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668725/2019-17458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市水利局 | 成文日期: | 2019-08-16 |
信息来源: 市水利局 | 发布时间: 2019- 08- 20 16: 26 | 作者: 市水利局 | 浏览次数: |
近日,台州市水利局发布了《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以下简称《文件》),为便于公众理解和执行,现将《文件》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为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深化法治政府建设,根据《台州市人民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市政府令第98号)、《关于开展设计机构改革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台依办[2019]10号)等文件要求,按照“谁制定、谁清理”的原则,我局于2019年6月启动新一轮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对2018年12月31日前以局名义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审查清理。
二、起草依据
《台州市人民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市政府令第98号)
三、起草过程
2019年6月下旬开始,我局通过分别向局内各处室、直属单位等单位征求意见,并在局网站公开征求意见,期间,收到有关反馈13条,采纳13条。在此基础上,形成了清理结果(初稿),并通过合法性审查和分管领导签署意见。
四、主要内容
清理确定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10件,其中部分废止文件1件;废止的规范性文件3件。
五、适用范围
本清理结果通知适用于台州市范围内水利系统行政管理行为。
六、施行时间
自发文之日起施行,2019年8月16日。
七、解读机关
本政策由台州市水利局负责解读,联系电话:882071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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