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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668661/2019-79673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19-05-27 17:12:02
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8年度“无违建”“基本无违建”乡镇(街道)的通报
信息来源: 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 2019- 06- 18 17: 12 浏览次数: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无违建县(市、区)”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试行)》(浙政发〔2014〕32号)、《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无违建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台政办发〔2014〕72号)文件精神,按照省、市有关创建要求,经乡镇(街道)自查申报,县(市、区)审核推荐,市“无违建县(市、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考核验收及公示,并报市政府同意,椒江区海门街道等22个乡镇(街道)为2018年度台州市“无违建乡镇(街道)”、椒江区下陈街道等18个乡镇(街道)为“基本无违建乡镇(街道)”,现予以通报。

希望受通报的乡镇(街道)巩固创建成果,深化创建工作,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各地要以先进为榜样,加大创建力度,完善政策配套,创新工作载体,持续深入推进“无违建”创建活动。

附件:1. 2018年度台州市“无违建乡镇(街道)”名单

2. 2018年度台州市“基本无违建乡镇(街道)”名单

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5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台政办函〔2019〕28号关于2018年度“无违建”“基本无违建”乡镇街道的通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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