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668661/2020-83378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市府办 | 成文日期: | 2020-10-29 |
信息来源: 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时间: 2020- 10- 29 17: 01 | 浏览次数: |
现就《浙江头门港经济开发区医化园区环境综合治理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制定的相关情况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1. 意义和目的
坚决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推进长江经济带突出问题治理,彻底解决长江经济带环境督察组反馈问题及警示片披露的突出环境问题,提升区域环境质量,促进产业绿色发展,编制了本方案。方案通过对园区地表水、地下水、工业企业及园区基础设施的详细调查,掌握及剖析了园区主要环境问题,提出了分阶段治理目标,并根据污染源分布与特点系统性地提出综合治理任务,以期为园区环境质量改善及高质量发展提供重要的科学支撑。
2. 项目来由
2019年9月6日,长江经济带环境督察组向临海市反映医化园区存在地下水、地表水污染和垃圾违规堆放及个别企业偷排等问题。2019年11月12日韩正副总理主持召开的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整改现场会,涉及临海医化园区存在企业废水偷排及地下水污染、地表水污染、垃圾污染等问题。根据《关于移交2019年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问题清单的函》(函[2019]45号),涉及头门港医化园区的问题共有3个。
(1)台州市临海市杜桥镇化工园区大量废水偷排渗漏,地下水污染严重。对现场雨水井中渗出地下水监测发现,化学需氧量668毫克/升、氨氮3.94毫克/升、总磷10.4毫克/升,并存在苯等有机物,其中致癌物苯浓度高达0.39毫克/升。在化工园区靠海边公路路基下方湿地中有多个排污口,多股废水汇集后直接排入台州湾。经监测,浙江正瑞科技有限公司偷排废水中,化学需氧量浓度540毫克/升、总磷1.92毫克/升、氨氮754毫克/升,分别超标5.8倍、0.9位和93.3位。
(2)台州市临海市杜桥镇化工园区杜下浦河水质污染严重,多个指标超劣V类。下浦闸排放废水监测浓度化学需氧量128毫克/升、氨氮1.55毫克/升、总磷2.44毫克/升,西面防波堤内侧一处闸口排放废水监测浓度化学需氧量55毫克/升、总磷1.81毫克/升,均超过V类水质标准。同时,监测发现杜下浦河河水中存在甲苯等高浓度致癌物,甲苯浓度达5.84毫克每升。
(3)台州市临海市杜桥镇大量生活垃圾露天堆放。当地在东海第二大道与杜川路的交界处露天堆放大量生活垃圾,没有相应配套垃圾渗滤液收集、转运或者处置设施。
为彻底解决长江经济带环境督察组反馈问题及警示片披露的突出环境问题,举一反三,对园区地表水、地下水、工业企业及园区基础设施进行详细调查,并制订本方案。
3.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4年修订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17年修订版)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2018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8年修订版)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年修订版)
《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5〕17号)
《关于高标准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高质量建设美丽浙江的意见》(浙委发〔2018〕50号)
《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浙江省实施方案》(浙环函〔2018〕27号)
《浙江省“污水零直排区”创建行动方案》(浙治水办函〔2017〕119号)
《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业固体废物环境管理的通知》(浙环发〔2019〕2号)
《地下水污染防治实施方案》(环土壤〔2019〕25号)
《浙江省工业固体废物专项整治行动方案》(浙环发〔2019〕21 号)
《浙江省工业园区(集聚区)“污水零直排区”建设评估指标体(试行)及评估验收规程》(浙环函〔2019〕337号)
《浙江省全域“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浙政办发〔2020〕2号)
《台州市工业园区“污水零直排区”创建指导意见(试行)》
《关于印发浙江省地下水污染防治实施方案的通知》(浙环函〔2020〕122号)
关于印发《台州市医药化工行业污染整治提升工作方案》的通知(台长江办〔2020〕1号)
关于印发《临海医化园区产业整治提升工作方案》的通知(临市委办〔2020〕2号)
关于印发《2019年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涉及台州问题整改方案》《长江船舶污染治理暗查暗访涉及台州问题整改方案》《台州市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问题大排查大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台长江办〔2019〕8号)
二、主要内容
《方案》围绕治理目标、治理任务和重点项目三个部分,对我市扎实有效推进“头门港医化园区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做出了全面部署和要求。
第一部分:治理目标
从“总体目标、水环境综合治理目标、废气综合治理目标、固废综合治理目标、环境治理能力提升目标”共5个方面,按照“应急期、近期、中期、远期”的时间节点,进行工作目标的制定。
(一)总体目标
主要从企业工艺装备、园区产业结构、区域环境质量等方面提出总体目标:“2021年底前,补齐区域环境设施短板,彻底解决长江经济带环境督察组反馈问题,举一反三,提高监管能力和水平。2025年底前,产业结构更加优化,工艺装备更加先进,“三废”治理水平不断提高,区域环境质量根本好转,创建国家级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示范园区、高水平生态工业示范园区,打造国际原料药绿色生产基地样板区,实现环境与经济双赢。”
(二)水环境综合治理目标。
地表水目标主要从园区内部河道的水质角度来制定,地下水目标主要是从地下水环境质量角度来制定:“2020 年底前,杜下浦河入海断面水质化学需氧量、总磷指标达到地表水V 类标准;地下水污染趋势得到遏制。2021 年底前,杜下浦河入海断面水质基本达到地表水V 类标准。2022 年底前,杜下浦河入海断面水质达到地表水IV 类,园区其他河道基本达到地表水V 类标准;地下水水质明显改善。2025 年底前,园区所有河道稳定达到地表水IV 类标准;地下水水质持续好转。”
(三)废气综合治理目标。
废气综合治理目标主要从涉气信访量的下降、园区异味的消除等方面进行制定:“2020 年底前,启动园区空气质量监控体系建设,启动“空气洁净园区”创建工作。2021 年底前,恶臭发生频率和涉气有效信访下降50%,消除重点区域异味污染。2022 年底前,全面完成各项废气深化整治任务,完成“空气洁净园区”创建,基本消除园区异味污染。2025 年底前,全面消除园区异味污染,群众满意度达到国内同类园区领先水平。”
(四)固体废物综合治理目标。
固废综合治理目标主要从固废处理基础设施建造、固废产生强度等方面制定:“2020 年底前,启动建设危险废物刚性填埋场工程。2021 年底前,基本建成“无废园区”。2022 年底前,建成园区资源循环利用重点项目。2023 年起,工业固废产生强度年度增长率力争实现负增长。”
(五)环境治理能力提升目标。
环境治理能提提升目标主要从领导责任体系、企业责任体系、监测监控体系、智慧监管体系和市场体系等方面制定:“2020 年底前,加强配套制度建设,加大责任追究和处罚力度;压实领导责任,确保守土尽责;强化企业责任,确保从严从实。2021 年底前,全力打造一支素质过硬、业务精湛、责任清晰、作风优良的环保铁军。2022 年底前,全面建成领导责任体系、企业责任体系、监测监控体系、智慧监管体系和市场体系,形成一批生态环境管理制度改革成果。2025 年底前,地方环境治理能力现代化取得显著进展,实现园区数字化、信息化、智慧化转型。”
第二部分:治理方案
从深化企业环境综合整治提升、水环境综合治理任务、大气环境综合治理任务、固体废物综合治理任务、环境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提升任务、产业优化升级和绿色发展任务等六大方面制定相应的治理方案。
一是深化企业环境综合整治提升。包括对标先进,制定整治标准;综合排查,夯实整治方案;分类整治,促进扶优汰劣;严格验收,督促标本兼治。
二是水环境综合治理任务。针对高浓度废水与处理能力与产生量不匹配、企业废水偷漏排、非正规填埋场垃圾渗滤液污染、上游来水水质差、园区环保基础设施年久失修、地表水及地下水水质较差、环保监管能力不足等水环境问题,按照问题导向、系统治理的思路,从“溯源调查、源头削减、过程控制、水体修复、监管执法”等方面进行分析,提出了“切断主要水环境污染源、开展水环境污染状况调查及溯源、精准治理园区水环境问题、水环境智慧化监管、建设美丽河道”等5类措施。
三是大气环境综合治理任务。针对园区VOCs排放总量较大、废气无组织排放问题突出、废气治理系统存在部分缺陷、废气排放管控手段不足、恶臭异味扰民等大气环境问题,以解决园区异味问题为根本目标,从“优化产业结构、加强源头管控、强化废气收集、提升末端治理、制定大气污染重点管控清单、建立空气质量监控体系、示范创建空气洁净园区”等4类措施,系统开展园区废气治理工作。
四是固体废物综合治理任务。针对园区存在的固废利用处置能力不足、固废利用处置能力、危险废物全过程管理能力有待提高、危险废物贮存设施建设和管理水平有待提高等问题,提出了“强化固体废物全过程监管能力,强化固体废物利用处置能力,强化危险废物环境风险防范能力,示范创建‘无废园区’”等4类措施。
五是环境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提升任务。针对企业的环保主体责任意识仍然较弱,环保治理理念相对落后,园区环保监管措施、手段、力量、能力不足等核心问题,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的指导意见》,按照问题导向、全面提升的思路,从“责任清晰、机制完善、动态管理、奖惩有别”的制度设计,提出了建立健全环境治理领导责任体系、企业责任体系,智慧监管体系、监测监控体系、市场体系等5大体系。
六是产业优化升级和绿色发展任务。包括优化产业空间布局,明确发展方向;提升智能化水平,打造一流企业;倒逼企业转型升级,推动绿色发展。
第三部分:重点项目
根据治理方案的布置,形成涵盖“综合治理任务、水环境综合治理任务、大气环境综合整治提升任务、固废综合治理任务、环境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提升任务、产业优化升级和绿色发展任务、环境专题课题研究任务”共7大类93项重点项目,总投资约413562万元。
三、其他
1.解读机关:台州市生态环境局临海分局
2.联系电话:0576-85320869
《浙江头门港经济开发区医化园区环境综合治理方案》政策解读(1)(1)(1)(1)(1).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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