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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市第三十二批中央环保督察信访件办理情况
信息来源: 台州市环境宣教信息中心 发布时间: 2020-10-12 15: 39 作者: 台州市迎接省环保督察协调联络组(信访组) 浏览次数:

10月12日,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受理并交办我市的第32批信访件2件(重点件0件)已办结,涉气2件;责令整改2家,立案处罚1件。


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第三十二批2020.10.12
序号举报地市举报区县受理编号举报内容污染类型是否属实调查核实情况处理和整改情况问责情况
1台州市椒江区X2ZJ202010040043台州市椒江区洪家街道后高桥村,杨德顺开办的钢管厂,离村民居住地较近,扬尘、噪音扰民,生活污水和铁锈直排北面河道。大气,噪音,水部分属实经查,反映问题情况部分属实。

 

举报人反映的钢管厂实际为钢管及扣件堆场,其北面45米处为后高桥村小区。该钢管堆场未工商注册,未办理环评登记备案手续。该堆场内地面上有较多粉尘,起风或运输期间会带起扬尘,装卸和搬运钢管、扣件过程中会产生噪声,对周边环境造成一定的影响。该堆场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接入城市污水管网。现场对北面河道排查,未发现生活污水直排河道的现象。该堆场未建设雨水收集设施,雨天时雨水会夹带少量铁锈进入北面河道内,影响河道水质。沿河道排查,未发现倾倒铁锈的痕迹,也未发现河道内有明显铁锈沉积的现象。

1、对该钢管堆场“未批先建”的违法行为立案调查,并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其限期清空场地。清空过程中,确保做好车辆运输及场地的防尘措施。

 

2、落实专人跟进长效管控,清空后合理利用场地,不得再从事非法生产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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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台州市仙居县X2ZJ202010040009台州市仙居县,浙江仙居君业药业有限公司,地塞米松、阿比特龙等产品生产线未经环保审批,生产期间废气恶臭扰民,污水处理池渗漏严重;仙居东晖药业有限公司,17α羟基黄体酮生产线无环保审批手续,废水经深井渗漏,厂内非法填埋危废。大气,水,土壤部分属实经查,反映问题情况部分属实。

 

1、君业药业地塞米松、阿比特龙等产品生产线2020年已在生产,该公司现有环评中无地塞米松、阿比特龙生产项目。开展仙居县现代工业园区VOCs走航监测,发现君业药业西南侧∑VOCs瞬时浓度高。当天,对君业药业废水站周边、废气处理设施末端进行废气监测,结果显示污水站废气处理设施排放口恶臭超标,已进行立案查处。根据《浙江仙居君业药业有限公司污染源调查及污染治理设施评估报告》,君业药业2019年1月至9月企业排水比与环评相差甚大。发现企业原初期雨水收集池存在渗漏现象,已依法立案查处,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对君业药业污水处理池周边地下水布点采样,地下水超标严重,存在渗漏嫌疑。

2、东晖药业17α羟基黄体酮在生产,该公司环评无17α羟基黄体酮生产项目。根据《浙江东晖药业有限公司污染源调查及污染治理设施评估报告》,东晖药业废水处理站排放比率远低于环评预估值,水平衡不合理,大部分用水去向不明。厂内有6口地下水监测井,近三年地下水水质基本为V类水质。根据浙江省疑似污染地块土壤排查,东晖药业地块点位土壤污染物浓度均低于第二类/商服及工业用地筛选值,地块地下水属于V类。企业于2007年建成厂房、地面硬化、配套环保设施和辅助设施,经现场检查未发现有开挖过的迹像,询问施工人员,未发现填埋危废的线索。目前已对厂区建立地下水监测点,对土壤进行采样分析,根据后续结论进一步排查。现场检查时,该公司的危废仓库已清空,对该公司近三年的危废台账和相关的危废转移联单进行核实,结合非法产品产能固废产生量偏少。

1、对君业药业超标排放大气污染物的行为进行立案查处;对君业药业、东晖药业项目未批先建、未验先投违法行为分别进行立案查处,并责令企业在完成相关环保手续前停止以上项目生产。

 

2、对君业药业进行立案查处,限期对君业药业污水处理站周边的土壤、地下水进行采样分析。

3、委托第三方机构限期完成对东晖药业的土壤及地下水采样分析,根据检测结果进一步核查,并依法处理。

4、督促企业加快推进“一企一策”整治,限期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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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截至10月12日,全市各县(市、区)累计责令企业整改342家,立案处罚168起,罚款(拟)1784.49万元,查封扣押20件,限产停产6件,行政拘留3人,刑事拘留10人。

 根据安排,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进驻时间为1个月。进驻期间(2020年9月1日-10月1日)设立专门值班电话:0571-87666606,专门邮政信箱:浙江省杭州市A133号邮政专用信箱。督察组受理举报电话时间为每天8:00~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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