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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市第二十七批中央环保督察信访件办理情况
信息来源: 台州市环境宣教信息中心 发布时间: 2020-10-07 16: 24 作者: 台州市迎接省环保督察协调联络组(信访组) 浏览次数:

10月7日,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受理并交办我市的第27批信访件19件(重点件0件)已办结,涉水4件、涉气6件、涉土壤2件、涉生态1件、涉噪声3件、涉辐射1件、其它2件;责令整改37家,立案处罚1件。


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第二十七批2020年10月7日
序号举报地市举报区县受理编号举报内容污染类型是否属实调查核实情况处理和整改情况问责情况
1台州市温岭市D2ZJ202009270059台州市温岭市松门东南工业园,陈氏铜业有限公司,经常夜间偷排废气,不检查时停用废气处理设施,废气扰民。大气部分属实经查,反映问题情况部分属实。

 

      该公司共有10套废气处理设施,根据现状调查报告,该公司废气处理工艺存在挥发性有机物收集率不高、处理效率较差、未建立废气治理设施运行台账等问题。现场检查时,企业在生产,相应的配套设施正在运行,厂区里有少量异味存在,厂界附近无明显异味。废气处理设施活性炭近期已更换,查看近期监控,未发现该公司有擅自停用废气处理设施的现象。9月29日夜间再次进行现场检查,其厂界有明显异味存在。该公司厂界及最近居民点环境空气进行监测,结果显示厂界臭气浓度超标,对最近居民点及周边环境存在影响。

1、针对企业厂界废气恶臭指标超标依法立案调查。

 

    2、责令企业停止覆膜砂回收、造型工序,限期完成全厂废气处理设施重新设计,限期完成全厂废气治理设施改造。

    3、责令企业提升工艺技术、加强源头管控废气治理设施运行管理,建立废气治理设施运行台账,确保废气达标排放。

    4、加强对该公司的常态化巡查和监管(尤其是夜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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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台州市仙居县D2ZJ202009270055台州市仙居县安洲街道城北西路337号,一家铝塑制品厂,在居民区内生产,不符合卫生防护距离要求,无环评,无废气处理设施,废水不达标排放,塑料露天堆放,离加油站一墙之隔,安全隐患大。其他污染,大气,水部分属实经查,反映问题情况部分属实。

 

      根据土地使用证显示,该厂土地用途为厂房,与最近的居民区距离20米左右,并非在居民区内生产,经查阅环评等资料,未对卫生防护距离提出要求。该厂的建设项目已完成《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手续,未发现重大工艺变动及产能扩大的情况。现场无废气处理设施,该厂主要工艺为破碎和清洗,注塑为外加工,环评未要求建设废气处理设施,现场未发现有注塑工艺的生产设备。该厂废水经沉淀后回用,沉淀物由环卫部门进行清运,现场未发现有排放行为。该厂存在废旧塑料露天堆放行为。根据加油站安评显示,该加油站与站外建筑物均满足安全间距要求,埋地油罐已安装阻隔防爆技术装置。

1、对该厂露天堆放废塑料的行为立案查处。

 

    2、要求该厂对露天堆放的废塑料进行整理,落实防雨、防渗措施,规范堆放。目前,该厂已完成整改。

    3、责令该厂限期安装破碎工序粉尘收集处理设施。

    4、加强日常巡查,防止违法行为发生,并督促企业按时整改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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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台州市玉环县X2ZJ202009270097台州市玉环市人民医院扩建工程,灰尘,夜间噪音、灯光扰民。噪音,大气部分属实经查,反映问题情况部分属实。

 

    经现场检查,该工程工地防扬尘措施满足要求。扬尘监测装置显示PM2.5   、PM10浓度均满足国家标准。但该工程建筑施工产生的扬尘会对周围环境产生一定影响。该工程已安装噪声监测装置,现场显示噪声低于昼间施工噪声标准,但该工程浇筑期间会有混凝土浇筑产生的噪声,对周边居民产生一定的影响。塔吊上的施工照明灯有一定的散射现象,在22时关闭施工照明灯前,会对周边环境有一定的影响。

1、要求施工单位加强扬尘控制,裸露地块以及堆场物料做好覆盖措施,进出车辆必须清洗。

 

      2、要求施工单位将施工时间严格控制在6:00-22:00内,如遇特殊情况需夜间施工,须严格落实夜间施工规定,并事先告知周边居民,取得对方理解。

    3、要求施工单位调节现场灯光角度,合理布局,22时前关闭照明灯,尽量减少灯光对周边居民的影响。

    4、加强对该工程联合巡查,确保其规范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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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台州市市辖区X2ZJ202009270103台州市吉利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非法处置废旧蓄电池、废机油、废旧汽车尾气净化剂、废制冷剂等危废。土壤不属实经查,反映问题情况不属实。

 

      信访件提到的台州市吉利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涉及5家企业。该信访件为本轮重复投诉件,第一次调查处置,浙江豪情汽车制造有限公司第一汽车制造分公司、浙江福林国润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台州滨海吉利发动机有限公司、浙江豪情汽车制造有限公司不存在非法处置废旧蓄电池、废机油、废旧汽车尾气净化剂、废制冷剂等危废的情况。浙江豪情汽车制造有限公司第一汽车制造分公司曾经存在危险废弃物台账记录不够规范,部分台账只有代码,未对应描写危险废弃物名称的问题,浙江福林国润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存在生产项目已审批,但未验收的问题。目前,浙江豪情汽车制造有限公司第一汽车制造分公司危废废物台账已规范,浙江福林国润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正在建设中水回用工程,待工程完工后开展项目验收。

1、督促浙江福林国润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尽快完成配套的环保处理设施的验收工作。

 

    2、加强对相关企业危废管理的监督,督促其完善管理制度,规范危险废物处置。同时,加强日常执法巡查,一旦发现非法处置危险废物等违法行为,依法严肃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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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台州市玉环县X2ZJ202009270099台州市玉环市李家小区楼下的一排餐饮店,油烟扰民,刷碗水、油污乱倒。大气,水部分属实经查,反映问题情况部分属实。

 

      经过排查,该小区内共有30家餐饮店,均已申领工商营业执照,主要经营餐饮服务,目前有9家餐饮店已暂停营业,现正常营业餐饮店共有21家。该小区正常营业的21家餐饮店中5家餐饮店,已安装油烟净化器,并定期清洗,经营产生的油烟通过油烟管道高空排放,未发现有油烟乱排现象,目前已委托浙江绿安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目前产生油烟的5家餐饮店进行现场采样。其余16家主要以蒸煮为主,无油烟产生。因该处餐饮店在居民楼一楼,且比较集中,餐饮气味会对周边环境造成一定影响。正常营业的21家餐饮店均已建设隔油池,污水通过隔油池过滤后排放市政管网。现场未发现餐饮店有刷碗水、油污乱倒情况,但有3家餐饮店清洗地面,导致店外地面有积水。

1、该小区正常营业的21家餐饮店签订文明经营承诺书,承诺不乱倒污水,不乱排油烟,不占道经营,晚上12点前结束营业。

 

    2、将根据5家餐饮店油烟监测结果依法处理;另未营业的9家餐饮店恢复营业后,将逐家进行执法检查。

    3、加强对该小区餐饮店日常巡查和突击检查,严防油烟乱排、污水乱倒、垃圾乱扔、跨门面占道经营等违法违章行为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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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台州市天台县X2ZJ202009270104台州市天台县赤城街道石寨路2-1号小区内违规建造仓库,2019年被天台环城东路胡家五金店租用作仓库,日常存放装卸钢筋、人力板车、搅拌机以及大量滤布、轮胎、塑料制品,严重影响小区居民居住环境,并存在消防安全隐患。其他污染属实经查,反映问题情况属实。

 

      经调查核实,仓库实际为一个75平方米左右移动板房,临时移动板房属违章建筑。仓库内滤布、塑料和轮胎堆积,未配备灭火器,存在异味和消防安全隐患,影响周围居民生活环境。

1、下达限期拆除违章建筑通知书,要求限期完成拆除工作。

 

    2、要求五金店限期将五金杂货清空。

    3、加强对该区域的监管,确保拆除和清理工作按时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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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台州市临海市X2ZJ202009270105台州市临海市桃渚镇车头村、上蒋村、芙蓉村、城里村的生活污水直排芙蓉溪沿溪各溪段;威虎村及桃渚镇片区办事处的生活污水污染物直排军事古城护城河段。沿溪水边及护城河垃圾成堆,群众饮用水受污染,入溪排污跨村溪段和古城河城河段,水体黑臭。要求取缔违规排污口,有效管控入溪入河污染物排放,及时清理沿溪沿河垃圾,改善水生态环境。土壤,水部分属实经查,反映问题情况部分属实。

 

      经调查核实,桃渚镇车头村、上蒋村、芙蓉村、城里村、崴虎村5个村共建有11个生活污水处理终端,出水均达到浙江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排放标准。但个别农户管网雨污分流不彻底,芙蓉溪沿溪存在违规排污口。走访村民,均反映未在芙蓉溪、桃渚古城护城河沿溪取水饮用。未发现黑臭水体,对芙蓉溪、桃渚古城护城河布点采样,监测数据显示:芙蓉溪为II类地表水水质,护城河为V类地表水水质。但河岸边有少量生活垃圾。

1、对芙蓉溪、桃渚古城护城河岸边开展环境卫生大整治行动,已对岸边垃圾进行了清理;3个违规排污口已进行了封堵,其余违规排污口将限期完成整改;限期完成室外洗衣槽纳管工作。

 

      2、建立长效管控。加大考核力度,结合美丽乡村、五水共治建设要求,杜绝乱倒垃圾、违规设置排污口行为。加强常态化巡查,切实做到镇级河长一周一巡查、村级河长一天一巡查。

    3、加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终端运维监管,确保稳定达标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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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台州市临海市D2ZJ202009270050台州市临海市大田街道,神宇消防水带厂,排放刺鼻废气。大气部分属实经查,反映问题情况部分属实。

 

    经调查核实,该厂产生废气经过处理设施处理后排放,但该厂新增的衬胶试压工序涉嫌项目发生重大变化未重新报批环评。挤出工序废气未收集和处理,会产生异味。

1、对该厂项目发生重大变化未重新报批环评,以及未经“三同时”验收擅自投产的违法行为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并进行立案查处。

 

    2、加强对该公司巡查监管,确保新增的衬胶试压工序取得合法手续前不得生产,一旦发现违法行为,依法严肃查处。

    3、要求该厂安装设施收集挤出工序废气,待该厂生产后,立即开展废气执法监测,确保废气达标排放,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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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台州市临海市X2ZJ202009270096台州市临海市古城街道紫沙路138号小区西边围墙外约10米处,建有一移动信号基站,无相关审批手续,基站辐射影响小区业主,基站站房非法占用粮田,属违章建筑。辐射部分属实经查,反映问题情况部分属实。

 

      经调查核实,该通信局房不配置无线设备,非移动信号基站,不产生辐射。根据相关要求,该通信局房无需办理环评审批手续。但该通信局房尚未取得合法用地手续,直接在耕地建房。

1、根据相关要求,对该公司违法用地行为不予处罚,按照临海市5G移动通信基站建设推进工作进程,补办用地手续。

 

      2、将5G移动通信基站布局专项规划纳入国土空间规划编制,预留规划空间,保障5G移动通信基站用地;做好业务指导,督促移动公司抓紧完善通信基站规划、用地手续。

    3、加强后续监管,督促各运营商加大对基站电磁辐射、机房等通信基础设施科普知识宣传,营造良好的基站建设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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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台州市路桥区X2ZJ202009270093台州市路桥区,齐合天地金属有限公司,污泥乱倒,散发异味,废水未经处理排放。大气,土壤,水部分属实经查,反映问题情况部分属实。

 

      经调查核实,齐合天地公司塑料造粒项目调试产生的污泥未及时入库登记,总量约6吨,暂存的临时堆放点围墙不够高,车间门口未建设围堰,能闻到一定臭味,存在环境安全隐患。该公司厂区实行雨污分流,雨水和污水管网分别建设。检查时废水处理设施正在运行,未发现废水直排现象。对该公司生产性废水(地面初期雨水)排放口和雨水(后期雨水、屋顶雨水)排放口进行了采样检测。检测结果显示,初期雨水各项指标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中的Ⅲ级标准,雨水各项指标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中的Ⅰ级标准。

1、要求齐合天地公司及时将临时堆放点的污泥入库登记,在以后的调试生产中做到日产日清,并对塑料造粒污泥临时堆放点进行改造,通过加高围墙、增设围堰等方式提高密封性,排除环境安全隐患。临时堆放点的污泥现已按规定存放至一般固废仓库,围墙加高工程正在施工。

 

    2、加强对该公司的巡查力度,增加巡查频次,督促规范贮存处置固废,确保环境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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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台州市临海市X2ZJ202009270061台州市临海市大田街道双山村上西山自然村,陨川灌溉及长期水源的水库,被大肆挖空山体和大坝的土石方,私自售卖牟利,严重破坏了双山村上西山自然村下游农田的种植环境,并有“非农化倾向”土地被挖采。该水库内侧的山坡及田地,存在稀有蛇类栖息地,遭到破坏。生态部分属实经查,反映问题情况部分属实。

 

      信访件反映的水库实际为双山山塘,2015年已填埋平整。2016年经立项和批复,在其北边紧邻山体处开挖补建一座山塘。经调查,补建山塘建设项目需对部分山体进行开挖,但未对大坝进行土方开挖。该补建山塘建设符合工程批复要求,工程完工后未发现乱开采土石方现象。该山塘开挖石方部分工程建设利用,剩余石料运至老山塘填筑和村道路的砌筑,无出售土石方行为,未发现有人将开挖的土石方私自售卖牟利情况。补建山塘下游有370亩农田,已建设了引水沟渠,补建山塘能满足该区域农田灌溉用水需求。现场未发现有农田被非法挖采的情况。在补建山塘下游有工业用地建设项目,土地经省政府批准农转用、征收手续。目前,该地块正在平整场地。补建山塘内侧为林地,没有田地,开挖前为山体,目前林木茂密,该山塘所在山林未发现存在稀有蛇类。

1、加强对该山塘的巡查监管,确保农业灌溉用水。

 

    2、加强对该工业用地地块的巡查监管。

    3、做好村民思想工作,加快工业地块开发建设,在推进工业项目中充分保障群众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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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台州市椒江区X2ZJ202009270058台州市椒江区台州大道西侧,220kv高压线输送项目,毁坏城市绿化,施工现场泥浆横流,项目环评数据造假。部分属实经查,反映问题情况部分属实。

 

      经调查核实,施工过程会破坏部分城市绿化,2018年12月已取得占用城市绿地审批许可,并支付了城市砍伐和移植绿化补偿费。现场核查,该工程施工时建有围挡,施工围挡设在审批范围内,但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会将部分开挖出来的泥土堆积在审批范围外的绿化带上,对绿化带有一定的破坏。打桩、地面硬化等工程施工过程会有泥浆产生,泥浆经收集后沉淀回用,施工现场存在泥浆跑冒滴漏情况。2019年4月,因原环评报告的审批程序不规范,环评批复被撤销,项目停工至今。现场调查时该工程未在施工,现场未发现泥浆横流情况。后该工程重新委托编制环评,2020年9月7日该项目已办理环评审批手续。

加强对该工程施工过程监管,规范施工,限期对破坏的绿化带进行复绿。并要求施工单位完善泥浆的收集和处理回用,避免泥浆跑冒滴漏污染周边环境。/
13台州市温岭市D2ZJ202009270049台州市温岭市大溪镇应钱村,和超电机厂、孟松家的水泵厂,污水乱排、噪音扰民、废气污染。噪音,大气,水部分属实经查,反映问题情况部分属实。

 

      1、和超电机厂。该公司未办理环评审批手续。现场检查时,正在从事组装生产,现场无废水排放,厂界无明显噪声。该公司使用水性漆,厂房1的浸漆间废气处理设施未安装完成,厂房2喷漆废水未配套建设废水处理设施。类比同类企业,该公司浸漆废气未经处理直接排放会对周边环境造成一定的影响,正常生产时产生的噪声也会对周边居民造成一定影响。

    2、水泵厂实为车床加工点,属家庭作坊,未办理任何审批手续。现场检查时因业务问题未在生产,根据其生产设备,生产过程中无废气和污水产生,但车床加工时的噪声会对周边居民造成一定影响。

1、对和超电机厂立案调查,并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其立即停止排污,补办环评审批手续,完善废水、废气、噪声污染防治设施。

 

    2、责令车床加工点限期完成搬离,并将相关设备和物料清理干净,并跟踪监管,确保清理过程不出现二次污染。

    3、加强常态化巡查,确保和超电机厂在完成整改、取得合法手续前停产到位,确保车床加工点不反弹。待和超电机厂恢复生产后对其开展执法监测,确保其达标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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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台州市椒江区D2ZJ202009270030台州市椒江区下陈街道,金牛纺织有限公司,污水乱排。部分属实经查,反映问题情况部分属实。

 

      现场检查时,企业正在生产。对企业厂区雨污管路进行排查,发现雨水经雨水管收集后排入西面河道;织布废水经污水管收集至废水处理设施处理后纳入城市污水管网;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纳入城市污水管网。厂区内露天堆放着布胚、废丝等物料,现场通过查看厂区物料堆放,摸排雨污管网走向,未发现废水乱排现象,但雨水沟有较多沉积物。对企业的废水标排口废水进行采样检测,监测数据达标。

1、下发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责令企业限期完成雨污管路改造,对露天堆放的物料增设防雨淋等设施。

 

    2、待企业雨污分流整改完成后,在雨天对雨水排口进行执法监测,确保企业雨污分流整改到位。

    3、督促指导企业加强废水处理设施的运行维护,确保废水达标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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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台州市临海市D2ZJ202009270047台州市临海市小芝镇乌岩南丰村,浙江涛明塑业有限公司,塑料异味、粉尘污染严重。大气部分属实经查,反映问题情况部分属实。

 

      该公司建设项目未经环评审批擅自开工建设并投入生产,造粒和定型工序配套的废气处理设施尚未安装。检查当日,厂区内四周未发现有明显的粉尘散落痕迹,未闻到明显的塑料异味。对比同类型企业,该公司造粒、定型工序生产时产生的废气,对厂区周边环境会产生影响。

1、对该公司建设项目未经环评审批擅自开工建设并投入生产的违法行为立案查处,并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该公司:立即停止建设和生产,在项目通过环评审批前不得恢复生产;通过环评审批后,严格按环评批复要求建设配套的环保处理设施,并需通过“三同时”验收。

 

    2、加强对该公司巡查监管,确保其生产项目在通过环评审批并建设配套环保处理设施前停产到位,并督促该公司尽快完成整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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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台州市椒江区X2ZJ202009270045台州市椒江区,泉丰医药化工有限公司,通过地下暗管长期直排化工废水至椒江。部分属实经查,反映问题情况部分属实。

 

      1、泉丰医化,于2012年退出全部生产项目,并拆除了所有的设备和厂房后,厂区一直处于空置状态,直至2018年公司注销。2015-2016年,振港染料拍买滨海路95号西侧地块和东侧地块,合并原泉丰医化地块,建设振港染料(泉丰厂区),其中药物中间体产业一体化项目通过环评审批,于2019年8月建成投产,尚未验收。

    2、现场检查时,厂内药物中间体在生产,厂区东侧地块和大部分的西侧地块正处于建设施工阶段。检查企业污水池、应急池和初期雨水收集池未发现异常管路和三通管道,雨水明管收集走明沟,污水明管通过高架输送至污水站。通过污水站全流程监测,结合企业污水站的处理工艺流程,分析各单元处理效率的合理性和示踪离子(氯离子)的变化情况,未发现异常。

      3、振港染料(泉丰厂区)于8月9日申报“厂区西北侧(该区域为新购地块),有一处两根地埋管路。已封堵。”执法人员对申报情况进行现场核实,在厂区西北角发现两根塑料管,在厂内端的管口已被水泥灌浆封堵,另一端去向不明。2020年9月28日,执法人员重新进行了开挖核实,两根塑料管仍处于封堵状态。调阅厂区附近监控摄像头,近一个月未发现有使用或拆装暗管情况。

1、限期查清两根暗管归属及是否存在偷排行为。

 

    2、要求企业将厂区内地埋暗管挖除截断,厂外地下无法挖除部分用混凝土充分灌浆封堵,并覆土浇筑地面。目前已完成。

    3、要求企业限期完成药物中间体产业一体化项目的验收工作。

    4、加强对企业的巡查监管,定期全面核查生产排污情况,确保其依法依规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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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台州市临海市D2ZJ202009270048台州市临海市许墅村104国道边,陈忠林沙石厂,露天作业,晚间噪音扰民,占用河道生产加工并将洗沙污水直排灵江。水,噪音部分属实经查,反映问题情况部分属实。

 

      该加工场场内部分加工作业区未构建厂房车间,生产设备露天设置。加工场车辆晚间进出有噪声产生,影响周围环境。水利红线内无生产设备,部分物料堆放占用水利红线内河道。该加工场建设有配套的废水处理设施,废水处置后回用不外排。现场检查未发现砂石厂生产污水直排灵江的痕迹。但加工场四周未设置围堰和雨水径流收集系统,雨水未经收集处理,直接流入灵江。

1、要求该加工场限期完成占用水利红线内河道物料清理,并对其违法行为立案查处。

 

    2、要求其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期限,限期完成整改;并加强对该加工场的日常监管,待其恢复生产后,立即跟进开展粉尘、噪声执法监测。

 3、督促企业减少夜间车辆进出,加强管理,减少鸣笛,降低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4、加强对该加工场的巡查监管,督促该公司按期完成整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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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台州市路桥区X2ZJ202009270090台州市路桥区路桥街道陈辽村,航空机电设备有限公司对面的废铁回收站,噪音、气割废气扰民。噪音,大气属实经查,反映问题情况属实。

 

      该加工场废铁加工项目未经环评审批,擅自建设,未建成配套的环保处理设施,已投入生产。现场检查,场地水泥硬化,但无防雨水措施,无固废仓库。其在气割过程中有废气产生,产生的废气未经处理直接排放;在生产过程中有噪声产生且未经降噪处理。

1、对于该加工场违反环评审批和“三同时”制度的行为,已进行立案调查,并下发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停止环境违法行为。

 

    2、已拆除加工场生产设备并清理所有废铁原料。

    3、加强对该区块的巡查监管,确保不反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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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台州市椒江区D2ZJ202009270018台州市椒江区星枫苑小区北侧楼下的汽修店和东泰万华城小区北区的汽修店,喷漆臭味扰民,机油直接倒入居民生活垃圾桶内,造成环境污染。曾拨打投诉电话,各部门相互推诿无人处理。大气不属实经查,反映问题情况不属实。

 

      信访反映的星枫苑小区北侧有1家汽修店,东泰万华城小区北区有5家汽修店。现场检查时,六家汽修店正在营业,店里均无喷漆房,也无油漆等原辅料,无喷漆臭味产生。其中2家汽修店产生的废机油堆放在桶内,尚未进行转移,未放置在规范的危废仓库内。其余4家无废机油产生。对星枫苑小区北侧的4个生活垃圾桶和东泰万华城小区北侧的12个生活垃圾桶进行检查,未发现有废机油倾倒现象。查询举报中心系统,近三年内均未接到关于6家汽修店的相关投诉,也没有接到相关小区附近汽修店喷漆臭味扰民和机油乱倒的相关投诉。

1、2家产生废机油的汽修店已与危废收集处置单位签订危废处置协议。

 

    2、要求2家产生废机油的汽修店限期按照规范要求设置危废仓库。

    3、加强对6家汽修店的巡查监管,确保其整改到位,依法依规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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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10月7日,全市各县(市、区)累计责令企业整改341家,立案处罚168起,罚款(拟)1784.49万元,查封扣押20件,限产停产6件,行政拘留3人,刑事拘留4人。

根据安排,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进驻时间为1个月。进驻期间(2020年9月1日-10月1日)设立专门值班电话:0571-87666606,专门邮政信箱:浙江省杭州市A133号邮政专用信箱。督察组受理举报电话时间为每天8:00~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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