害高、中易发区乡镇(街道) 风险调查评价。

( 三)积极构建地质灾害专业监测网络。大力推广应用安全、 经济、实用的普适性监测仪器,建设覆盖地质灾害高风险区和隐 患点、具有台州特色的自动化专业监测预警网络。到 2022 年底前, 累计建成地质灾害专业监测点 65 个,新增山区雨量自动监测站 104 处。

( 四)努力提高地质灾害群测群防水平。在全市网格员制度 基础上,依托 “地灾智防”APP,实现远程应急防灾指挥联动, 提升群测群防员巡查排查智能化、信息化,实现群测群防员巡查 排查防灾成效最大化。按照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管理支撑层级化、 监测手段多样化、数据采集智能化、预报预警及时化、信息服务 一体化的 “五化”模式,加强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员队伍建设,解 决防灾 “最后一公里”问题。持续加强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员和防 灾管理员队伍的宣传培训工作。

(五) 增强提高地质灾害风险预警预报能力。 以数字赋能提 高台州市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预报能力,加强台风暴雨引发地 质灾害机理研究,在全面总结地质灾害与降雨关系的基础上,开 展地质灾害发生风险概率的降雨阈值研究,定期发布降雨阈值。 自然资源和规划、气象、水利部门要加大数据共享力度,进一步完善市县级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报模型,及时发布区域地质灾害 气象风险等级 “五色图”和地质灾害风险防范区实时预警风险提 示单,为科学决策提供依据。

( 六)配合完成地质灾害 “风险码”管理机制。将全市地质 灾害易发区信息、危险性区划信息、风险防范区信息、群测群防 员信息、监测预警信息、应急预案信息、巡查排查信息等全部纳 入 “风险码”统一管理,实行相关信息自动采集、 自动提取、 自 动发布,切实提升地质灾害信息管理效能。

(七)深入开展地质灾害避让搬迁和工程治理。深入贯彻实 施《浙江省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办法》(浙江省 人民政府令第 373 号),落实落细治理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和责 任体系。按照 “即查即治”的要求,结合异地搬迁、土地整治、 生态修复、美丽乡村建设等,尊重群众意愿,加大扶持力度,深 入开展地质灾害风险区群众避让搬迁和工程治理,从源头上降低 地质灾害风险,消除地质灾害隐患。到 2022 年底前,完成 121 处地质灾害综合治理。

四、保障措施

(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 政府、各有关部门务 必讲政治、讲大局,从切实维护好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高度 出发,明确工作职责,细化工作任务,倒排时间,密切配合,并 将 “整体智治”行动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层层落实, 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加强要素保障。各县(市、区) 政府要统筹安排,切 实保障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用地指标和治理经费,要将地质灾害防 治经费和群测群防监测员补助资金纳入财政保障范围。要根据本 地实际,增加安排用于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财政投入。要严格资 金管理,确保地质灾害防治资金专款专用。要简化灾后地质灾害 治理工程预算外部分的申请程序,及时落实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资 金,确保治理工程尽快开展。

( 三)加强智慧防灾。全面推进大数据等信息技术应用,实 现各级政府、有关部门、社会服务组织之间的互联互通、信息共 享。针对高风险和存在重大地质灾害隐患的重点部位、重点区域, 加强远程监测、 自动化控制、 自动预警和紧急避险等设施设备的 使用,提升风险管控和地质灾害隐患排查治理能力。

( 四)加强督查考核。各级财政、 自然资源和规划、住房和 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农业农村、应急管理、气象等部门 要严格按照职责定位和职能分工,各负其责、高度重视、密切协 作,共同推进地质灾害 “整体智治”行动,做到精准预报、精准 研判,科学指导、高效调度,确保不死人、少伤人、少损失。市 政府将适时组织对各地的督查考核,对考核结果进行定期通报。

(五) 加强宣传引导。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要积极开展地质 灾害防治宣传教育,广泛发动社会各方面力量积极参与地质灾害 防治工作,宣传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和风险管理工作的重大意义, 加强地质灾害防灾减灾宣传教育,普及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全面提高地质灾害易发区人民群众自防自救能力,为防灾减灾和地质 灾害风险管控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附件: 台州市地质灾害 “整体智治”三年行动主要任务指标分解表


附件

台州市地质灾害“整体智治”三年行动 主要任务指标分解表

县(市、 区)

年份

开展高、中 易发区乡镇 (街道) 地 质灾害风险 调查(个)

启动县

(市、区)

地质灾害

风险普查

(个)

地质灾害专业监测点

(处)

完成地  质灾害  综合治  理(处)

累计建成

专业监测点

(个)

新增山区

雨量监测站

(处)

椒江区

2020 年


1

3

3

3

2021 年

1


4

3


2022 年



5

3


小计

1

1

5

9

3

黄岩区

2020 年

2

1

4

4

9

2021 年

1


6

5


2022 年



8

3


小计

3

1

8

12

9

路桥区

2020 年


1

4

4


2021 年



5

3


2022 年



6

2


小计

0

1

6

9

0

临海市

2020 年

3

1

4

4

30

2021 年



6

5

6

2022 年



8

4


小计

3

1

8

13

36

温岭市

2020 年


1

4

4

10

2021 年

2


6

5

9

2022 年



7

4


小计

2

1

7

13

19




县(市、 区)

年份

开展高、中 易发区乡镇 (街道) 地 质灾害风险 调查(个)

启动县

(市、区)

地质灾害

风险普查

(个)

地质灾害专业监测点

(处)

完成地  质灾害  综合治  理(处)

累计建成

专业监测点

(个)

新增山区

雨量监测站

(处)

玉环市

2020 年

1


4

4

4

2021 年


1

6

4

1

2022 年



8

4


小计

1

1

8

12

5

天台县

2020 年

1


4

4

9

2021 年


1

6

5

4

2022 年

1


8

3


小计

2

1

8

12

13

仙居县

2020 年

1

1

4

4

11

2021 年



6

5

16

2022 年

1


8

3


小计

2

1

8

12

27

三门县

2020 年

1


4

4

9

2021 年


1

5

5


2022 年

1


7

3


小计

2

1

7

12

9

合计

16

9

65

104

121

台政办发〔2020〕47号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台州市地质灾害“整体智治”三年行动方案(2020—2022年)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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